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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化妝品小樣是“病”
?近日,央視財經《第一時間》報道了化妝品小樣的火爆程度,不僅線下實體店火爆,就連各大電商平臺都有大量小樣在售。

據央視報道,消費者對小樣熱愛,主要是因為便宜。如購買某大牌面霜一瓶60毫升的正裝將近2800元,購買小樣的話,一支7毫升的小樣只需200元左右,買10個小樣就超過了一個正裝量,便宜了不少。

于是很多商家看到了新的盈利點,甚至有人專門開設賣小樣的“店鋪”,這些粉絲在數十萬量級、有多個商品月銷數千、三皇冠(交易量達5萬-10萬筆)的小樣代購店數不勝數,而且綜合排名店鋪前50中,大部分均為5年以上的老店。
據清揚君了解,除了個別企業有專門設計、銷售的旅行袋產品,比如口腔護理行業的牙膏、牙刷,個人護理行業的洗發水、沐浴露,美妝行業的洗面奶、水、乳、霜等促銷產品,正常情況下,很少有企業專門銷售試用裝。而且不少商家純粹是把試用裝當做新品推廣,或是當做產品連帶銷售的贈品,甚至有些企業的小樣都沒有印制條碼和生產日期,而且怕商家銷售,特意印制“贈品”字樣。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只要有市場、有需求,就有商家會把促銷品或贈品單獨賣掉,當然正常的小樣數量有限,于是就會有商家銷售假冒偽劣產品。
對于一般消費者來講,沒有人能區分沒有保質期的小樣是否過期,也沒有人能區分小樣化妝品的真偽。就連專業人士,僅憑肉眼或簡單的試用也無法分辨。這樣就造成了“小樣化妝品的法律盲區”。
更讓人擔憂的是,如果消費者買了有問題的小樣,維權耗時耗力且很難。
賣小樣通常企業是不會給商家品牌授權的,如果消費者在沒有授權的店鋪(網店)購買的假冒偽劣產品,很難向品牌方索賠,只能向店家申請退貨或賠償,而且還存在舉證難和索賠難的隱患。
清揚君認為,按現行的法律法規,凡是在市場銷售的化妝品,包括銷售的小樣,都是要取得化妝品備案批文的,而且產品名稱、生產企業、產品成分等缺一不可。對商家而言,化妝品小樣,既要有合法的進貨渠道,有完整的供銷手續和授權資質,還要有各種檢測報告。如果沒有這些,消費者完全可以打熱線12315進行投訴。如果消費者僅僅以為占了便宜而購買假冒偽劣或無授權化妝品小樣,這樣不僅害了自己,也助長了病態市場的不正之風。
此外,清揚君建議化妝品企業要建立良好的巡查和舉報獎勵制度,對市場銷售違規小樣行為定期巡查,及時核實舉報線索,對于不按公司制度違規銷售小樣產品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對于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和政策,以此維護公司形象和品牌、保護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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