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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莎茵:關于協助皮草養殖產業逐步轉型并關閉的建議 | 2022“兩會”建議征集
在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簡稱“中國綠發會”)黨委、黨支部的指導下,中國綠發會2022“兩會”議/提案建議會于1月21日通過線上、線下并行的方式順利召開。會議邀請了10多位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在線參會,和建議人交流互動。現將中國綠發會行動亞洲專項基金提案負責人蔡莎茵“關于協助皮草養殖產業逐步轉型并關閉的的建議”發言內容整理如下。

本提案緣由自皮草養殖潛在的人畜共患病毒風險。自2020年4月荷蘭首次報告水貂COVID-19病例以來,歐洲和北美12個國家的430多座水貂養殖場檢測到了新冠病毒(SARS-CoV-2)。其中在荷蘭、丹麥、波蘭和美國,都有人和水貂之間的病毒互傳記錄。
世衛組織、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的三方評估報告和多個科學研究(見附件)表明,皮草養殖給人和動物帶來冠狀病毒傳播的潛在風險,尤其三大皮草動物之一的水貂作為易感物種所攜帶的變異體,能夠在社會中廣泛傳播,并可能影響疫苗效力。
國際上多個國家因考量對公共衛生安全風險的管控,為阻斷病毒的傳播路徑,已加速其皮草禁令的推進。例如,荷蘭原定于2024年前關閉所有水貂養殖場,因為新冠的暴發,此項計劃已提前至2020年底;愛沙尼亞、法國、意大利也在2021年推出了皮草養殖禁令。

全球大流行病帶來的國際疫情現況下,國際社會已對“One Health同一健康”概念有明確共識。皮草養殖除了上述所提的潛在病毒風險外,養殖過程帶來對水源和土地的污染,以及對動物福利的傷害,已經嚴重威脅到全球人、動物、環境的“One Health同一健康”。

從各國相繼出現皮草養殖對公共衛生帶來的病毒風險的案例,我國由于皮草養殖體量巨大,同樣需要警惕病毒風險。從中國皮革協會的數據可見,2020年我國在水貂、狐貍、貉三個主要皮草養殖物種的養殖體量都非常巨大。另外,中國、歐盟、美國和加拿大的皮草估計產量比較上,我國在這三個物種都有巨大占比,居于世界前列。


除皮草養殖在公共衛生對社會帶來的風險外,另一項容易被忽視的相關現象則是,實際上皮草產業的經濟效益非常有限。2016年,我國皮草產業的估計價值為約合3,890億元人民幣。同年我國GDP統計數據顯示,包括農業、林業、漁業和畜牧業在內的第一產業,貢獻了約77,754億元人民幣,占全國GDP總值8.1%。這意味著皮草產業對我國GDP的貢獻還不到1%。
從新冠疫情對全球宏觀經濟的影響來看,我們更擔心迄今為止應對疫情的全部成本已遠遠超過皮草養殖業的收益。因此,在皮草產品已非人類生活剛需的今天,若為非常有限的經濟效益,導致我國乃至全球面臨公共衛生安全風險,實屬不合理也不必要。
鑒于上述原因,我們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尤其是農業農村部牽頭,盡快采取以下三個措施,協助皮草養殖產業逐步轉型并關閉:
1. 養殖場動物&人員檢測:盡快為我國的皮草養殖場(尤其主要毛皮養殖地區的水貂場)的動物及人員,進行新冠病毒檢測,預防大規模傳播;
2. 禁止養殖及貿易:禁止水貂等冠狀病毒易感物種,禁止水貂活體及其皮草制品進出口運輸與交易;
3. 產業轉型:出臺有償補助政策,協助皮草養殖產業逐步轉型并關閉,發展兼顧公共衛生安全、生態平衡的可持續相關產業。

附件:皮草養殖潛在病毒風險的全球現況與相關研究
一、430多家水貂養殖場檢測到新冠肺炎(SARS-CoV-2)
自2020年4月荷蘭首次報告水貂新冠肺炎(COVID-19)病例以來,歐洲和北美12個國家(荷蘭、美國、丹麥、西班牙、加拿大、瑞典、意大利、希臘、法國、立陶宛、波蘭、拉脫維亞)的430多座水貂養殖場檢測到新冠病毒(SARS-CoV-2)。在荷蘭、丹麥、波蘭和美國,都有病毒從人到水貂、從水貂到水貂、從水貂到人的傳播途徑記錄,以及后續向人類溢出傳播的報告。[1]
出于公眾衛生安全的考量,各國約有2000萬只水貂被撲殺,4個國家的水貂養殖在2021年期間已暫停。盡管如此,在世界大多數國家,水貂養殖仍然是合法的,并持續記錄到新冠病毒(SARS-CoV-2)在養殖場暴發的案例。
二、研究表明皮草養殖場為“潛在病毒庫”
1、皮草養殖帶來人與動物間的病毒傳播風險
必須提及的是,應2020年11月G20水務和農業部長公報中的要求而編寫[2]的GLEWS+風險評估報告《用于皮草養殖的動物中的新冠病毒(SARS-CoV-2)》[3],已于2021年1月,由世衛組織、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動物衛生組織三方聯合發布。
該評估涵蓋三方面問題:a)皮草養殖場內病毒進入和傳播的風險;b)皮草養殖對人類的公共衛生風險;c)皮草養殖系統向易感野生動物種群傳播病毒的風險。評估還指出,歐洲是上述三個問題的高風險地區,而美洲和亞洲為中風險地區。
由于許多國家的水貂養殖場持續有病毒暴發的報告,評估中所列針對皮草養殖場的公共衛生風險和應對病毒進入及傳播的建議及緩解措施,顯然還遠遠不夠。2021年6月和7月,在西班牙水貂養殖中心加利西亞自治區拉科魯尼亞市的8座水貂養殖場,就又相繼發生了一系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
2、皮草養殖場的病毒風險是隱蔽的
事實上,受感染的水貂養殖場的報告經常顯示,水貂既沒有癥狀,死亡率也沒有明顯上升。波茲南生命科學大學臨床前科學和傳染病學系教授Pomorska-Mól等人于2021年7月在ScienceDirect發表的一篇科學論文報告中提到,“流行病學調查表明,養殖場的大部分水貂可以在幾天內感染……這會使養殖工人和獸醫暴露在巨大的病毒接觸之下,”[4] “養殖場水貂的感染規模令人擔憂,主要是因為病毒能夠通過大量高度易感動物,可能出現新的危險突變和/或獲得新的生物特性。”最后該論文指出“水貂養殖場可能是一個有潛在危險、但并不總是公認的新冠病毒(SARS-CoV-2)動物宿主庫”。[5]
同樣,2021年5月在BioRxiv發表的一篇論文(預印本)描述了在丹麥一個水貂場廣泛感染后,“所有受試動物都發生了血清轉化,隨后該養殖場經過檢測沒有感染;然而不到3個月后,又一輪感染影響了75%以上的受試動物。”該論文指出,“全基因組測序表明,再次感染期間傳播的病毒與該養殖場場第一次暴發的病毒關系十分密切,但發生了額外的基因序列變化。”[6]
3、水貂變異體可在社會上廣泛傳播
2021 年 6 月,丹麥國家血清研究所(SSI)應丹麥衛生部要求,發布了一份風險評估報告,該評估與計劃中2021 年 12 月 31 日后,恢復水貂養殖時的人類健康有關。它概述了截至2020 年 11 月 29 日登記的,至少4,000 例帶有水貂變異體的新冠肺炎(COVID-19)人類感染病例,包括水貂業相關從業人員的大規模感染。文中數據還顯示,隨著新冠病毒(SARS-CoV-2)在荷蘭的傳播,水貂病毒變異體也在社會上廣泛傳播。[7]基于上述事實文章闡述道,“2020 年的經驗表明新冠病毒(SARS-CoV-2)能夠在水貂中發生突變,并且新變種能夠感染接近水貂的人類(水貂工人), 而且在社會上也會發生后續傳播”,“除了已知可能影響傳染性、嚴重性或所用疫苗免疫力的變種之外,無法評估還會出現哪些突變”。[8]
參考文獻:
[1] CDC:https://www.cdc.gov/coronavirus/2019-ncov/daily-life-coping/animals.html
& OIE: https://www.oie.int/app/uploads/2021/06/en-oie-guidance-farmed-animals-.pdf
[2] http://www.g20.utoronto.ca/2020/2020-g20-agriculture-0922.html point 5 “Moreover, and without prejudice to applicable international rules on wildlife trade, we call upon the Tripartite to develop a list of wildlife species and conditions under which they could present significant risks of transmitting zoonoses, and to issue guidelines towards mitigating these risks.”
[3] https://www.who.int/publications/i/item/WHO-2019-nCoV-fur-farming-risk-assessment-2021.1
[4] Review: SARS-CoV-2 infection in farmed minks – an overview of current knowledge on occurrence, disease and epidemiology 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1751731121001142#b0055
[5] Ibid.
[6] https://www.biorxiv.org/content/10.1101/2021.05.07.443055v1.full
[8] Ibid.
整理/蔡莎茵 審/xiaoping 編/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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