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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業主陷二手房騙局房錢兩空,南京銀行將產權證擅給第三人
南京市民王大雙最近很郁悶。
“一年前,我出售了名下的一套房產,準備為孩子換套學區房,買家如約支付完首付后,雙方辦理了過戶,可是讓我萬萬沒想到的是,對方將房屋產權證抵押給第三方,尾款卻遲遲不還。”談起自己買賣二手房過程中的遭遇,王大雙憤憤不已。
王大雙告訴《法人》記者,南京銀行在此騙局中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在未辦理完貸款手續的情況下,南京銀行軟件大道支行擅自將已經辦理過戶的房屋產權證交給無任何關系的第三人,導致沒有完成交易的房屋被抵押給了小貸公司。”
記者了解到,目前公安機關已經對王大雙案的涉案嫌疑人采取了強制措施。然而,案件背后,銀行信貸業務管理也備受拷問。
受害業主房錢兩空
先將時間追溯到2016年3月份。據王大雙介紹,一年前,她的孩子面臨“小升初”,為了給孩子提供一個良好的教育環境,她和丈夫打算購置一套學區房,但為了緩解經濟壓力,遂決定將位于江寧區南方花園一處近185平方米的住宅房掛在中介出售。
3月21日,在中介的“牽線搭橋”下,她和買房人湯競達成了買賣協議,雙方約定這套房價成交價為183萬元。由于資金不足,湯競選擇先交付30%的首付款,余下128萬房款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支付。
“在簽訂協議時,陪同湯競前來的樊宗科自稱在南京銀行有熟人,可以自行申請商業貸款,且放款速度比較快。”王大雙說,3月23日,她和中介被湯競等人帶到了南京銀行,見到信貸經理黃東,并遞交了二手房貸款的相關材料。
王大雙告訴《法人》記者,過了幾天后,信貸經理黃東通過電話告知她,“湯競符合貸款條件,可以辦理放款手續。”3月30日,在收到湯競支付的55萬元首付款后,她和湯競一起來到江寧區的房管部門辦理了過戶手續。
4月6日,為了盡快拿到余下房款,王大雙親自持著新的兩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與湯競再次來到南京銀行,將房產證交給了黃東,由其辦理湯競的二手房按揭貸款。
彼時,南京的房價上漲迅速,雖有政策影響,卻依然居高不下。面對此情,等錢買房的王大雙,因遲遲不見房款到賬,心急如焚。“我打電話給黃東咨詢貸款情況,對方回復稱正在辦理之中,并表示買房人與他們銀行關系不錯,貸款應該能很快下來。”王大雙如是說。
4月25日,見房款仍無消息,按捺不住的王大雙,再次電話聯系上黃東,催問貸款的辦理進度,然而得到的答復則讓她猝不及防:“貸款不符合條件,兩證已經被人取走。”
“但對于‘誰拿走房產證、何時拿走的’等問題,黃東一直拒絕回答,僅表示他這么做符合銀行規定,卻無法出示相關依據。”王大雙告訴記者。
兩證莫名被人取走,王大雙總覺得事情有些蹊蹺。隨后,她經過多方調查發現,就在南京銀行接收該房屋產權證的同一天,買房人湯競將此房產抵押給了第三人。
《法人》記者從王大雙提供的《借款合同》和《南京市房地產抵押合同》上看到,甲方湯競以此房產作為歸還借款的擔保,向乙方魯麗借款180萬元,雙方約定借款期限自2016年4月6日起至2017年4月5日止,貸款年利率為18%,還款方式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15日支付利息,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兩份合同的落款日期均為2016年4月6日。
“但是湯競并沒有把此借款,作為房屋尾款支付給我。”王大雙委屈地說,“房子已經過戶,時至今日房款始終沒有,加之房價上漲了近一倍,這讓我損失慘重。”
銀行擅自將產權證交出引爭議
面對“房錢兩空”的絕境,王大雙意識到自己墜入了一個精心編織的“二手房詐騙陷阱”。不得已,她于2016年6月向南京公安機關報了案。
如今,王大雙再回想起賣房時的細枝末節,才發現整個交易過程疑點重重。
據湯競親筆所寫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由于信用卡逾期無力償還,樊宗科知曉后便主動聯系到湯競,樊宗科表示愿意為他還款,但前提是湯競必須要同意用自己的戶名幫他假買房。湯競在該說明中稱,在南京銀行辦理二手房貸款時,她和王大雙一起將兩證交給了黃東,當時對方未寫任何簽收證明,只讓她們等待審核放款。過了幾天后,樊宗科突然將該兩證帶了過來,要求她向第三方魯麗進行抵押貸款。
“我本人沒有去南京銀行拿走兩證,也不知道是誰去拿走的。”湯競還表示,在此二手房交易中,無論是定金還是首付款,均由樊宗科提供,之后通過抵押所得120萬元并未作為房款支付給王大雙,而是由樊宗科直接轉走,具體資金分配方式不詳。
《法人》記者采訪了解到,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于2016年7月14日對王大雙被合同詐騙案進行了立案偵查。
“此事的源頭在于銀行信貸經理黃東,如果他不把房產證私下交給他人,就不會造成我今天的經濟損失。”王大雙氣憤地說,“目前湯競等人無力償還我的128萬元房款,而且房子已經被抵押,根據相關法律之規定,只有抵押權人才能享有優先受償權。”
事發后,王大雙通過走訪各大銀行(含南京銀行其他支行)了解到,二手房按揭程序未完成的情況下,受讓人對不動產沒有支配權,不能單方面取走產權證,只有居間方中介或三方同時到場,銀行才能交還產權證。記者向多位國有銀行信貸部門的負責人也進行了核實,均證實了王大雙的說法。
不僅如此,王大雙還對南京銀行信貸審批機制提出質疑。“當時銀行通知我說,湯競的貸款資格已審核通過,可以辦理過戶手續。”王大雙說,“該銀行的曾寶榮行長在配合相關部門調查時,曾多次表示湯競的貸款資料通過了銀行初審。”
但事實上,該筆貸款并未發放。
詐騙案頻發凸顯銀行監管疏漏
素有六朝古都之稱的江蘇南京,房價一直是各方人士所關注的焦點,特別是隨著近年來房地產行業持續升溫,二手房價格也隨之水漲船高。但在其房產交易市場的狂熱背后,卻暗藏著諸多“房不勝防”的騙局。
今年2月末,一則關于“南京46名賣房人被同一買家騙慘了”的重磅新聞,揭露出該起涉案金額過億的二手房詐騙案的“重重黑幕”,引發南京二手房交易市場巨震。這也被坊間稱為“南京史上數額最大的二手房詐騙案”。
事實上,早在幾年前,南京便開始在主城區推行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政策。2011年底,南京市住建委就發布了《關于印發加強房地產經紀市場管理相關實施細則的通知》,表示設立官方交易資金監管平臺保障買賣雙方利益。但王大雙被騙之時,江寧區尚未推行資金監管系統,這也給不法分子留下了“空子”。
針對銀行工作人員將尚未完成交易的二手房產權證交給無關人員,記者咨詢了多位國有銀行和商業銀行信貸部的有關人士,得到的答案幾乎一致:“在未進入資金監管的二手房交易過程中,銀行都會將未完成交易的產權證進行保管,直至交易完成才會交出,出現這樣的情況,實在難以理解。”
截至發稿之日,南京銀行對記者提出的采訪要求做出了書面回復“2016年7月,監管部門專程來我行就此事進行核查,在約談相關經辦人、查看監控錄像、調閱業務檔案后,以書面形式告知王女士,未發現證據表明我行存在王女士所反映的問題,并建議王女士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目前,王女士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向法院起訴。我行會按照監管部門要求,配合司法機關做好相關工作。”
對于記者提出的包括產權證究竟如何被取走,銀行是否存在管理疏漏等問題,南京銀行并未進行具體解答。
《法人》記者在采訪中還了解到,在此之前,劉超等已在南京銀行操作騙取了了多套房產,其中一位受害者與王大雙的境遇雷同,且均在黃東手中辦理房屋貸款業務。為何不法分子能如此輕易得手?南京銀行在此二手房交易中是否盡責?到底該由誰來為這些受害者的損失擔責?本刊將繼續跟蹤報道。
(原題為《 南京銀行“二手房騙案”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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