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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博士的腦洞丨正確看待民企對外投資:開放和安全間如何平衡

當前,如何看待民營企業對外投資,以及民營企業如何看待自己在對外投資這件事上被怎么看待,變成很多人的困惑。
困惑與悖論
這種困惑也不奇怪。
困惑的來源,實際是民營對外投資、國內民間投資、以及外匯儲備三者之間出現了“不和諧”,造成了“三元悖論”。
對外投資大漲。2016年,中國企業宣布的海外投資并購交易金額為2158億美元,較2015年增長148%。中國超過日本成為全球第二大對外投資國。民營企業是“主力”;對內投資堪憂。與此同時,國內民間投資增速在2016年顯著下降。尤其是上半年,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名義增長2.8%,與2015年同期民間投資及2016年同期全社會投資相比,降幅均超過六成;外匯儲備也在這一時期呈較快下降趨勢。2016年我國外匯儲備規模下降約3200億美元。
教人不得不聯想,教人不得不憂慮。
對于國內而言,難免有疑心。有不少人就直接詰問,是不是有人在“轉移資產”?是不是對中國經濟沒有信心?以至于屢次產生“XXX跑路了!”的熱議。
對于國外而言,我國近期海外投資的“大手筆”已引起歐美為首的部分國家的關注和憂慮。2015年,中國對美直接投資首次超過美國對華投資。2016年,中國對美直接投資達460億美元,是2015年的3倍。美國的外國投資安全審查又一次啟動,還是針對中國,甚至是“越俎代庖”,否定了中國福建宏芯投資基金收購德國愛思強。連《南德意志報》都評論,“這家芯片企業已經成為世界政治的玩偶”。
于是,導致了多重悖論。
從國內看,一方面簡政放權等各項對外投資便利化激勵措施不斷推進;另一方面,外匯管理部門對企業境外投資外匯匯出常拖而不決、拖而不辦。
從國外看,一方面各國招商引資,歡迎資金流入;另一方面,許多國家懷著“陰謀論”,事實上對于雙方或多方產業合作造成了各種障礙。
當此時刻,需要有冷靜客觀的態度,面對問題,同時不要誤解、扭曲、甚至制造問題。政策制定者或需正確對待,主動出擊,合理引導,同時加強監管,防微杜漸。
應正確看待,正面評價
悖論產生的背后,一定是許多無所適從。坊間對于這些投資究竟是正常需求還是“惡意”需求,有些企業的企業家究竟是“強人”還是“壞人”爭論不休;學界對于匯率改革、利率改革、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等存在不小爭議;商界自己則對于國家還是否鼓勵對外開放,還是否鼓勵企業市場化經營憂心。
困惑不奇怪,但市場缺乏明確指向,或許卻是有害的。因此,縷清事實,正確看待,很有必要。
中國三十年來的高速發展與對外開放密切相關,而對外開放既包括引進外資,也包括對外投資。兩者間看似競爭關系,其實是互補關系。
前不久,中國明確表示,針對中美貿易順差,不會以收縮本國出口為手段和目標,而會以更寬廣的胸懷,打開市場,迎來更多進口,既為國際間貿易和經濟再平衡、再發展做出貢獻,也為提高本國及他國民眾整體福利做支撐。
在投資上理應也如此。特別是,我國資本輸出尚處于初始階段,尤其在經濟新常態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大背景下,產業鏈整合與跨境資產重組是大勢所趨。企業積極收購境外相應產業,可以更快獲取境外市場、資源、技術、銷售渠道等,是企業發展的全球性戰略布局需要。從這個層面看,企業必須“走出去”參與全球競爭,對外投資仍有較大提升空間。
而從“一帶一路”建設來看,與沿線國家實現深度的“貿易暢通、資金融通”等也需要企業積極創新合作,逐步形成區域大合作格局。
因而,正常的對外投資應該積極服務實體經濟,避免非理性投資。對于正常的對外投資,仍需正面評價,應當正確看待對外開放、對外投資等在經濟中的重要作用,支持有實力、有準備的企業進行全球資源和產業鏈整合,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產業升級。
同時,實施更加積極的利用外資政策,從根本上穩定國際收支平衡和人民幣匯率預期。
應主動出擊,努力爭取
去年年底,“中國企業稅費究竟高不高”引發了國民大討論。其根本,就是在良性競爭下,如何留住優秀企業和企業家。
當前,世界各國都在努力“經濟復蘇”的過程中,“再工業化”“制造業回流”的聲音不絕于耳。中國周邊不少國家正以更低的成本、和更優惠的補貼等條件吸引低附加值產業轉移。而發達國家同樣拿出誘人條件,希望將中高端制造業等“搬”到自家來。各國在試圖提高貿易壁壘等“赤裸裸”的保護政策外,也紛紛提出更優惠的政策、制造更有吸引力的營商環境,企圖吸引企業、資金、資源。這是不爭的事實,且已經發生了效力。
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多年,招商引資起到過重大作用。隨著時間推移,中國經濟實力增強伴隨著各項成本的不斷升高,市場飛速發展伴隨著各項舊條規的不合時宜。美國在華商會的調查報告就顯示,美資在華企業對目前法律法規不一致等較為困擾,對于營商環境也有所詬病。
本土和外資企業的感覺幾乎一致。
中央政府已經幾次三番強調改善營商環境,強調減少企業的制度性成本,強調減輕稅費額外負擔等。不久前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上,則討論了繼續擴大利用外資,穩步推進金融業開放等問題。《外國投資法》征求意見版本也已經推出。都說明現在很明確,市場需要優質企業,而政府要提供好的環境和吸引力來支持這些企業。
各政府部門及各級地方政府,需要跟上形勢,改變舊觀念。
平衡企業對外投資、企業在國內投資、引進外資投資關系的要旨,不在于用行政手段去強迫誰該干什么,而需要政府主動出擊、努力爭取,做到更為一致、誠信、高效,讓企業愿意在這里扎根、發展,也確實能夠在這里枝繁葉茂,長成棟梁。
應加強監管,彌補漏洞
民企是逐利的,也正因為這樣,市場才有活力。民企對外投資的確有亂象,市場監管必不可少,但要明確“監管”對象是什么,不能一棍子打死,更不適宜簡單的以意識形態來給企業家和企業行為“貼標簽”。
對外投資監管確實存在薄弱環節,而一些金融“創新”使傳統資本流出管控形同虛設。最重要的是,治標更要治本。企業對外投資中發生的“問題”并不是單純在對外投資上的問題。雖然民營企業進行海外投資,其投資是虧是盈、利潤幾何,應該都由自己承擔風險。但如果其本身在資金來源、公司運營等方面就存在問題,則無論如何,都將給國家金融安全、乃至經濟、社會安全帶來隱患。
如今的大規模海外并購中,一些投資主體與其標的業務范疇幾無交集,溢價畸高,經營卻可預見的糟糕,其中貓膩,值得深究。
一些海外收購項目遭遇正常的合規審查,要求提供其資金來源及股東結構,便立刻鎩羽而歸。可見,發達國家對于企業運營、企業并購等合法合規性要求甚高,對于大量資金流動可能造成的各種風險也有較為系統和嚴格的控制。而這些在我國,仍相對匱乏。
因此,加強監管是個系統性工程,看起來問題出在對外投資上,其實不然。其資金來源是否合法,資金流動是否合規,公司運營是否正常?如有違法違規成分,監管漏洞在哪?牽涉到哪些經手部門?
要加快完善對外投資監管和統計制度,并著手研究建立新的高效體制。同時,加強金融反腐,加強問責、追責制度,加強多部門密切配合,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建立信用系統,利用大數據等技術,實現系統性有效監測監管。
應合理引導,優化配套
雖然有一些“別有用心”或“夾帶私貨”的企業,大多數企業的“走出去”愿望還是本著為企業長足發展考慮的。而它們所面臨的困難,其實也不小。
當前全球經濟前景充滿不確定性,地緣政治風險進一步顯現,特別是“一帶一路”沿線主要是發展水平較低、市場經濟機制有待完善的發展中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企業海外投資面臨安全風險、政策風險、匯率風險等各種潛在風險疊加,企業對外投資面臨的不確定性增加。民營企業中很多是中小企業,缺乏境外投資經驗,對投資國家的法律制度、投資環境、風土民俗了解不多,難以充分融入當地的文化和語言環境,缺少會外語、能吃苦、懂技術的海外高管人才隊伍,境外投資風險防控和規避能力較差。企業海外投資項目受制于地理位置及國別限制,貸后檢查頻率及頻次明顯少于境內項目,在資金使用、項目進展、經營管理方面信息來源較為單一,對項目潛在風險把控及識別較為滯后。
應加強對外投資服務體系建設,鼓勵推動對外投資企業建立聯盟,推進境外投資項目庫、資金庫、信息庫的建設,創新投資服務促進機制,提升便利化服務水平。同時,應加強對外投資的風險研究防范,鼓勵發展信用保險機構,完善對外投資風險預警機制。
相關部門需雙管齊下,既完善監管的功能性、效率性,也對正常投資予以鼓勵、支持和幫助,進一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推動企業轉型升級,進一步促進產能結合走出去,進一步激發民企投資動力和市場活力,為新時期經濟轉型和改革提供更扎實的服務。
后記
顯然,雖然當前國際經濟形勢可謂瞬息萬變,我國的經濟政策調整也需應時而動,但總體而言,政策的一致性仍然非常重要。在不久前的幾次重要會議上,透露出了一些關鍵信息,表明,中國對外開放的決心絕沒有變,而且正在、也仍會不斷深入、繼續推進。
我一直說,當前,中國優秀的民營企業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應該得到的機會和空間不是太多而是太少,需要獲得的支持和便利不是太多而是太少。這個結論仍然成立。
國家是由許多的微觀個體形成的,民營企業就是其中最有活力的部分之一,它們往往是經濟和市場最真實的內生動力。當然,它們的目的不能和國家整體發展、國家安全利益及整體市場利益相沖突,但與此同時,管理者也不應把自身在管理能力上有所欠缺的部分所帶來的成本轉嫁與強加于微觀個體,讓個體去承受監管系統不完善不成熟帶來的矯枉過正。這個結論也仍然成立。
其實,現在改革的信號已然非常明確,加強監管能力,同時繼續強調和深化對外開放,已經是在給市場和民營企業們定心丸,也是在給予強心劑。
改革會帶來困惑,甚至小小的“混亂”,但必須撥云見日,始終堅持冷靜客觀,才能找到新常態中的動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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