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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體罰學生教師自殺,這樣的謠言為何就是有人信
5月11日,“夏X老師體罰學生之后懸梁自殺”的謠言在網上熱傳。
這篇微信公號文章稱,2017年4月6日,四川省茂縣鳳儀小學夏X老師體罰學生,用抽拉教鞭打了何X臀部,之后受到教育部門記過、調離原學校等處分。文章稱:4月17號,這位夏X老師懸梁自盡了。文章進一步煽情說:“自始至終,似乎沒有人對夏老師的舍棄休息時間輔導學生的無私奉獻進行欣賞,似乎沒有任何方面對一個教師進行些許保護,《教師權益保護法》又保護教師什么呢?教師是個群體,卻又如此孤立,悲涼!”
目前,茂縣當地已經對此做了辟謠,根本沒有自殺的事。但是,文章的煽情起到了作用,不少網友說:“老師太可憐了”“誰讓你這么有責任心?”
但是,如果教師真的自殺了,她之前打孩子的行為就對了嗎?他就能站到道德的高地上了嗎?之前教育部門的處分就錯了嗎?
要警惕用“比慘”游戲,“誰死誰有理”來綁架社會,綁架輿論。
誰是這次謠言的始作俑者,目前尚不清楚,但是這則謠言顯然滿足了一些教師的不良情緒預期,不少老師對于“體罰學生的老師自殺”發出了惺惺相惜、兔死狐悲的感嘆。互聯網社交天然有社群化、“抱團”的傾向,但這不應變成謠言的共鳴場,小圈子搞自我悲情化,進而企圖與法律公序“談斤兩”。
2014年一則“李芊醫生”的虐心謠言,在醫學圈里瘋傳:“北京醫生李芊在火車上救助急產孕婦,被法院認定為非法行醫,賠償1.4萬余元”。之后,警方找到謠言的始作俑者——竟然是河南省某地的一位醫生,甚至其還擁有市政協委員身份和在讀博士頭銜。這就是典型的用謠言發酵職業群體內部不良情緒,相互感染。
再比如,去年7月,公安部剛剛明確表態,對群眾圍觀拍攝,如不影響執法民警不得干涉,民警要習慣在“鏡頭”下執法。措施剛一推出,網上就有人編得有鼻子有眼睛的“緝毒警察執法被拍攝后暴露身份,遭到兇殘報復”。
每個公民都應該守法敬業,遵守職業道德、行業規范,違法、敗德就應該受到相應的處分。作為行業共同體成員,應該想的是如何避免問題重演,也可以建設性的提出解決方案,但不是屈從于“比慘”的詭辯術,混淆基本的是非。
老師不能打孩子,打了就該受處分,是非明確。自殺的煽情謠言在用“誰死誰有理”綁架社會公正,社會心智不能被謠言牽著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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