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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南通法院異地扣押百萬豪車,托運途中遭多名壯漢“劫車”

6月27日晚7時30分許,江蘇南通崇川區法院異地(淮安)扣押的一輛瑪莎拉蒂轎車,在托運回南通途中,被多名不明身份的壯漢攔截,并劫走了裝載該輛豪車的拖車。
6月28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6月27日晚,該省高院指揮中心了解到相關情況后,部署了一次聯合執行行動——協調組織淮安市、鹽城市、南通市等三家中級法院及多家基層法院70余名干警,前往事發現場堵截劫車人員。
6月27日晚9時30分許,車輛及3名劫車人員被截獲。經查,3人中梁某是淮安市一家婚車租賃公司的老板,其為瑪莎拉蒂的實際控制人,其他2人是由其糾集。
據南通市崇川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王風華介紹,該輛瑪莎拉蒂轎車的所有者周某涉及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在強制執行過程中,法院將該車查封,但周某卻把車轉賣他人。幾經輾轉,最后被梁某購進,用作婚車對外租賃。
王風華對澎湃新聞說,購買被法院查封的車輛已屬不合法,而糾集人員劫走車輛情節更加嚴重。
28日凌晨,3名劫車人員因轉移法院查封的財產、妨礙法院執行,被司法拘留15天。“對于他們是否涉嫌犯罪,還有待進一步審查”。
南通法院查封的百萬豪車被賣到淮安
“王法官,我發現了被執行人周某的寶藍色瑪薩拉蒂,就停在淮安市財富廣場的地下停車場?!?月26日,崇川法院執行局副局長王風華接到江蘇銀行南通學田支行工作人員的舉報,并收到該銀行請求再次強制執行的申請。
王風華稱,上述車型為瑪薩拉蒂總裁,車牌號為蘇F8XXXX,上牌時間是2010年,車齡已有近7年,評估價過百萬。早在2016年6月,該車已被崇川法院查封,其原因是該車所有者周某涉及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
而周某則因犯信用卡詐騙罪,目前正在服刑。
經南通崇川區法院查明,2014年5月8日,原告江蘇銀行學田支行與被告周某簽訂個人借款合同。江蘇銀行學田支行向周某支用發放貸款400萬元,月利率為6.25%,到期日為2015年5月3日,還款方式為按月付息,到期還本。但還款期屆滿,周某未按約履行還款義務,銀行遂將周某告上法庭。
最終法院于2015年12月4日判決,周某需支付本金、利息、罰息、復利共計426余萬元。結果,判決書已生效,周某仍未按期履行上述義務。據崇川法院透露,銀行已是第二次申請強制執行。
王風華告訴澎湃新聞,第一次申請執行時間是2016年4月,當年6月崇川法院查封了周某名下的房產及三輛汽車,其中就包括上述的瑪薩拉蒂轎車。但因其下落不明,被迫終結執行。
多名不明身份的壯漢在高速服務區劫車
6月27日一大早,王風華根據銀行反饋的線索,召集崇川法院的兩名執行人員和銀行代表趕赴現場,扣押該輛瑪薩拉蒂轎車。澎湃新聞從崇川法院獲悉,參與這次執行行動的銀行代表,還包括平安銀行南通支行在內。
據崇川法院和平安銀行南通支行解釋稱,周某還與平安銀行南通支行存在借款合同糾紛,周某于2015年上半年向該行貸款78萬元,上述瑪薩拉蒂轎車為債務提供抵押,周某多次逾期未還款,被平安銀行南通支行訴至法院。今年4月,已在崇川法院立案。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抵押權人享有優先受償權,所以平安銀行南通支行與江蘇銀行學田支行共同參與了執行行動。
27日當天中午11時許,執行隊伍到達淮安市,在該市清江浦區財富廣場停車場的一個角落里,找到了瑪薩拉蒂轎車。通過強制開鎖后,將該車裝載在拖車上,并準備返回南通。
下午5時30分許,法院執行人員的車隊啟程,不久便駛入沈海高速。
據王風華介紹,一路上,法院的警車行駛在前面帶路,載著瑪薩拉蒂轎車的拖車跟在中間,后面還有一輛江蘇銀行工作人員的轎車。法院指定平安銀行南通支行工作人員陸建新作為車輛監管人,與拖車司機同車。
兩個小時后,意外發生了。據陸建新稱,在車隊駛入高速100多公里后,他發現拖車司機有些疲憊,遂臨時決定,將拖車開進鹽城市大豐服務區稍事休息。但他沒想到,十分鐘不到,車就被人劫走了。
陸建新對澎湃新聞說,拖車剛停定,就被一輛奇瑞轎車橫著攔截了。緊接著,車上下來多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先把拖車司機強行拽下車?!拔易诟瘪{駛上,發現情況不對,快速鎖上左邊的車門,然后趕緊打電話給法官”。
陸建新稱,圍過來兩名男子態度十分蠻橫,把他一并趕下了車。此時,他雖然說明了該輛瑪薩拉蒂轎車已被法院扣押,執行法官正帶著相關手續往現場趕,但對方仍不管不顧,強行將拖車開走。
看著劫車男子揚長而去,陸建新立即向鹽城市公安局大豐區分局西團派出所報警,稱多名男子將法院扣押的車輛搶走,請求警方進行攔截。
70余名法院干警出動,3劫車男子落網
王風華告訴澎湃新聞,接到陸建新的電話后,他將情況匯報至南通市中院及江蘇省高院指揮中心。
江蘇省高院指揮中心接報后,協調組織淮安、鹽城、南通三家中級法院,及南通市海安、如皋、崇川及鹽城市大豐區等4家基層法院,共70余名法院干警,開展聯合執行行動。
最終,法院聯合公安機關,在鹽城市大豐區白駒鎮的鄉間小路上,攔截住梁某、李某剛、李某華等3名劫車男子。
據崇川法院調查發現,梁某,今年41歲,是淮安市一家婚車租賃公司老板,他曾以40萬元的低價,從杭州一公司購入該輛瑪薩拉蒂轎車,用作婚車對外租賃。李某剛、李某華均由梁某糾集,其中,李某剛系梁某的員工。
王風華告訴澎湃新聞,6月28日凌晨,南通法院的執行法官將劫車人員帶回南通,并以轉移法院查封的財產、妨礙法院執行為由,決定對三人司法拘留15天。
對于劫車三人的行為是否涉嫌犯罪,崇川法院相關人士表示,尚待進一步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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