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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違規出具法律意見書,江蘇山東均有律師事務所被調查
針對地方政府違規融資的整治還在持續進行中,且范圍有延伸趨勢,已有律師事務所被司法行政主管部門調查。
土地用途記載和規劃不符
據《經濟觀察報》主辦的“經濟觀察網”報道,近日,財政部發函,對于一些地區違規舉債行為中律所的違規行為,建議司法部進行處理。
據報道,財政部發函稱,發現兩家律師事務所涉嫌違規出具法律意見書。
其中一則為,2016年7月,江蘇淮安洪澤縣城市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采用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擔保方式,發行“16洪澤債”募集資金10億元。
上述被抵押的三宗地塊中,有一處行政辦公用地(洪澤縣政府大樓前廣場)和兩處廣場用地(洪澤湖文化廣場、洪澤湖歡樂廣場)。但是,江蘇宏鄴律師事務所出具的相關法律意見書中,土地用途則分別被記載為“商住”或“商業”。這與上級政府批復的規劃用地性質不一致。
第二處疑似違規行為,同樣是將3宗公益性土地資產記載為商業,發行人為江蘇高郵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法律意見書出具方則是北京大成(青島)律師事務所。
據報道,財政部認為,兩家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中的相關內容,如“發行人提供抵押擔保的土地資產合法、有效”等,與事實不符。
根據相關規定,學校、醫院等公益性資產以及行政辦公用地等,不得作為資本注入融資平臺公司。
因此,當融資平臺公司發行企業債券,要求相關律師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時,律師事務所要對所依據文件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核查和驗證。
江蘇司法部門正在調查
6月9日,江蘇宏鄴律師事務所經辦律師解宇昊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他們之前的確對洪澤縣城市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發行“16洪澤債”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該律師表示,目前司法行政主管部門確實在調查此事,但尚無調查結果,暫時不便透露細節。
6月12日,宏鄴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葉菲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對于“16洪澤債”法律意見書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不方便發表任何看法。
江蘇省司法廳宣教處和律師管理處相關負責人均證實,針對江蘇宏鄴律師事務所出具的“16洪澤債”法律意見書,省司法廳律管處正在調查中,目前尚無結論。
公開信息顯示,江蘇宏鄴律師事務所是一家以金融法律服務為主的專業型律所,已為近百單債務融資工具提供了專項法律服務,自稱在江蘇省內業界同類業務領域中處于領先地位。
同時,該律所還是南京首批受表彰的34家“規范化和誠信建設示范律師事務所”之一。
律所是否違規,爭議焦點待解
近日,網絡上流傳一份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針對財政部函件作出的聲明。該聲明稱,北京大成(青島)律師事務所為2015年高郵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債券出具法律意見書中,“盡到了審慎審查義務”,對三宗土地性質的認定與土地管理部門一致,合乎相關法律規定。
6月12日,北京大成(青島)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閆超華告訴澎湃新聞,這份聲明由大成律師事務所總部發出,但僅針對內部,非公開回應,一切要以司法部最終反饋給財政部的意見和調查結果為準。
據公開報道,2014年以來,地方各級政府開始加快建立規范的舉債融資機制,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一些違規舉債擔保行為仍時有發生。
今年4月底,財政部、發改委、司法部以及“一行兩會”(央行、銀監會、證監會)等六部門聯合下發通知(俗稱“50號文”),要求各地方政府對地方融資擔保行為進行摸底排查,不規范之處要限期整改到位。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上述通知中同時提及,對中介機構、法律服務機構違法違規為融資平臺公司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的,也要依法依規追究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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