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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賣食品未封簽,寧波檢察機關向市監部門發出查處建議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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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賣不封簽情況,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檢察院向市場監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近日,市場監管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對涉事小吃店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并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外賣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檢查。
此前,奉化區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官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條動態:“說好的封簽呢?”這是在奉化某機械公司工作的劉女士發現的情況,配圖為多份未貼封簽的外賣。
根據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外賣商家應當在經營者信息頁面的顯著位置以視頻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制作現場,并使用封簽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對于未使用封簽封口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針對劉女士反映的情況,檢察官來到相關餐飲店調查,發現確實存在沒對外賣進行封簽處理的問題,外賣食品存在衛生安全隱患。此外,檢察官發現除較大規模的外賣餐飲店外,小吃店不對外賣食品進行封簽封口或用訂書釘、透明膠等簡易封口的現象較為普遍,而根據規定,訂書釘、透明膠等簡易封口工具不能作為外賣封簽使用。
奉化區檢察院遂向市場監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要求依法對上述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違規使用外賣封簽的行為進行查處;開展專項執法監督行動,對轄區內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違規使用外賣封簽的情況開展專項排查,督促規范使用外賣封簽;開展食品安全教育和宣傳,提升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規范經營的意識和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
(原標題:外賣食品沒封簽,安全隱患不容輕視 寧波奉化: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加強監管)
責任編輯:譚君
圖片編輯:張同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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