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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智能系統專給法官挑刺兒:學習了近十五年百萬份裁判文書
故事
上海某法院的法官助理陳文婷,最近用上了一個“新武器”。
這個“新武器”的名字叫——智能文書糾錯系統,正在被上海一部分審判人員“嘗鮮”。陳文婷,就是其中一個。
這套剛剛上線運行的系統,不簡單。它不僅能精確地為法官推送適用法條和類似案例作為參考范本,最關鍵的是,還能在法官進行文書制作的同時,糾正各類實體性錯誤。
什么情況下會被“亮起警示燈”?
“比如,近期我寫的一個小額訴訟的判決書,應該要引用民事訴訟法第144條‘關于缺席判決’的一個規定。”上海一位法官回憶,“但是我在判決書里,沒有把這條寫上去。結果,這個智能分析系統立馬就給我‘提示’了!”
有了這個“溫馨小提示”,法官們辦案,心里更有底了。
根據大數據智能分析,這套系統不僅能即時糾正正在撰寫文書中的用詞錯誤和錯別字,還可以識別裁判文書上,關乎判決的實體性錯誤。比如,“判決未響應訴訟請求”、“說理部分遺漏訴訟請求”、“說理部分遺漏事實查明”、“雙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在說理部分未見表述”等17個方面,都會第一時間給法官提示。
事實上,杜絕這類裁判文書中的實體性錯誤,正是這套系統研發的初衷。
李偉是上海高院裁判文書智能分析項目工程師,他介紹道:“人擅長的是邏輯推理,那機器擅長的是——記憶功能、分析功能和計算功能。人機結合的,就是要把人和機器的優點結合起來。在后臺幫助法官審核審判質量。”
裁判文書是法律裁決的最終呈現方式,如果隱藏在其中的實體性差錯沒有被發現,無論對法官、老百姓還是司法的公信力,負面效果都不可估量。
這個“新武器”的創新,還要從鄒碧華法官提出的“要件審判九步法”說起。
“要件審判九步法”就是通過解構法律要件,抓住庭審過程中要查明案件事實的要點和重點,就像“庖丁解牛”一樣。一旦抓住了“要點”,“對癥下藥”,爭議點很容易就會被梳理和解決。
但,問題又來了。這套系統根據解析出來的法律要件辦案,會不會太死板了?
答案是否定的。這套系統除了懂“規矩”,還是個“好學”的好學生。為了避免“經驗主義錯誤”,這套系統被設置了能自主地智能學習,拆解法律要素。
這種智能的學習能力可不簡單。在人工輔助下,系統會建立規則和搭建數據模塊,把“學”到的東西儲存下來,未來再遇到類似的情況,便可以智能自動識別這些法律實體性的錯誤,給法官提醒糾錯了。
你要問,它學了多少?它整整學習了近十五年的100萬份裁判文書,單論“存儲能力”,從業15年的法官也難以望其項背。
學習了這100多萬份的裁判文書,系統的“肚子里”就像裝了一整個“資料庫”。再遇上同樣案由下的訴訟請求,系統就在一眨眼的功夫,找到對應的合理法律請求權基礎,相應的法條適用范圍就自動彈出了。
當然,系統再智能,也只是法官的“小助手”。假設一篇新的裁判文書進來,超出這套系統的能力范圍,就會被認為是一個新型案件,或者是在引用方面出現了瑕疵。這時候,這套系統便會“退居二線”,等待有創造力、能動性的法官來親自解決它。
如果,只是漏引或者錯引,系統可以自動提示。這就相當于一個有經驗的法官,在后臺幫助法官審核案件的審判質量。法官能不放心嗎?
制度鏈接
2016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將建設“智慧法院”列入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明確提出:建設“智慧法院”,提高案件受理、審判、執行、監督等各環節信息化水平,促進司法公平正義。
智能決策輔助系統,除了能夠輔助法官統一裁判尺度之外,還能對已生效判決的案件質量進行智能評查,形成案件裁判偏離度,強化對審判權的內部監督,促使辦案法官自覺堅持依法裁判,解決落實司法責任制面臨的“監督難”問題。
善于運用改革辦法破解難題......上海等地通過運用智能文書糾錯系統自動識別糾正文書錯誤,有效緩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事實證明,只要開開動腦筋、積極探索,司法責任制改革中遇到的難題是可以破解的。
——孟建柱書記《在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上的講話》(2016年7月18日)
(原題為《【百姓看司改】這套智能系統專門給法官挑刺兒,有一天ta會取代法官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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