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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最佳陣容決定收入!面對千萬美元,這些巨星終于開罵了
當季后賽激戰正酣的時候,NBA官方在本周公布了賽季的最佳陣容。
但是這個最佳陣容卻引發了各路球星和球迷的不滿,包絡杜蘭特、湯普森、海沃德等,大家喊著“我為什么沒入選”、“我應該是第一陣容”……
在NBA,大伙有時還是會習慣性謙虛一下,那為啥到了最佳陣容面前,就變了味呢?
原因在于——入選最佳陣容會給他們的未來合同增加極大的砝碼,他們將有機會簽下更大的合同,獲得更高的收入。
最佳陣容和最佳合同之間,究竟有著怎么樣的一種神奇關系?

最佳陣容有助球員拿大合同
最佳陣容和錢掛鉤,這都源于去年NBA新版勞資協議中的一條重要條款——“指定老將特例”。
該條款旨在鼓勵球隊留住自己培養出的巨星,符合該條款的球員可以在現有合同剩下1年或者是2年的情況下,和球隊簽下一份最高起薪為工資帽35%的頂薪合同。
不過,對于球員來說,想拿到這筆大錢可不容易,有兩個大山橫亙在他們前。
一是范圍——該條款針對的是在聯盟已經征戰7-9個賽季的球員(征戰10年及以上自動獲得起薪為工資帽35%的待遇),而且他們必須是球隊自選或者是球隊在其新秀合同期間通過交易得到。
二是條件——以下兩個條件必須符合其一:1、續約前那個賽季,或續約前三季中的任何兩季,入選最佳陣容(一二三陣),或當選年度最佳防守球員;
2、續約前三個賽季中,有任意一個賽季當選MVP。
換句話說,如果你是球員A,一直效力于B隊(或者是新秀期合同內來到B隊),并在聯盟中征戰了7-9個賽季,只要你能夠符合上述條件中的一個,且現有合同剩下1-2年,你就有很大機會簽約大合同。

保羅·喬治的大煩惱
所以,在最佳陣容公布之后,美國媒體把注意力集中在兩批人上——一種是諸如哈登、威少、沃爾這種可以簽下指定老將特例的人;另一種是諸如保羅·喬治和海沃德這種本有望簽下老將特例,卻因無緣最佳陣容而無法實現的球員。
讓我們以保羅·喬治為例,看看無緣最佳陣容將給他帶來多大的損失。
先明確一下,今年是保羅·喬治征戰NBA的第七個賽季,而且這七個賽季,他都效力于步行者——全部符合指定老將條例中的范圍。
再補充一句,保羅·喬治在13年10月和步行者簽下5年9000萬美元的合同,他將在2018年成為完全自由球員。
而且保羅·喬治在去年入選了最佳陣容的三陣,只要他今年能夠再一次入選最佳陣容,他就符合了“老將指定條款”的條件一,他也將獲得工資帽35%的頂薪合同。
ESPN就給喬治算了一筆賬。如果他能夠入選最佳陣容,他可以和步行者重新簽下5年2.07億美元的大合同,如果沒能入選,他最多只能和步行者簽下5年1.77億美元的合同。
如果他在2018年選擇跳出合同,和新球隊簽約,根據勞資協議,他最高只能簽下4年1.32億美元的合同。
1.32億美元比上2.07億美元,這之間大概差了7500萬美元,現在我們大概能讀懂保羅·喬治的心情了。
當然,喬治還有機會——如果他不提前跳出合同,且下賽季能夠進入最佳陣容(或最佳防守球員或MVP),他依然能夠拿這2.07億美元。

“濃眉哥”損失2400萬
最佳陣容有多重要?除了對于那些在聯盟打拼7年以上的球員來說,這是獲得大合同的機會,對那些進入聯盟不久的新人來說,能夠進入最佳陣容也將給他們帶來收益上的巨大甜頭。
這就不得不說另外一個名詞了——羅斯條款。
“羅斯條款”是指一名球員在執行完他的新秀合同后,在簽訂職業生涯第二份合同時可得到一份占全隊工資帽30%(較舊合同增長了5%)的頂薪合同。
不過該條款有很高的入門門檻:在新秀合同前四年當選過一次MVP,或兩次在全明星賽中入選首發陣容,或兩次入選年度最佳陣容。
沒錯,第一個實現該成就的新秀是羅斯,所以該條款被稱為“羅斯條款”。
2015年休賽期,鵜鶘提前和球隊的當家球星——2012年NBA選秀狀元安東尼·戴維斯簽下一份為期5年1.44億美元的合同,合同將在2016-2017賽季生效。
不過,這份續約合同就捆綁了“羅斯條款”——如果安東尼·戴維斯沒能在新秀合同期間內實現上面的門檻,他的這份合同就會縮水2400萬美元。
可惜的是,在2015年相繼入選全明星首發和最佳陣容一陣后,“濃眉哥”在2016年沒能進入全明星首發,也落選了最佳陣容。
所以,安東尼·戴維斯的5年合同,就降到了1.2億美元。在合同縮水后,“濃眉哥”曾經極為懊惱。
“誰不想要(錢)呢?但我沒有得到,就如同我說的,繼續努力,希望我可以在其他方面將這錢掙回來。”

這能防止巨星抱團嗎
仔細分析就可看出,最佳陣容與合同的掛鉤,其實是聯盟針對巨星抱團現象所給出的解決方案——在金錢和忠誠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
首先,母隊培養的巨星不會隨便離隊。轉會球隊30%的頂薪以及每年5%的漲幅,比上母隊35%的頂薪和8%的漲幅,這樣的差距可想而知。
就拿庫里為例,他本不是效力聯盟十年的老將,但由于他獲得過MVP,所以根據“指定老將特例”他將在今年新合同中拿到工資帽35%的起薪,勇士可以和他簽下5年2億美元的超級合同——而如果他選擇出走,他最多只能拿到5年1億3千萬的保障合同。
母隊愿意多給錢,球員不走也能刻上了“忠誠”的印記,這樣一舉兩得的事情,球員們又何樂而不為?
其次,巨星抱團受到制約。
該條約最大允許的數目是兩個——如果球隊總薪水中已經包括了兩個這樣的球員,球隊將無法再用這個條款簽下自由球員或是對球員續約。這也極大限制了一支球隊里巨星抱團情況的發生。
當然,依然會有諸如杜蘭特這種巨星為爭奪總冠軍而主動放棄大合同的現象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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