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社論】激活“休眠”的正當防衛

——不管死傷者的行為本身是否正當,其家屬、親屬往往以此為由向司法機關施加壓力,有的甚至形成集體鬧訪,危及社會穩定。
——決不能讓正當防衛人“出力不討好”,甚至“流血又流淚”。
——要求防衛人在孤立無援、高度緊張的情形之下實施剛好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不僅明顯違背常理常情,而且違背基本法理。
……
這些指陳時弊、痛快淋漓的金句,來自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寫于于歡案二審改判之后的7000字長文——《我們應當如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作為中國最高審判機關的負責人之一,沈德詠對于中國正當防衛的積弊可謂洞若觀火。
的確,目前的司法實踐中,正當防衛條款正在淪為“僵尸”條文,法定的公民自衛權利被異化為“誰死人誰有理”“誰傷重誰有理”的“唯結果論”,沒有顧及法律設置正當防衛制度本身應有的弘揚正氣、震懾犯罪的社會功能;正當防衛的邊界,也由法定的“沒有明顯超過必要的限度”,被各種“土政策”加碼限制,變成“不得已的應急措施”“必須窮盡一切手段之后,才能實施正當防衛”。
去年,福建的“失主追小偷,小偷滑倒死亡案”,當事人一度被追究了“過失致人死亡罪”。2014年,深圳一名保安猥褻女網友,被見義勇為的大學生小涂打傷,結果當地警方以“防衛過當”刑拘了小涂。
正當防衛本是一個刑法的基礎性問題,但長期以來,法律學術界、司法機關、律師界對正當防衛標準“各說各話,各唱各調”,缺乏系統的、可操作執行標準,不少地方“土政策”橫行,如此種種難免影響司法裁決的公信力。
這次于歡案的二審改判(推翻了一審關于本案不屬于“防衛過當”的認定),應該成為“有效激活正當防衛制度”的契機,正當防衛標準不能再靠口水解決。
司法機關不能再居高臨下地設置公民的正當防衛的標準,而是應該有“換位思考”意識——“我是當事人,應該怎么辦?”法治是具體的,它應該能實實在在地幫到我們,應該可以解答“當我的母親被凌辱時,我如何做才算合法”這個現實問題。
個案的問題要解決,曲突徙薪一樣重要,正當防衛的適用標準制訂,應進入國家的法治議程。這次沈德詠提議采取“指導意見+典型案例”形式,確立正當防衛制度法律適用“由具體到具體”的參照標準,這是一條可行的路徑。
激活正當防衛制度,這將是中國法治進程中的一個大事件。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