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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學者建議將《腫瘤生物學》等“掠奪性期刊”集體拉黑
“我們想強調的是:所有107篇被撤銷的論文都不是以開放獲取形式出版的,因此這107篇論文的作者都沒有支付文章處理費用。自2017年1月起,另一家出版社接手Tumor Biology(《腫瘤生物學》),該刊現改用開放獲取形式出版。我們不對該刊當前所采用的出版形式做評論。”
施普林格出版集團在28日給公眾號“三思派”的來信聲明中表示。
4月20日,學術出版商施普林格集團發表撤稿聲明,宣布撤回107篇發表在期刊《腫瘤生物學》上的論文,而這107篇醫學論文的主要作者均來自中國。此次大規模撤稿事件,引發了各方廣泛關注和熱烈討論。
“三思派”于4月27日刊發了上海交通大學江曉原教授文章《應該盡快公布“掠奪性期刊”黑名單》。該文章被各大媒體轉載。隨后,“三思派”收到施普林格的聲明。
針對這一聲明,科技日報記者29日聯系了江曉原。他依然堅持此前觀點。“施普林格的聲明肯定是字斟句酌,非常謹慎的,在聲明中說,107篇文章都沒有支付文章處理費用,那雜志有沒有收取版面費呢?雜志迄今都沒有發出任何聲音。換句話說,第三方機構向作者收取了高額費用,難道他可以一分錢不花就能把這些論文發了?”江曉原在電話里說,“不管怎么說,像《腫瘤生物學》這樣的雜志,就應該列入掠奪性期刊黑名單?!?/strong>
6年版面費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在關于撤稿事件的評論中,居然還在贊賞刊登了這107篇被撤論文的《腫瘤生物學》雜志的‘學術聲譽’,稱贊這家雜志‘高標準嚴要求’ ‘公正’等等。這種說法至少是出于對西方雜志相當無知的‘想當然’?!苯瓡栽f,這是他寫署名文章的原因,“大量‘掠奪性期刊’在中國賺很多錢,但是又不盡到審稿義務,目的就是為了盈利,這種雜志就應該列入黑名單” 。
江曉原說,并沒有人給掠奪性期刊一個明確定義或是量化標準。“但首先一點,這種期刊每期發表大量文章。”
“《腫瘤生物學》雜志每月出版一期,我隨機考察了2016年的第1期, 它發表了150篇文章,共計1378頁,請問誰見過這么厚的雜志?”江曉原問道。
該雜志官網顯示,在2010—2016的6年間,該雜志總共刊登了5380篇論文,據權威刊物揭露,該雜志刊登每篇文章收取的“版面費”是1500美元。江曉原分析,按照上述“版面費”價格估算,這6年它的“版面費”收入超過80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
因此,江曉原認為,根據《腫瘤生物學》雜志的上述表現——巨大的、幾乎沒有約束的篇幅;每期發表大量論文;發表論文收取高額“版面費”;審稿卻不嚴肅認真,“該雜志就是一份被國際學術界普遍譴責的‘掠奪性期刊’”。
名不副實的同行評議
“其實在此之前沒有聽過‘掠奪性期刊’這個說法,在此次撤稿事件中,論文作者確有無法開脫的責任,但雜志本身也有疏于評審的責任,他們是造假生態鏈中的一環?!敝袊萍即髮W副研究員袁嵐峰告訴科技日報記者。
他說,每一個科學雜志在接受投稿時,都會請投稿人提出幾名推薦的審稿人;如有需要,還會提出幾名要回避的審稿人。這起事件中,投稿人推薦的審稿人姓名是真實的,信箱卻是偽造的,可能是Gmail、163之類。審稿系統給這些信箱發信,就發到造假者的同伙手里,他們給出的審稿意見自然都是贊成發表。
袁嵐峰認為,這種作弊手段其實很容易識別?!敖^大多數情況下,學術機構人員的信箱都是所屬機構的專用郵箱,例如我的信箱是一看就知道屬于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任何一個雜志的專業編輯如果看到大量以Gmail、163為地址的推薦審稿人,不感到奇怪嗎?”
他繼續分析道,正常情況下,學術期刊不會全都采用投稿人推薦的審稿人。一般而言,編輯會從推薦的審稿人中選擇一個,還會從雜志的專家庫中再選擇一兩位專家進行評審?!拔矣胁簧偻略趪H學術期刊擔任編輯,他們對每篇投稿都努力尋找對路的審稿人,工作量很可觀,消耗不少時間精力,但他們兢兢業業地承擔了下來,完全是為了服務整個科學共同體?!?/p>
“如果《腫瘤生物學》的編輯全部采用推薦的審稿人,只能說明他們可能連個專家庫都沒有,或者壓根就是在糊弄。”袁嵐峰說。
中科院生物物理所研究員朱冰說,好雜志會判斷是不是采用作者建議的審稿人人,但有些雜志只要錢不要水平,所以正經科學家都懶得替他們審稿,這才導致作者推薦誰他們就讓誰審的狀況。
給“掠奪性期刊”列個黑名單
完全以營利為目的“掠奪性期刊”其實幾年前就已被學術界關注。早在2014年,一篇標題為“美國知名教授Jeffrey Beall的‘掠奪性’期刊黑名單”的博文就引起中國學者注意。
近年來,隨著論文發表數量的大幅增加,以及采用開放獲取(OA)出版模式期刊的發展,掠奪性期刊有愈演愈烈之勢。今年3月,《自然》雜志發表文章《掠奪性期刊招聘虛假編輯》,在國際學術界引起軒然大波。波蘭、英國、德國的4名學者虛構了一個人物“Anna O.Szust博士”(O.Szust在波蘭語里的意思是騙子),向數百份期刊投遞編輯職位申請,坐等“掠奪性期刊”上鉤。結果6個月內,有48份期刊回復,表示任命“騙子博士”為編輯,其中4份期刊甚至任命他為主編。
“我不能說掠奪性期刊和OA期刊之間有必然的聯系,但事實是,一些在線出版的雜志由于沒有版面限制,大量刊發論文,同時審稿流程不夠科學嚴謹?!苯瓡栽f。
一份報告顯示,一些OA期刊的審稿標準通常是基于內容“合理但沒有重要意義”,因此,很多OA期刊的“同行評議”并非傳統意義上嚴格的同行評議。例如,2013年PLoS ONE刊登論文3萬余篇,投稿錄用率高達69%,而一般情況下,執行嚴格同行評議學術期刊的投稿錄用率大多低于30%。對于新興的商業性操作的OA出版商或OA期刊,其錄用率可能更高,甚至同行評議也是流于形式。
在袁嵐峰看來,一流機構評價研究者,基本只看一流論文,如果拿出發在低水平雜志上的論文,又沒有特別的理由,是減分的。
“認真做學術的人其實不屑于在低水平雜志上發論文,那樣只會有損自己的聲譽?!币晃徊辉敢馔嘎缎彰目蒲腥藛T表示,所以這類期刊的存在只是為了滿足“為發論文而發論文”人群的需求,除了改進評價體系、加強科研人員自律外,應對這類期刊采取措施,才能不讓科研經費白白浪費,甚至于損壞中國學術界的名聲。
江曉原建議,有關部門有必要組織調查,公布一份國外“掠奪性期刊”黑名單。今后,我國作者在“上榜”期刊上發表的論文,不算作學術成果,所付“版面費”不得在科研經費中報銷。
“我們不能給好人和壞人定一個嚴格的標準,但這不妨礙我們懲罰一部分已經確定的壞人,以儆效尤?!苯瓡栽f。
李連達和李貽奎兩位院士也撰文表示,出版方審稿不嚴,為了獲取巨額版面費,不是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而是先收錢,發文章,再秋后算賬,集體撤稿,給我國學術界抹黑。
“對于這類出版商的學術期刊應該進行抵制,我國學者不應再向這類失信的刊物投稿。今后在職稱及學術評價中,不再承認這類出版商學術刊物上發表的論文作為學術評價的根據?!彼麄儗懙?。
(原題為《施普林格再度回應撤稿事件,國內學者建議將“掠奪性期刊”集體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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