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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政務失信①|多地政府行政訴訟敗訴仍不履職,“該處分”
政府失信大多數與民事案件有關,其未履行義務也多為欠款未還等。
除此之外,澎湃新聞(www.kxwhcb.com )統計發現,多地政府在行政訴訟中敗訴后,因拒不履行生效判決中的義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這些義務包括信息公開、履行法定職責、執行行政處罰等。
專家稱,政府失信與法治政府建設目標相背離,此種情況實際上等于違法行政行為仍在繼續。此外,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社會影響惡劣的,可以拘留行政機關相關負責人。
有鎮政府拒不執行行政處罰決定成“老賴”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息顯示,河南開封縣陳留鎮政府,2016年12月11日被公布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其義務為“申請人訴被申請人行政不作為,被申請人于判決生效后60日內履行法定職責。”履行情況為全部未履行。

河南三門峽市陜州區張灣鄉政府(原陜縣張灣鄉政府),于2016年11月07日被公布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此案生效判決(2016)黔0324行初55號行政判決書顯示,原告秦任鐸向三門峽市陜州區張灣鄉政府提交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申請依法公開橋頭村四組自2002年至今的宅基地審批情況。被告在收到秦任鐸的申請后,于2015年9月28日下午,在張灣鄉政府的司法所二樓會議室對原告的相關信息公開內容方進行了公開和答復。
但原告秦任鐸認為張灣鄉政府的答復不全面,不真實,其行為違反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將其訴至法院。
2016年4月21日,義馬市法院作出判決,被告陜州區張灣鄉政府于判決生效后60日內,對原告秦任鐸申請本居民小組2002年至今的農村宅基地審批情況的信息重新作出書面答復。2016年10月10日,此案被立案執行,近一個月后,張灣鄉政府被公布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更有甚者,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杭集鎮政府,因不履行市國土局的行政處罰決定,2016年09月13日被公布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信息顯示,申請人揚州市國土資源局于2015年11月6日對被申請人杭集鎮政府作出的揚國土資[2015]罰字4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杭集鎮政府退還占用的王集村王一組、王二組2765.7平方米集體土地,沒收所建道路等處罰內容。執行法院揚州市廣陵區法院準許強制執行。但杭集鎮政府全部未履行。
截止2017年4月10日上午,陳留鎮、張灣鄉和杭集鎮等地政府的相關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仍可查到。
專家:政府失信與法治政府建設目標相背離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告訴澎湃新聞,政府在行政訴訟敗訴后拒不履行判決義務,實際上違法的行政行為還在繼續。法治社會政府應是守法的模范。行政機關不服從生效判決,成為“老賴”,對司法權威是一種藐視,與法治政府建設目標是相背離的。
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主任王優銀告訴澎湃新聞,針對局部履行生效判決的情況,《行政訴訟法》特別規定可對行政機關負責人進行處罰。
《行政訴訟法》九十六條規定,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對該行政機關負責人按日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將行政機關拒絕履行的情況予以公告;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該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提出司法建議。社會影響惡劣的,還可以對該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王優銀認為,政府拒不執行生效判決,即便不構成犯罪,也應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行政處分。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對行政案件的判決、裁定或者監察機關、審計機關、行政復議機關作出的決定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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