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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三幅宅地限價最高7000元/平米,買房后10年不能賣
繼河北省保定市出臺最嚴限售措施后,廣東省珠海市也在嘗試“10年限售”的土拍模式。
據澎湃新聞統計,截至5月24日,珠海市國土資源局共掛牌出讓15幅地塊,其中3幅住宅地塊給出“10年限售”的規定。
據珠海市國土資源局官網顯示,珠國土儲2017-16、珠國土儲2017-26、珠國土儲2017-30三幅居住用地在限定購買人群的情況下規定購買住房10年內不得轉讓。
5月2日,珠海掛牌出讓兩幅住宅地塊。具體而言,珠國土儲2017-16號地塊的面積為25999.98平方米,樓面起始價為2800元/平方米,最高限價為5000元/平方米。該地塊位于高欄港經濟區平沙新城銘恩路西北側、平海路東北側。
同日,另外一幅為珠國土儲2017-26號地塊也掛牌出讓,地塊面積49999.96平方米,該地塊同樣也采用最高限價的方式出讓。按照出讓地塊的公告,該地塊起始價3500元/平方米,最高限價為5000元/平方米。該地塊與上述地塊相鄰,位于高欄港經濟區平沙新城起步區啟航路東側、銘恩路西北側。
到了5月17日,位于洪灣港片區環港東路西側、港平路北側的珠國土儲2017-30號地塊掛牌出讓模式與上述兩幅住宅地塊相似。該地塊宗地面積53718.64平方米,樓面起始價為5000元/平方米,最高限價為7000元/平方米。
按照地塊的出讓公告,上述三幅住宅地塊均用于企業員工生活配套項目建設,項目所建住宅僅限銷售給競得人及其實際投資人在本地的關聯企業員工或珠海高欄港經濟區、香洲區洪灣港及周邊區域范圍內的企業員工或者轄區范圍內注冊的工業企業員工。值得一提的是,公告要求員工所取得住宅自核發《不動產權證》之日起10年后方可轉讓。
除了住宅地塊,商業地塊亦要求嚴苛。
澎湃新聞在珠海市國土資源局官網發現,多幅出讓的商業用地也在出讓要求中給出諸多限制,包括要求競得企業自持10年內不得抵押、轉讓及銷售。
舉例而言,位于保稅區南灣大道南側、寶利路西側的國土儲2017-23號地塊的規劃用途為商務、商業,該地塊出讓概況顯示,宗地面積20000平方米,起始樓面價為1720元/平方米。
雖然為商業用途,該地塊不僅規定了限售年限,同時對地塊項目的稅收貢獻等也有要求,一旦考核不達標還需每年向珠海保稅區管委會支付上百萬元的違約金。
國土儲2017-23號地塊出讓備注中顯示,上述地塊競得人承諾用地項目不少于計容建筑面積的30%(即15000平方米)的地上建筑物,并且自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10年內不得抵押、轉讓及銷售。
除了10年限售的要求,上述地塊要求項目投資強度不低于6750元人民幣/平方米,產出強度不少于2700元人民幣/平方米/年,稅收貢獻強度(不含關稅及海關代征增值稅)不少于300元人民幣/平方米/年,以上面積均按計容建筑面積計算,投資強度、產出強度、稅收貢獻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項目竣工之日起12個月內進行年度考核,考核期為5年。一旦考核期內有任何一項未達上述要求,競得人須每年向珠海保稅區管委會繳納違約金人民幣258萬元。
與之類似的還有國土儲2017-29號地塊,上述地塊商務功能建筑面積不少于23331.49平方米,該地塊要求自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十五年內不得抵押、轉讓及銷售;除上述23331.49平方米外,不少于4666.3平方米僅限于銷售給競得人關聯企業或符合珠海保稅區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按照要求,上述地塊項目投資強度不低于8000元人民幣/平方米,產出強度不少于4800元人民幣/平方米/年,稅收貢獻強度(不含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不少于1500元人民幣/平方米/年,以上面積均按計容積率建筑面積計算。一旦在5年的考核期內有任何一項未達到上述約定的,競得人須每年向珠海保稅區管委會支付違約金45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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