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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網刊文:莫讓“偽好人”彭宇造成道德風氣的“二次碾軋”
法制網6月15日消息,兩年前,廣東女孩小悅悅遭車碾壓,路人漠視的事件使彭宇案真相再次浮出水面,央視焦點訪談也曾披露彭宇確實撞了老人的客觀真相。
而就在幾天前,河南駐馬店一女子同樣被車撞倒無人施救,遭遇另一汽車二次碾壓,一些聲音再次無視事實,以“做好事被誣告”作為逃避善知的擋箭牌,以本不屬實的“彭宇被訛”為個體冷漠的情況埋單。
然而,事實就是事實,彭宇確實撞了人。
無論是警方確認當日彭宇和被撞老人調查詢問筆錄圖片的證據證明,還是彭宇本人的事實陳述,都令真相昭然若揭,而彭宇“撞老人在先”這一關鍵情節,則使“好人被訛”之說成了無稽之談。重新審視當年的這一“彌天大謊”,很多民眾也不禁紛紛憤慨“偽好人”彭宇明明撞了人,卻謊稱自己做好事之行為才是導致道德滑坡的真正原因。其傷害最多的,正是人們對善知善行的自覺和信念、對社會正義的維護和培樹。
事件真相涇渭分明,然而為何時至十年之久,還會被有的人誤讀,遇到撞人不救事件就要拿此“說事”呢?
究其原因,其一就是當事人撒了謊。為什么要撒謊?人做事都有目的或者說意愿,而就這起事件,當事人的目的一目了然,就是保私利。“道德偽人”彭宇確實撞了人但當時為了自身的訴訟利益而說了謊。
其二是事件當事人方面。彭宇案涉及雙方當事人,且二人達成的和解協議中增設了“雙方均不得在媒體上就本案披露相關信息和發表相關言論”的保密條款,從而使真相未能即時讓公眾知曉,導致歷時十年輿論仍“游移不定”。
其三是事實澄清時間上。彭宇案發生在2006年,也即十年前,涉及當事人意思自治等情節,直至五年后,時任南京市政法委書記公開澄清“彭宇案”事實真相,透露彭宇確實撞了人,因多重因素被誤讀和放大的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應成為社會“道德滑坡”的“標志性事件”。就連彭宇本人也供認不諱,承認“確實與老人發生了碰撞”。
中國有句古話講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所謂“黑白分明”,意在強調要尊重客觀事實。盡管互聯網帶來的訊息飛速傳播時代,讓謊言總是比事實真相跑的快一些,但相信每一位國人從小對仁義禮智信的耳濡目染,讓仁者愛人成為一種源自心底最樸素的良知,也正因如此,當我們面對品評任何一起社會事件時,都應追本溯源、認清真相。如果繼續以訛傳訛,讓從始至終并不存在的“好人反被訛”去阻擋我們本該伸出的援助友善之手,那豈不是在讓良好的社會風氣“被謊言撞倒”后遭遇“二次碾軋”?
(原題為《事實就是事實!莫讓“偽好人”彭宇造成道德風氣的“二次碾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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