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連云港市紀委通報:公安局原紀檢組長失職失責,被行政撤職
據連云港日報社主辦的微信公號“連云港發布”(lygfabu)消息,7月25日上午,江蘇連云港市紀委召開紀檢監察干部違紀案例通報新聞發布會,該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市委巡察辦主任蘇士軍介紹了近期市紀委內部監督工作情況,公開通報了2起紀檢監察干部違紀典型案件, 其中包括連云港市公安局原紀檢組長、黨委委員王統躍違紀案件。
據連云港市紀委通報,2009年10月至2015年3月,王統躍任連云港市紀委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組長、黨委委員期間,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對市公安局黨委全面從嚴治黨及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實施監督方面“失職失責”,未能及時發現市公安局黨委班子成員及其他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市公安系統多名領導干部因腐敗問題被查處,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此外,2009年5月,王統躍違反廉潔紀律,低于市場價格購買住房1套。2009年至2013年春節期間,王統躍為在職務升遷、職級調整等方面得到幫助,給予黨和國家工作人員財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
2017年7月,王統躍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由正處級降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
據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此前報道,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不到一年的時間,江蘇連云港警界“地震”,包括連云市港副市長、公安局長陸云飛,市公安局副局長公方才、市公安局副局長陶緒言等高官紛紛落馬。目前,上述警界官員已陸續進入司法審判階段。
其中,2016年11月22日,連云港市公安局副局長陶緒言因受賄320余萬元,被連云港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其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對其維持原判。
今年3月27日,連云港市公安局副局長公方才于因受賄145余萬元,被連云港市中院一審判處期徒刑四年,目前判決已生效。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