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探求“中國現代性”須區分“政治價值”與“政治價值觀”

十八大以來,中央集中民意、凝聚共識,提出了一整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這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包括:作為現代國家建設價值目標的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國家層面);作為現代社會建設價值取向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會層面);作為社會成員價值準則的愛國、敬業、誠信、友善(個體層面)。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提出,是中央在新時期凝聚社會共識的產物,對我們明確并堅定現代化建設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政治目標和價值理想,有著重要且深遠的戰略指導意義。它表明我們對中國正在推進的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有了新的認識。現代化不僅是國家層面應當實現的政治目標,在社會和個人層面也應當有所作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不僅是經濟、軍事等硬實力的崛起,也應當在以國家核心價值體系為代表的文化軟實力方面有質的提升。
然而,在知識界,論者對如何看待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卻存在著較大的分歧。特別是,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西方發達國家同樣認可的價值也被寫進了我們的價值體系中,這是否意味著它們具有同樣的內涵?應當如何認識這些價值的性質和含義?近年來,知識界興起的所謂“普世價值論”與“反普世價值論”之爭,就集中反映了這一問題。一方把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連同它們在西方發達國家的具體規范性要求及相應的制度和實踐模式一道,視為“普世價值”,認為中國的現代化建設應進一步落實這些“普世價值”。另一方則在極力拒斥這種論調所預設的政治自由主義、文化殖民主義等取向的同時,很大程度上遮蔽了中國人根據中國現代化建設的價值理想與中國特有的實踐約束條件,對這些價值進行“學理格義”的探索和想象空間。
毋庸諱言,雙方都沒有采取一種真正具有建設性的論說方式,這不利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在現代化建設過程中的構建。
在我看來,要想超越這種意識形態性的爭論,切實構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必須對中國正在推進的自主現代化道路有更深入的認識。
從20世紀中國現代轉型的歷史邏輯來看,中國的自主現代化道路,其實承諾了一條“既非復古、亦非西化同時又超越蘇聯模式”的“另類現代性”(alternative modernity)道路。所謂“老路論”和“邪路論”的政治宣誓,其實就是對這種“另類現代性”道路的前景承諾:無條件地回歸傳統(古典傳統和毛澤東時代的社會主義新傳統),會被視為“封閉僵化的老路”;無反思地追隨西方,會被認為是“改旗易幟的邪路”。而要進一步探尋“另類現代性”道路,我們必須從學理上區分“政治價值”(political values)與“政治價值觀”(the views on political values)。(“另類現代性”,或譯為“另一種現代性”。——編注)
所謂“政治價值”,是指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現代性價值本身;所謂“政治價值觀”,是指特定時空的政治社會關于這些政治價值的某種觀點,即關于政治價值的具體規范性要求的某種觀點及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和實踐模式。“政治價值”與“政治價值觀”的區別,在很大程度上指向了“政治文明”與“政治文化”的區分:政治價值屬于具有跨文化普適性的政治文明范疇,政治價值觀則屬于具有情境依賴性的政治文化范疇。換言之,現代政治價值,作為現代社會政治秩序的價值本原所在,集中體現了現代政治文明的普遍要求;但政治價值觀,作為特定政治社會關于現代政治價值的觀點,既是現代政治文明的具體表現形式,也是一國政治文化——文化和政治認同——的核心要素。
對中國這樣的非西方的后發展國家來說,區分“政治價值”與“政治價值觀”至關重要:這樣的區分可以使我們在有效抵御西方“政治價值觀”的同時,積極探索適合自己的“政治價值”的制度化方式。進而言之,可以有效避免“現代化=西化”的文化本質主義取向,從而在抵御西方文化殖民主義的同時,避免落入文化民族主義的窠臼之中,進而為非西方國家的“另類現代性”保留想象和探索空間。
英語本身似乎已喪失了區分“政治價值”與“政治價值觀”的語言指涉能力:“values”既可以指“價值”的復數形式,也可以指“價值觀”(事實上,正是為了把兩者區分開來,我在上文主張把“政治價值觀”對應的英語譯為“the views on political values”)。與之相適應,西方論者常常自覺或不自覺地將“政治價值觀”與“政治價值”等同起來。就像福山式的“歷史終結論”所期待的,“西方啟蒙運動時期發展出來的價值和制度潛在地具有普遍性”。事實上,正是這種把政治價值的實現形式(“制度”)與政治價值相提并論、打包兜售的做法,使得西方國家在向非西方國家宣揚現代政治價值的同時,把它們的政治價值觀(關于政治價值的特定觀點)“捆綁式”地推銷了出去。
為了抵御西方國家的文化殖民主義,一些非西方國家常常墜入了文化民族主義的泥潭,轉而偏激地認為(正如已有論者指出的)只有“我們的”,才是“好的”。對非西方國家來說,這種文化殖民主義與文化民族主義的二元對立,不僅體現在國際層面,亦常常體現在國內層面。上文提到的所謂“普世價值論”與“反普世價值論”之爭,在取向上其實與文化殖民主義和文化民族主義之爭是同構的。
顯然,這種文化殖民主義與文化民族主義,不但因認為西方文化和非西方文化有著完全不同且無法通約的本質而墜入一種文化本質主義立場,抑且把“政治價值”與“政治價值觀”完全等同了起來。對中國這樣的非西方國家來說,這種文化本質主義立場,既無法使我們把現代政治文明與特定政治文化區分開來,亦不能讓我們以自身的政治文化積極探索“接榫、吸納、轉化乃至超越”現代政治文明的道路。因為它嚴重遮蔽了我們把現代化的價值理想與自身特有的實踐約束條件相結合,形成自己現代政治價值觀(即關于現代政治價值的具體規范性要求的觀點及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和實踐模式)的想象和探索空間。
顯然,只有把“政治價值觀”與“政治價值”區分開來,非西方國家才能真正擺脫“現代化=西化”的窠臼,從而建構適于自己的“政治價值觀”以及以這種價值觀為基礎的“另類現代性”道路。
依個人鄙見,在區分“政治價值”與“政治價值觀”的前提下,把中國現代化建設的價值理想與自身特有的實踐約束條件深入結合起來,建構適合中國的政治價值觀,既是中國政治哲學和政治理論研究者推進以中國為根據的實體性理論建構的重要方面,亦是建設中國特色、中國氣派、中國風格的哲學社會科學話語體系的關鍵所在。
如果說,西學東漸之初中國人對西方政治哲學術語的翻譯(例如把“liberty”翻譯為“群己權界”,進而譯為“自由”),是類似于傳統中國迻譯佛經的“文字格義”,那么在當下中國,為切實推進具有中國情境自覺性的研究,中國政治哲學和政治理論研究者必須進一步推進學理上的“格義”。這種“學理格義”之必要,根源于現代性本身內在地具有文化依賴性: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現代性價值,盡管具有跨文化的普適性,但這種普適性僅限于價值目標的普適性,而不是制度化形式和實現路徑的普適性。換言之,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現代性價值的制度化形式和實現路徑,具有情境依賴性。
現代性價值的這種情境依賴性,既是規范性的,也是現實性的;既是理論性的,也是實踐性的。就其規范性或理論性來說,惟有把現代性價值與其在特定時空下的具體規范性要求區分開來,我們始能充分保留文化情境對現代性的范導空間,進而為現代性之中國特色(中國性)保留充分的闡釋空間——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對現代性價值在特定時空下的規范性要求進行學理闡釋,是政治哲學家進行介入性學理分析和實體性理論建構的主要方面。就其現實性或實踐性來說,惟有基于特定政治社會的政治理想與實踐約束條件(文化情境)之間的“反思性平衡”(借用羅爾斯的一個術語),探求現代性價值的制度化形式和實現路徑(制度和實踐模式),我們始能把對現代性價值的追求切實推進至制度層面,進而落實于實踐層面。因此,所謂對現代性價值進行“學理格義”,其實質便是要凸顯現代性價值的情境依賴性,進而結合中國現代化建設的價值理想與實踐約束條件,對其具體規范性要求進行政治哲學闡釋,并對與這種規范性要求相適應的制度和實踐模式進行政治學建構。
茍無這種“學理格義”,我們便只能深陷于文化本質主義的泥潭——深陷于文化殖民主義與文化民族主義非此即彼的二元對立——而無法自拔,從而也就不可能讜言直聲地建構中國“另類現代性”道路所內在需要的“中國現代政治價值觀”。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