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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能讓人冷靜嗎?
撰文/方敏(華東師范大學心理與認知科學學院碩士生)
汪亞丹(華東師范大學心理與認知科學學院碩士生)
運營/王云汐
民政部數據顯示,2013年到2019年,我國的離婚率連續17年攀升。針對越來越高的離婚率帶來的社會問題,政府部門開始尋求解決方案。
2021年1月1日起,離婚冷靜期正式嵌入離婚程序。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7條,離婚冷靜期指“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對于離婚冷靜期,有人說:“幸好我們當時冷靜了一下現在才可以這么幸福,如果當時沖動了那可要后悔死了。”也有人表示:“離個婚都不能自由了嗎?跟他根本過不下去,早離早解脫!”那么,離婚冷靜期能讓人冷靜嗎?

當萌生離婚想法時,你的大腦中發生了什么?
“那就不過了,離婚!”憤怒?委屈?傷心?厭惡?當我們表達情緒的時候,大腦和身體也在快速的發生變化。
根據情緒環路模型,個體面對刺激時,大腦的前額葉皮層和杏仁核能夠將刺激加工成情緒信息,傳遞到軀體,并引發軀體的一系列反應,如心跳加快、血液循環加快、血壓升高等。當情緒襲來時,我們的身體在發生劇烈變化,以至于沒有足夠的認知資源去搞清楚發生了什么、要如何決策。
情緒和消極心境如何影響決策?
一、投射偏差
投射偏差指人傾向于把當前狀態投射到未來狀態中。舉個例子,生活中當冰箱空了去超市采購時,我們往往會買回一堆不在購物清單的食品。為什么會購買過量食物?因為我們表現出了投射偏差,把現在的饑餓投射到未來,擔心未來會受饑餓困擾。
投射偏差依賴于人們決策時的情緒狀態。當處于憤怒或生氣等極端情緒中,人傾向于盡快解決問題,從而發泄情緒。夫妻在大喊大叫的爭吵中,較容易把這種局面投射到未來的每一天,認為未來每一天都將如此,需要趁早結束婚姻狀態。隨之而來的可能是“這日子沒法過了,我們離婚吧”的沖動決定。
二、消極心境弱化判斷能力
萌生離婚的想法,可能是在數次爭吵之后,也可能是在傷心欲絕過后。不管何種情況,人們多數在消極心境下決定離婚,而心境會影響人的信息加工方式。相比于消極心境,處于積極心境之下時人會更加詳盡、認真地加工信息,而消極心境會影響人對事物的客觀判斷。因此,萌生離婚念頭之后,人們需要冷靜下來,換種心境,好好思考兩人之間的關系。
三、消極情緒下的風險決策
有研究者進行過一個有趣的實驗。他們讓足球愛好者在觀看幾場自己所喜愛的球隊比賽后,報告自己的情緒,再讓他們選擇游戲。結果顯示,負面情緒促使球迷選擇風險較大的游戲。這說明,當處于消極情緒之下,人們傾向于做出更有風險的決定。婚姻中處于消極情緒的個體也往往會忽視離婚將會帶來的負面影響。他們需要時間調整情緒、再做決定。
由此不難看出,離婚冷靜期確實具有意義——跳出當下的情緒狀態,我們可以更加理智地思考是否要離婚。

人們需要在離婚冷靜期做什么?
一、調整呼吸,避免爭吵
當身體處于緊張或者憤怒時,人的呼吸急促、血壓上升,這容易造成大腦缺氧。此時進行深呼吸可以緩解大腦缺氧,平復激動的情緒。夫妻剛進入冷靜期時,情緒無法馬上平復,摩擦依然存在,甚至可能因為需要進入冷靜期,沒有立即離婚而導致戰火升級。這種情況下,需要學會進行深呼吸,緩解自已激動的情緒,避免矛盾的再次升級。此外,盡量在冷靜期中,讓自己正常飲食、規律作息。缺乏營養和睡眠都會阻礙理性思考。
二、自我抽離,客觀評估
有研究表明,人們身處憤怒時,進行短暫的自我抽離有利于客觀評價引發爭吵的事件。夫妻在冷靜期中,可以站在對方的角度或者想象自已是第三方,重新梳理兩人的婚姻關系:這件事他/她會怎么想?他/她會有什么感受?是否真的已無挽留余地?離婚會給孩子帶來多大傷害?他/她是否真的一無是處?我是否已爭取到最大的離婚權益嗎?未來的日子,我有勇氣面對嗎?客觀評估將促進彼此溝通,有利于修復婚姻中的裂痕。
三、物理空間的隔離
適當的空間距離有利于減少憤怒、抑制抑郁。在冷靜期中,夫妻在有條件情況下,可以選擇各自旅行或者暫住他地。物理距離的疏遠,會讓彼此都享有一空間,不用時時刻刻去面對到底要不要離婚這個問題,這將有利于雙方理性全面思考自己的決定。
除了婚姻當事人需冷靜,雙方的家人也必要進入冷靜期,給當事人思考的空間。畢竟,離婚涉及多方。
四、積極溝通
冷靜后,人們會重新評估引發情緒的事件這,有利于緩解消極情緒帶來的負面影響。在雙方情緒冷靜之后,不妨選擇一個舒適的場地,放一段柔和的音樂,回顧彼此的相愛往事,兩人一起重新客觀分析婚姻中的問題,尋找理性的解決方案。
夫妻因愛結合,相守相伴實屬不易。生活中的一地雞毛,會引發矛盾沖突,雙方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是作為成年人,我們需要在冷靜的情況下為自已的每一個決定負責,有勇氣有擔當地面對未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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