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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叫囂“我就是那個小偷”,湖北荊門一男子被拘20天
“不就是200塊錢嗎?你至于不?我就是那個小偷”。
“我建議你關注一下我的QQ,我每一次盜竊都在說說里面發了的”。
7月26日,網民“q923901642”在荊門某論壇和網友互動時,炫耀起了自己的“小偷身份”,在網民指責“偷東西可恥”時,大言不慚“哪里可恥了”。湖北荊門警方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因盜竊、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兩項違法行為,張某某被荊門市公安局高新掇刀分局給予行政拘留20日的處罰。

經荊門警方調查,“q923901642”真實身份張某某,7月25凌晨與他人在月亮湖明月里巷發生糾紛,荊門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隊月亮湖綜合警務服務站民警出警到達現場后,其主動將攜帶的一把管制刀具交出。后案件移交白廟派出所辦理,因張某某涉嫌非法攜帶管制刀具,但主動交出具有從輕情節,依法給予其警告處罰。
不料,被公安機關釋放后的張某某竟以“小偷身份”公開參與網絡活動。針對其自稱“在qq說說里面晾曬盜竊戰果”的說法,白廟派出所迅速成立工作專班展開調查,與此同時,一女子到公安機關報案,指認張某某盜竊其現金200元。
7月29日晚上23時許,民警將正在城區某網吧打游戲的張某某抓獲,當場從其身上搜出一把長約20公分的水果刀一把。經突審,張某某交代了7月中旬在城區一網吧盜竊他人200元現金的違法事實。據悉,現年21歲的張某某系沙洋人,居無定所,常年在荊門城區網吧活動,因欠人錢無法歸還所以“帶刀防身”,而其“盜竊后在qq說說里發表”的事實并不存在,只是為了吹牛,吸引眼球。
目前,其因盜竊、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兩項違法行為,被荊門市公安局高新掇刀分局給予行政拘留20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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