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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男子為滿足口腹之欲,夜間射殺29只鳥被起訴
任國勇/揚子晚報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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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wǎng)7月8日消息,為了滿足舌尖上的享受,南京市六合區(qū)的李某半夜爬起來上網(wǎng)買了彈弓、照射燈,接下來利用夜間出來打鳥,結(jié)果被巡邏民警當場逮住。李某射殺了29只鳥,涉嫌犯罪被起訴。

今年4月1日晚9點鐘,六合公安分局東溝派出所民警巡邏至龍袍街道楊莊河附近,看到路一側(cè)的樹林里有燈光在閃。當民警走進樹林時,發(fā)現(xiàn)燈光來源于一名男子腦門上戴的照明燈,此人還手持彈弓,身旁的地下有一只被擊落的小鳥。民警詢問他為何要打鳥時,該男子承認自己食用。

民警感覺此事沒有這么簡單,于是將他帶回派出所詢問。該男子李某交代,當晚8點鐘,吃過晚飯后沿著小路走到家附近的小樹林打鳥。此前他經(jīng)常來此處打鳥,對周圍環(huán)境熟悉。此次到達樹林后,將探照燈戴好尋找目標,哪知道剛打下一只鳥就被巡邏民警發(fā)現(xiàn)了。
隨后,民警趕到李某家中,在冰箱中搜出28只拔了毛的鳥。為了進一步確定鳥的種類,5月中旬,派出所找了專業(yè)機構(gòu)鑒定。經(jīng)鑒定,李某所捕獲的鳥中1只為黑尾蠟嘴雀、4只為珠頸斑鳩、2只為棕背伯勞、4只為白頭鵯、1只為樹鷚、2只為麻雀、1只為灰喜鵲、1只為八哥、1只為山斑鳩、1只為灰頭鹀、1只為絲光椋鳥、1只為硫黃鹀,均被列入有重要生態(tài)、科學(xué)、社會價值的野生動物。6月29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以非法狩獵罪移送起訴。
(本文原題為《南京一吃貨為解饞 射殺29只鳥被起訴》)
校對:余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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