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暴風影音盜播《中國好聲音》被判賠六百萬,單集賠百萬創新高
未經授權擅播“中國好聲音”節目,暴風影音被判高額賠償。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 北京石景山法院獲悉,近日,該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暴風公司)需賠償原告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騰訊公司)共計606萬元,單集賠額高達百萬。
該系列案件系石景山法院在著作權案件中超出法定賠償上限確定賠償數額的典型案件,單期節目賠額在北京市地區創歷史新高。
據法院查明,《中國好聲音(第三季)》具有極高知名度及商業價值,該節目于2014年7月25日被列入國家版權局公布的36部重點影視作品預警名單。
節目開播前后,騰訊公司委托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每周逐期向暴風公司發出預警通知的情況下,暴風公司依然在其網站上播出《中國好聲音(第三季)》前六期節目,故騰訊公司提起六起訴訟,每案主張200萬元經濟損失,索賠總金額達1200萬元。
被告暴風公司認為,其網站曾有多次被他人仿效,并向法庭提交了公司內部來往郵件以證明其主張;原告在公證取證時,下載暴風影音的過程未體現在公證書中,不能證明侵權的客戶端屬于被告,故請求法院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石景山法院經審理認為,對于網站被仿冒的抗辯主張,暴風公司未提交有效證據加以證明,應認定暴風公司在涉案節目熱播期間實施了侵權行為。關于賠償數額,騰訊公司提供了大量證據,主要證據包括騰訊公司支付了1.2億元《中國好聲音(第三季)》節目版權,并提交了多份價值共計1.98億元的涉案節目廣告合同。
法院認為,《中國好聲音(第三季)》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影響力及極高的商業價值,被告通過實施侵權行為違法獲利數額較大。此外,暴風公司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多次發出預警通知的情況下,無視他人合法權益,仍然在涉案節目熱播期間實施侵權行為,其侵權的主觀惡意非常明顯。
綜上,法院認為涉案侵權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明顯超出著作權法法定賠償數額的上限50萬元,酌定作出賠償100萬元,合理支出1萬元,六案共計606萬元。
目前雙方當事人均未提出上訴。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