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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20萬條業主信息被倒賣4人獲刑,由房管局內鬼案發牽出
將20萬條小區業主的電話等個人信息倒賣給裝潢公司和建材商,并獲利2萬余元。劉某等4人因侵犯公民信息罪,日前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到1年7個月不等,并處罰金兩萬元到三萬元不等。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常州市鐘樓區人民法院獲悉,前不久剛宣判的這起案件是由2016年的一起濫用職權案牽出來的,而上述泄露業主信息的源頭則指向了常州市房管局下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殷某。
倒賣20萬條業主信息給裝潢公司
2015年5月,被告劉某、宋某、孫某共同出資成立了常州市龍我行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主要向裝潢公司或建材商推銷短信群發平臺,提供短信群發服務。
據《常州日報》報道,公司成立后,他們發現,只單單提供短信群發服務,無法成功簽訂合同?!耙驗檠b潢公司看重的是樓盤業主的信息,需要大量的業主名單。”宋某坦言。
于是,他們便開始組織倒賣個人信息,并招募了劉某的堂弟作為業務員。
判決書披露的過程大致如下,找人購買業主信息(包含姓名、住址、聯系方式等),通過網絡鎖定有意愿的裝修公司或建材商,雙方談妥后,簽訂一份短信群發協議,用QQ傳輸或者U盤拷貝的方式給客戶發送客戶名單。
根據協議,短信費用每條0.05元,半年3000元包6萬條,一年5000元包1萬條。
經審理查明,公司成立不到1年,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被告人劉某等4人共銷售業主信息196396條,獲利人民幣24500元。
今年4月份,常州鐘樓法院認為,上述被告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從一年到一年七個月不等,并處罰金兩萬元到三萬元不等。
倒賣信息來自房管局下屬事業單位的合同工
這20萬條的業主信息從何而來?
劉某交代,一部分是在以前公司上班時的資源,一部分是跟其他裝修公司或建材商互相交換而來。
另有一部分是從裝修公司老板李某那里買來。而這些信息此前已歷經了數次倒賣——李某從女子顧某處買來業主名單,而顧某的名單來源于章某,章某又是從其小區鄰居殷某處買來的。
經過偵查機關層層追溯,這些名單的最初來源終于鎖定——正是曾在常州市房產信息中心工作的合同工殷某。
常州市房產信息中心是常州市房管局下屬的全民事業單位,負責全市房管系統數字信息化工作,為全市提供房產信息服務。
2009年,殷某到常州市房產信息中心技術科工作,負責商品房預售系統的日常維護與管理。2016年3月,殷某調至市房產信息中心全資成立的市房信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但工作內容未變。
據常州當地媒體報道,2015年,鄰居章某認識了殷某,得知殷某在房產信息中心上班后,曾在房產公司工作過的章某敏銳地意識到,殷某手中掌握著全市各大商品房的業主信息。之后,章某就根據顧某列出的小區名單,讓殷某幫忙查詢。
而殷某因為工作需要,有時需將商品房預售系統數據庫中的數據拷貝到辦公電腦上,進行分析和修改。如此一來,許多業主信息就存放在他的辦公電腦上。
從2015年8月開始,每次章某要小區信息時,殷某就從辦公電腦上搜索,用QQ發給章某。如果辦公電腦上沒有,他就直接到數據庫中拷貝最新的數據。這些信息,包括購房人的姓名、手機號碼、購房地址等。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6年5月,殷某在常州市房產信息中心、常州市房信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工作期間,利用負責房產信息中心商品房預售系統日常運行維護與管理的職務之便,為徇私利,違反常州市房產信息中心信息保密規定,擅自將商品房預售系統數據庫中的3萬余條小區業主個人信息(包含小區業主姓名、聯系方式、購房地址等)通過QQ文件、QQ郵箱傳輸的方式銷售給章某,從中獲利人民幣1萬元。
2016年12月,常州市鐘樓區法院作出判決,殷某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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