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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商販兩只雞被城管扣走后死亡,回應:可申請賠償

7月11日,廣西東興市民李先生的老婆挑了兩籠雞到東興市國貿市場附近售賣,被城管堵住了,要罰款200元。李先生說,他老婆當時沒有繳罰款,城管隊員便抓走了兩只大閹雞,并給李先生的老婆開了一張扣押單,讓她3日內到城管大隊去接受處理。13日,李先生來到了城管大隊,對方告訴他兩只大閹雞死了。李先生懷疑雞被城管隊員吃了,表示自己活要見雞,死要見尸。東興城管部門表示,兩只雞確實死了,因擔心發生疫情,死雞被送到垃圾中轉站處理了。當事人如果有異議,可申請賠償。
1 市民
雞是不是被吃了
李先生說,他和老婆在東興國貿市場附近賣雞已經多年。7月11日,他老婆挑了兩籠雞在市場附近的金冠西路擺賣時,看到有城管過來執法。李先生老婆連忙挑起雞籠就跑,但沒跑掉,被城管隊員攔住了。
當時,城管隊員說李先生的老婆占道經營,要罰款200元。同時被抓住的還有另外一名賣雞的商販,該商販繳納了罰款,但李先生的老婆沒繳,城管隊員于是將她的兩只閹雞帶走了,并給她開了一張物品扣押單,限她3日內過來接受處理,否則雞要被沒收。
李先生說,這兩只雞養了一年多,每只約3.5公斤重,按照市面上的行情算,兩只雞加起來已經超過了200元。13日上午9時許,他到東興城管部門去接受處理,打算要回雞,對方卻說兩只雞已經死亡,被處理了。
李先生說,自己在城管規定的時間內來接受處理,城管有責任在這期間保管好扣押物品。再說,作為當事人,處理死雞的過程他也沒看到,是不是雞被某些人吃了?
2 城管
死雞已被處理,對方可申請賠償
14日下午,東興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大隊負責人告訴記者,7月11日,城管執法人員對國貿市場巡查時,發現有兩個賣雞的女子在路上占道擺買,執法人員依法對他們進行了處罰。其中一人繳了罰款并寫了保證書,另一個拒不接受處罰,執法人員依規將她的雞暫扣。
13日8時許,工作人員發現雞已死亡,由于怕發生疫情,于是將雞丟到了垃圾中轉站,整個過程都有照片為證。該負責人還說,這兩名女子已經在國貿市場附近擺賣多年,多次教育仍不整改。由于附近擺賣的攤販較多,道路兩邊的居民頗有怨言。
該負責人還說,執法人員扣押的一些不宜長久保留的物品,如活禽等動物,由于沒有保存的機構和設備,且擔心會有疫情,所以會及時對死禽進行處理。“如果當事人對處理方式有異議,可到城管部門申請賠償;但對于他們的違法行為,城管部門也要進行處罰。”
3 律師
城管存在過失,
當事人不能免罰
廣西海獅律師事務所律師韋鳳宇認為,李先生老婆占道經營屬于違法行為。城管部門執法期間對其進行處罰,當事人不接受,執法人員有權對其物品進行扣押,且出具了物品扣押單。在這階段,城管部門的執法程序是沒有問題的。
韋鳳宇還說,但是扣押物品之后,在限定的時間內,城管部門有責任和義務將扣押的物品管理好,不同的物品應該采取不同的保管措施,確保物品完好。在這限定的時間內,李先生的雞死了,城管部門對此是有一定過失的,當事人有權向城管部門索賠。但李先生妻子的違法行為同樣要受到處罰,不能因為城管沒保管好雞,就可以免除或減輕對其違法行為的處罰。
(原標題為《 東興兩只大閹雞被城管扣押,當事人去接受處理時卻被告知雞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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