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新鴻基前聯席主席郭炳江貪賄案終極上訴即將開審,或重獲清白
根據香港媒體報道,香港特別行政區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地產(00016.HK)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人貪賄案4名被告的終極上訴,將于5月9日起在終審法院審理。而若此番上訴得以翻案,將意味著卷入香港“世紀貪案”的郭炳江終于能得以重獲清白。
2012年3月,香港特區廉政公署對許仕仁、郭炳江、郭炳聯等人涉貪污案展開調查;同年7月廉署落案起訴許仕仁、郭炳江、郭炳聯等5人;2014年5月27日,控辯雙方經過近2年時間準備后,許仕仁、郭炳江、郭炳聯等人涉嫌貪污賄賂案件正式開審。
2014年12月19日,該案正式裁決公布:許仕仁八項控罪中五項成立;郭炳江“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一項控罪成立;郭炳聯則全部控罪均不成立,全身而退。此外,新鴻基前執行董事陳鉅源和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兩項控罪全部成立。
此后,有報道透露郭炳江被判監禁五年,以及罰款50萬港元,五年內不能再做任何公司董事,郭炳江也由此辭去了其在新鴻基地產的職務。
2016年2月23日香港媒體再就此案報道稱,郭炳江、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等四人,因涉貪污案分別被判囚5年至7年半不等,他們當時已正式向上訴庭提交文件,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希望進行“終極上訴”,上訴庭將排期審理。
此后,法官批準了其中一項“串謀犯藉公職人員作出不當行為”的控罪上訴許可申請,指出當中涉及重大法律爭議。但其他的控罪上訴許可均遭到了拒絕。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案中,郭炳江只有“串謀犯藉公職人員作出不當行為”這一項控罪成立,因而,一旦此番上訴得以翻案,將意味著郭炳江重獲清白。
而此案的其余三名被告許仕仁、陳鉅源和關雄生,因為在案中均分別有多于一項控罪成立,因此,即使他們此次成功在終審第五條控罪脫罪,最多也只能獲得減刑。
此番上訴結果或許會對執掌新鴻基的郭氏家族內部利益分配帶來新的變數。
在該案件于2012年7月正式進入訴訟階段后,新鴻基地產便隨即在港交所發布公告,委任郭炳江兒子郭基輝及郭炳聯兒子郭顥澧分別為郭炳江及郭炳聯的替代董事,首次宣布家族第三代進入董事局。并委任兩位執行董事黃植榮和雷霆為公司副董事總經理。
而隨著案件的審理,已持續多年的郭氏家族的內斗竟也終于停息。
郭炳湘、郭炳江和郭炳聯三兄弟均為新鴻基地產創辦人郭得勝之子,2008年,有關郭氏三兄弟不合的消息開始傳出,到了2010年10月,香港新鴻基地產的發言人突然宣稱,司控股股東郭氏三兄弟家族中的大哥郭炳湘已無緣家族信托基金,這意味著郭炳湘被家族踢出局了。
然而,隨著許仕仁、郭炳江案的發酵,郭氏家族爭斗終于得以和解。2017年2月,郭家大哥郭炳湘重獲新鴻基權益,預示郭家內斗終于停歇。與此同時,郭氏家族也在香港宣布,成員就處理家族權益一事達成共識,聲明表示,依照鄺肖卿(郭得勝妻子,也是郭炳湘、郭炳江和郭炳聯的母親)早前向3名兒子均分股權之聲明,郭炳湘及其家人,將與郭炳江及其家人、郭炳聯及其家人獲得相同數量的新鴻基地產股權。而與之相對的是,郭炳湘辭任新鴻基非執行董事一職。
一場持續將近7年的豪門“宮斗戲”由此落幕。而隨著郭炳江貪賄案終極上訴結果塵埃落定,是續寫家和萬事興的劇情,還是再添變數,尚屬未知。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