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清東陵被盜系列案一審11人獲刑,盜掘持續約十天警衛未察覺
新華社石家莊7月26日電 河北遵化市法院近日就2015年10月發生的清東陵被盜系列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梁成剛等9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到14年零9個月不等;毛某等4人犯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罪,高某、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楊某、毛某免予刑事處罰。
2015年10月,位于唐山遵化市的清東陵內景妃園寢溫僖貴妃墓被盜挖,多件珍貴文物被盜,引起社會強烈關注。公安機關偵破案件后,被盜文物得以追回。國家文物局后就此事約談了唐山市、遵化市人民政府及清東陵管委會。
據幾名被告人供述,該團伙曾先后多次踩點尋找目標,摸清安保人員進出陵園的時間點和行動規律后,帶著鐵鍬、電線、對講機等工具爬墻進入陵區,每天晚上挖掘盜洞。前后持續10天左右的盜墓活動中,團伙中有人負責放哨,有人負責挖掘,有人負責搬運,每天從晚上七八點干到凌晨3點才收工。直到2015年10月31日凌晨,巡邏警衛才發現盜墓行為,此時梁成剛等人已逃離。
判決書顯示,梁成剛等人從溫僖貴妃墓中共盜掘出累絲金冠1件、各式金釵8件、累絲嵌寶石花卉紋釵兩件、累絲龍首珍珠耳墜3件等文物共30多件。經鑒定,其中累絲金冠等25件文物年代為清康熙年間,屬三級文物,且均為珍貴文物。這些文物目前已發還清東陵文物管理處。
遵化市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梁成剛犯非法拘禁罪、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零9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被告人趙某某等3人犯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到14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到10萬元;被告人許慶波等5人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到13年不等,并各處罰金5萬元;毛某等4人犯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罪,判處高某、趙某有期徒刑2年,楊某、毛某免予刑事處罰。
記者從遵化市法院了解到,一審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訴,目前二審尚未開始。
(原題為《清東陵被盜系列案一審11人被判刑》)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