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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炮車”干擾監測數據再被通報,掩耳盜鈴為何屢禁不止?
3月14日,江蘇省生態環境廳通報了人為干擾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的案例,其主要是采用霧炮車進行數據干擾。而霧炮車本該是用來緩解霧霾的,如今卻成了弄虛作假的慣用伎倆。
近年來,此類事件屢有發生,這一做法更是多次被通報和追責。哪些地方發生過此類事件?為什么“霧炮車”成了“背鍋俠”?
據了解,霧炮車噴射的水霧顆粒極為細小,能達到微米級,可以進行液霧降塵、分解淡化空氣中的顆粒濃度,能有效分解空氣中的污染顆粒物、塵埃等。
而提到“霧炮車”干擾監測數據,寧夏石嘴山“冰雕”事件依然讓人印象深刻。2017年,生態環境部通報霧炮車干擾寧夏石嘴山市環保局樓頂國控站點,遇到低溫后,大樓外的水凝結成了“冰雕”。一度引起輿論熱議,照片至今仍在網上流傳。

除上述寧夏案例,記者梳理發現,僅2017年生態環境部通報的霧炮車干擾國控站點正常監測事件就達到6起,還包括云南省紅河州污水處理廠國控站點,江西省吉安市紅聲器材廠國控站點,湖南省邵陽市一中、市化工廠國控站點,江蘇省徐州市鼓樓區政府、農科院國控站點和湖北省襄陽市航空路國控站點都受到過霧炮車噴淋干擾。
同年,生態環境部再次通報,江西省新余市飛宇國控站點受到噴淋干擾。經查,系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因考核壓力大,安排霧炮車在國控站點附近開展噴霧作業。
盡管生態環境部明確禁止,但近年來用霧炮車干擾環境監測的行為仍時有發生。
2019年1月29日下午,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空氣站視頻監控系統發現,一輛霧炮車行駛至民德路與蘇圃路交匯處遇道路擁堵,駕駛員在明知附近有空氣站的情況下未按規范及時關閉噴霧設備,致使水霧噴灑到空氣站采樣口,涉嫌干擾環境監測數據。
2020年12月24日,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通報九江市德安縣老年中心的站點采樣區域周圍局部環境被霧炮車噴淋案例,并表示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
2021年,多地再次出現類似事件:如生態環境部通報河南省新鄉市行政服務中心國家城市空氣站受到霧炮車噴淋干擾,洛陽市“吉利監測站”、平頂山“規劃院”兩個國控城市點位受到霧炮車噴淋干擾,要求嚴肅查處。同年8月,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向社會通報9起上半年省環境質量監測站點受到人為干擾問題,其中5起使用霧炮車進行干擾作業。
類似事件為何屢禁不止?
霧炮車圍著國控點位附近不停地轉,大量噴灑,短期內確實能減少相關污染,數據或許會“好看”。
但這種掩耳盜鈴、投機取巧、自欺欺人的方式,真的能長久嗎?
環境治理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作,改善空氣質量并不能一蹴而就,也不是靠著某些“神器”,而是應該腳踏實地下真功夫、攻堅克難啃硬骨頭、久久為功。
環境監測工作是環境治理的基礎性工作。正所謂基礎不牢,地動山搖。類似破壞環境監測的行為,不僅使數據丟失了真實性,誤導環境治理決策,也嚴重損害了政府公信力。只有嚴把數據質量這條生命線,才能更好地確定治理目標、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治理措施,完善相關細節。
因此,在具體工作開展過程中,有關部門應當從為人民服務的角度出發,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沖破數據的藩籬,真實反映環境監測情況;在評估機制方面,應建立科學的評估體系,增加移動監測點位,盡量減少類似干擾措施的影響;在提高監管能力方面,應建立嚴肅的問責機制,提高違法成本,發揮法律的震懾作用;在監督機制方面,應廣泛動員人民群眾,提高公眾參與度。多措并舉,多方助力,才能讓監測數據信得過,靠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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