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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高院原院長許前飛涉嚴重違紀被查,曾表態“敬畏權力”

在辭任江蘇高院院長、全國人大代表職務3天后,許前飛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遭調查。
7月24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稱,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許前飛因嚴重違紀問題,已被立案審查。許前飛并被撤銷黨內職務,由副部級領導干部降為正局級非領導職務。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注意到,十八大以來,許前飛是唯一一個被查處的省高級法院院長,也是第一個因違紀而被降級的省高院院長。
據通報,許前飛涉嫌嚴重違紀行為主要是:應與其關系密切的律師和私營企業主請托,干預和插手具體案件審判工作,以案謀私,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形象;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和打高爾夫球,接受公款宴請;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拔任用干部,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
消失2個月,3天前辭職
7月21日,據江蘇的交匯點新聞客戶端報道稱,許前飛辭去江蘇省高級法院院長職務、辭去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此前,許前飛已淡出公眾視野2月有余。
澎湃新聞梳理發現,許前飛最后一次公開活動是2017年5月3日至5日,在南通兩級法院調研指導。據南通法院網消息稱,許前飛調研了南通市中級法院、崇川區法院法官員額制改革、司法責任制改革及案件繁簡分流工作機制推進落實情況,并調研指導了通州區法院、崇川區法院和如東縣法院工作。
此后,許前飛缺席了政法系統多場重要活動。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5月26日,原本由許前飛親自主持的“中國法學名家講堂”講座“因故取消”,官方未公布取消該講座的具體原因。
據江蘇高院微信公眾號披露,6月19日,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到江蘇省高院調研指導,不見許前飛的身影,江蘇省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周繼業匯報工作。
據財新網報道,7月10日,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在貴州省貴陽市舉行,全國各省級高院院長均到場參會,但與會名單中并未出現許前飛的名字。
7月20日,江蘇全省中級法院院長座談會在南京召開。作為省高級法院院長的許前飛也未露面,在會上部署下半年工作的依然是周繼業。
仕途跨越三省
現年61歲的許前飛,是河南孟津人。29年前,許前飛從武漢大學的講臺轉入官場,仕途從海南起步。此后,他輾轉海南、云南、江蘇三省,在法院、政府系統留下他的從政足跡。
公開履歷顯示,1978年3月,通過高考,許前飛從湖北省天門縣的一名知青,成為武漢大學哲學系的學生。
7年后,他從武漢大學法律系國際法專業碩士畢業后,留校任教,擔任該校國際法學系教師。
留校的第二年(1985年9月),他在該校讀國際經濟法專業博士。博士畢業赴美國紐約大學進修。
1988年12月,出任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濟庭副庭長。兩年不到,由副庭長轉正庭長,并成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委員。此后6年,他一路晉升至海南省海口市中院院長。
2003年2月,他進入政府系統,擔任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省法制辦主任。2007年5月,升任海南省人民政府秘書長、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
7個月之后,2007年12月,許前飛離開其工作19年之久的海南,被提拔為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晉升至省部級序列。一個月后,又轉任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并明確為二級大法官。
2013年1月,許前飛調任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至2017年7月24日,許前飛尚未完成本屆任期即被立案審查。
曾表態“敬畏權力”
在江蘇政法界,許前飛此前被認為是學者型大法官。2014年,他被南京大學聘為兼職教授。
2017年“兩會”期間,許前飛在接受《法制日報》采訪時稱,江蘇雖不是司法責任制改革第一批試點省份,但是法官員額制改革、審判團隊機制改革、書記員管理體制改革、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等多項改革措施得到上級領導肯定。“僅制定的司法體制改革的配套文件就達34個”。
作為江蘇省高院院長,他帶頭審理過多起疑難復雜案件。2014年11月至12月,許前飛親自擔任二審審判長,審理了倍受關注的泰州“天價環境公益訴訟上訴案”。據江蘇省高院相關人士此前向澎湃新聞透露,2016年,許前飛審結多起案件。
在公眾視野中,許前飛因多次針對輿論熱點事件發表看法而受到媒體關注。2016年12月4日,許前飛對“聶樹斌案”的一番表態曾引發關注。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當天,江蘇省高院舉行新任命審判員憲法宣誓儀式,許前飛以《敬畏法律》為題發表講話。他說,聶樹斌案的啟示是,法官手中的權力是一柄雙刃劍:它既能懲惡揚善,實現正義。也可能劍走偏鋒,傷及無辜。因此,行使權力應當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許前飛分析說,這個案件從偵查、起訴到審理,有一些非常顯而易見的問題,有人發現,有人提出,也有人被告知別去蹚這個渾水。“法官在處理案件中,怕什么呢?怕丟了頭上的烏紗帽,甚至怕自己的身家性命,但有沒有想過敬畏百姓、敬畏生命、敬畏法律呢?”他告誡新任命法官,“爾俸爾祿,民脂民膏,黎庶易處,蒼天難欺”,這是對百姓的敬畏,對法律的敬畏。
說完這些話10個多月后,許前飛因涉嫌嚴重違紀而被查,降級為正局級非領導職務。
【許前飛簡歷】
許前飛,男,1955年10月生,漢族,河南孟津人,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197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10月參加工作。
1974年10月湖北省天門縣后港公社知青;1978年3月武漢大學哲學系哲學專業學習;1982年1月武漢大學法律系國際法專業碩士研究生;1984年12月武漢大學國際法學系教師、副主任(其間: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武漢大學國際經濟法專業博士研究生,1988年10月至1989年9月美國紐約大學進修)。
1988年12月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濟庭副庭長;1990年10月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經濟庭庭長;1994年7月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副廳級);1996年11月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2003年2月海南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法制辦主任(正廳級,其間:2006年3月至2007年1月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2007年5月海南省政府秘書長,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2007年12月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2008年1月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2008年2月二級大法官);2012年12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2013年1月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十二屆人大代表。(簡歷摘自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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