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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未入額法官不得獨立辦案,法官資格及津補貼不變
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推進司法責任制等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情況。數據顯示,全國法官人數從改革前的21萬多人銳減至12萬。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注意到,有關如何安置未入額法官、緩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等議題再次被提及。
全國入額法官逾12萬,四種渠道安置未入額者
最高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介紹,按照中央要求,法官員額比例應該控制在中央政法專項編制39%以內。根據中央要求,未入額法官不得獨立辦案。
數據顯示,在改革之前,全國法官人數逾21萬,此次入額人數總數僅12萬。
如何安置未入額法官?徐家新坦言,經過遴選,有一批法官被選拔出來,自然會有一批法官不能入額,“需要強調的是各級法官對未入額法官要加快安置步伐,更不得以辦案任務重為由讓他們獨立辦案,這一點態度是明確的,也是不動搖的。”
徐家新介紹,目前,實踐中大體有四種渠道進行安置分流:一是轉任為法官助理,繼續在審判業務部門協助員額法官辦案。二是轉任司法行政人員,到綜合部門工作。三是一些年紀較大的法官從事案件評查、訴前調解等工作。四是交流到其他黨政部門。
“當然,這次沒有入額的法官在下次員額空缺遴選法官時,如果符合入額條件,他們還可以參加遴選入額。”徐家新表示,所有未入額法官,他們原來享有的法官資格以及津補貼保持不變。
一線辦案法官人數增多,最高法四大舉措解題“案多人少”
與此同時,針對法院如何處理好法官人數減少和案件數量增長之間的矛盾,徐家新表示,首先要厘清法官總體數量與一線辦案法官數量之間的區別。
“員額制改革前,真正在一線辦案的法官數量遠遠低于法官的總體數量。員額制改革過程中,要求把優秀的審判人才向審判一線集聚,并且要求入額必須辦案,包括院庭長都有明確的辦案數量要求。”徐家新認為,從人員的絕對數量上來看,法官的人數是少了,但是大多數法院的一線辦案的法官人數是增加了。審判力量不是削弱了,而是加強了。
另一方面,自立案登記制改革推出之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數量逐年攀升。針對面臨“案多人少”的現實矛盾,最高法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落實司法責任制,確立法官合議庭的辦案主體地位,建立新型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文書的簽署機制,取消了一般案件的審批程序,不搞層層審批。同時加強了以法官為核心的審判團隊建設,明晰職責清單,將法官從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
二是積極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充分發揮小額訴訟程序、素材程序、簡易程序的制度功能,實現簡案快審、精案繁審。
三是行政機關、人民調解組織等各類治理主體的作用,加強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的有效銜接,促進糾紛訴前分流。
四是深入推進法院信息化,加快智慧法院建設,向信息化要生產力。通過智能辦案輔助系統、裁判文書、智能校對系統、法官知識庫支持系統等司法員工智能系統實現數據分析,多源檢索、類案關聯、同案類推等功能,為法官辦案提供智能化支持,提升了辦案效率。
近幾年法官辭職數低位運行,去年減少1.77萬人
另據徐家新介紹,最高法曾對2014年全國地方法院人員流動情況進行了調查摸底,結果顯示,目前法院新進人員和減少人員數基本持平,2015年全國法院新增人員1.9萬人,減少1.77萬人。
“減少原因也是很復雜的,由高到低排序,包含退休、組織調動、辭職、死亡等等各種原因。”徐家新表示,單就辭職這一原因,各類人員的辭職總數占人員減少總數比例不高,僅占10%左右。具體到法官來講,全國法官的辭職數這幾年也是低位運行。現在全國法官辭職人數占全國地方法院總人數的比例,近幾年一直保持在0.35%以下,“法院隊伍的總體情況是比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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