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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法華僑被警察射殺后48小時:羅生門的案情,后真相的訴求
巴黎華僑劉少堯命案發生48小時之后,發酵程度令人驚訝。素來以低調隱忍著稱的旅法華人,因為一位父親之死,連續兩天走上街頭,甚至同法國警方發生暴力沖突,刷新了外界的觀感。隨著官方的介入和民間的施壓,事件有望在一個較高層級上得到重視和解決。但與此同時,其中折射出來的令人不安之處、以及被遮蔽的細微之處,也值得海內外整個華人群體的格外重視。

我在法國經歷過的鄰里糾紛報警
在分析事件之前,我希望分享親身經歷兩件小事,這些事件性質各不相同,和很多旅法華人經歷比起來只是入門級,同此次槍擊案的嚴重程度更是無法相提并論,但至少可以從中歸納出幾點切身經驗。而這種經驗,是我們理解類似事件的心理背景,也是不同的人面對同一件事情時看法大相徑庭的重要原因。
第一件事發生在大約三四年前,當時我剛搬進巴黎郊區一套公寓沒多久,左鄰右舍都不認識。一個周末下午,突然有人用力捶門,從貓眼看出去,是三個膀大腰圓的光頭白人擠在門口大聲談笑,自己當時心里一驚,腦子里電光石火般地過了一遍,迅速聯想起到傳說中“新納粹”的形象(但事后回想,并不是刻意剃成锃亮的光頭,只是頭發極短而已,而且這種形式的新納粹在法國并不多見),我自然不敢輕易開門,隔著門問是誰,對方也不好好回答,只顧嬉笑拍門;我警告說,再滋擾就報警,對方仍然哄笑,而且變本加厲地試圖用鑰匙開門(我當時認為是撬鎖工具),情急中還用工具砸門鎖。
無奈之下,我只好撥電話報警。當接線員問能否辨別族裔面貌特征時,除了貓眼中看到的“白人”、“光頭”這兩個特征,我沒法提供更多信息。大約半小時內,有三四名警察到了樓下,和傳說中的行動遲緩相比,算是快了很多。而就在等待期間,這三名不明身份人士也自行離開、不知所蹤。因此對我來說頗為尷尬的是,等警察上來,現場其實一片平靜。
領頭的警察問怎么回事,我大概解釋了前因后果。他問我此前有沒有和鄰居發生過糾紛,我說沒有,幾乎一個鄰居都不認識;又問樓下大門密碼、車庫門等安全措施,我說一切正常;再問剛才有沒有聽到什么異常動靜,我想想說,好像樓里有人大聲放音樂,但不確定是哪一家。
警察站在門廳端詳了一下房間和樓道格局,認為頂頭樓上的嫌疑比較大,于是敲開樓上鄰居的家門。果然,家里正在開派對,開門的赫然就是剛才貓眼里看到的三人之一,喝得醉醺醺,話也說不太利索,警察要求他們關掉音樂,告訴他們有人報警投訴,警告不許擾民。這位光頭鄰居(事后知道他是波蘭人)大著舌頭一通胡攪蠻纏,但沒有什么對抗舉動,警察也沒有更好辦法,看到事態平息,肇事者身份也已經確認,除了驚嚇別無其他物質損失,于是疾言厲色地“建議”對方明天酒醒之后帶瓶香檳下樓賠禮道歉,簡單登記后就離開了——離開前倒是沒忘核查雙方的身份證件。
事后回顧全程,我發現整個邏輯其實不難理解:樓上波蘭鄰居開派對,三個人大概下樓買酒,回來錯把二樓當三樓,借著酒勁拍門、開鎖,一通胡鬧之后,發現搞錯了樓層,于是溜回自己家,結果還是招來了警察。香檳和道歉并沒有等到,此后出入還多次和這位波蘭鄰居打過照面,大家簡單問好,禮貌而冷淡,如此而已。
另一件小事則發生在去年搬家之后,同樣和樓上鄰居打過一次交道,不過這次倒不是糾紛,而是某天聽到樓上鄰居連續幾個小時大聲說話,起初以為是電話聊天,后來發現情況不對,好像是在求助,但上去敲門又不開,所以打了急救熱線。
消防員(同時承擔急救任務)很快到場,兵分兩路,一路敲門了解情況,另一路從我家窗戶外打探環境,打算掛梯子爬上去。看樣子這架勢不是破門而入,便是破窗而入。幸好樓上那一路不知怎么撬開了門,把摔倒在地、爬不起來的老先生送到醫院,算是圓滿解決。
顯而易見,這兩件都只是生活瑣事(鄰里糾紛導致槍擊,無疑是極為罕見的例外),但至少對筆者而言,可以略略列出幾種心得。
第一,在法國,各種糾紛沖突中叫警察介入是平常事,除了鄰里糾紛和街頭斗毆,我還見過母親在超市大聲叱罵追打孩子,店員勸阻無效直接報警;母女在路上激烈爭吵,母親主動電話報警等各種狀況。尤其是上歲數的法國人,更傾向于直接向警察求助。因此以中國式的“睦鄰友好”心態,指責鄰居“報假警”、“告惡狀”,因為報警而導致人命案,其實是附加了它所不能承受之重。
第二,在同一場事件中,各方可能抱有完全不一樣的認知,對于醉漢來說,強撬別人家門壓根不算件事(相反他的觀感是“這鑰匙今天怎么不好使?”),而對于受驚嚇的鄰居來說,要準確辨別出這些膀大腰圓的白人究竟是哪個族裔,并初步判斷情勢決定開不開門,并不那么容易,而通過貓眼,看到的就是近乎新納粹的惡棍;而對于警察來說,這不過是一件再普通不過的鄰里糾紛,憑借經驗很容易解決,出動三四個人都是小題大做。
第三,當有警察敲門、并且明確知道家里有人時,拒不開門肯定不是好主意,因為越是拒絕開門,警察眼中的危險程度越高。無論是警察還是消防員,當他們執行任務、并且主觀上判斷室內存在危急情況時,一定會破門而入,這和司法進程中申請搜查令完全是兩回事,以“沒有搜查令擅闖民宅”指責警察和現實語境離題萬里。
充滿疑點的羅生門事件
在命案發生48小時后,幾乎每個環節都存在疑點。這些疑點中,有的是事實要素曝光不充分所致,但也有一部分是當事人之間立場偏差所致。在這種狀況下,要形成一個堅實可靠的看法,幾乎是不可能的。
從事發當晚到如今,各種相互矛盾的說法層出不窮,例如,當天出警的警察究竟是著制服還是便裝?是“兩男一女共3人”還是“四五十人”?劉少堯本人當天喝了多少酒?是否喝到醉酒的程度?事發當天曾有消息稱,他因為嫌樓上鄰居聲響擾民,所以帶著剪刀上樓理論,導致鄰居報警,第二天說法又變成樓上鄰居聽到小孩哭聲而報警,那么死者和鄰居究竟是否曾經發生沖突?這一問題至關重要,因為“醉酒”和“持械”足以影響鄰居的判斷,很容易聲稱受到暴力恐嚇,且認定對方處于不清醒狀態;而警方也會傾向把當事人視為高風險人士。
此外,死者生前是否存在精神問題?法國媒體所報道的當事人此前曾經被鄰居投訴報警,并有精神科醫護人員介入治療,這一情節是否確實?還有報道稱他曾經攜帶鐵器在附近游蕩,是媒體蓄意誤導,還是有據可查?目前都亟待確認。
而整場事件的核心疑點或許在于:警察破門而入之后的一分鐘、甚至是30秒、10秒之內,究竟發生了什么?在這個最關鍵問題上,警察和親屬雙方各執一詞,法國媒體引述警方消息說,開門后劉少堯有攻擊行為,導致警員被刺傷腋下部位,如果這一情節屬實(傷者的身份、傷情都有待確認),那么警方所謂“正當防衛”就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成立;如果查無此事,那么雙方又是在何種情況下進行過對峙?親屬堅稱死者此前既沒有行刺、也沒有沖上去,并聲稱警察破門而入、不分青紅皂白舉槍就射,2秒鐘置人于死地,這在情理上是否可能?死者此前是否始終手持剪刀,還是如某些華文媒體所稱又變成晾衣桿?
如果警察在破門而入之前,根據接警情況,腦中營造的圖景是一個中年男人因為醉酒而神志不清、有威脅鄰居或者家暴嫌疑、拒不開門、持傷人兇器,而在隔門對峙期間的哭鬧混亂局面又加劇了這種懷疑;而在孩子眼中,背景則完全相反,是父親多喝了一點、聲音高了一點,有人聲稱是警察敲門但不知真假、強行闖入后舉槍就射......總之,這不僅是個事后的羅生門,很可能在慘劇發生之前,雙方就已經在各自頭腦中產生了羅生門般的想象。
無獨有偶,在美劇《國土安全》最新季中,也出現了一個可資對比的場景:主人公凱莉把孩子托付給昔日戰友奎恩臨時照顧,但后者深受“創傷后壓力綜合癥”(PTSD)困擾,情緒高度不穩定,面對窗外示威者挑釁,他拔槍還擊,從而引發了“槍手劫持兒童藏匿室內”的恐慌。反恐特警破窗而入之后,凱利及時趕到,敦促奎恩放棄抵抗,否則后者極有可能死于亂槍之下。從這一虛構案例中不難發現,在對峙各方對同一事態的判斷大相徑庭時,武力上占有優勢的一方如何理解事態,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此后的走向。
在“客觀真實”之外,一個更為嚴峻的問題是:在這個極為封閉的空間內,只存在立場極為對立的雙方,如果最終無法通過證人證言或者物證達成有說服力的結論,必須訴諸于調查者的一錘定音,那么華人社群是否已經準備好接受對己不利的結論?還是說,所謂正義,必須是對我們有利的才算正義?如果調查結果認定涉事法國警員違反規程、濫用槍支,華人社群固然會滿意,但如果調查認定警員沒有嚴重過失,華人又該如何看待?正如2014年震動全美的密蘇里州弗格森鎮的“邁克爾-布朗案”中,槍殺布朗的白人警官被黑人社群千夫所指,卻最終被陪審團宣告無罪,如果這一情節在法國上演,旅法華人是否也會走上更加激烈對抗的道路?
“后真相”時代與海外華人的民族主義情緒
盡管在眼下階段,本案中還有眾多疑點尚待澄清。但令人憂慮的是,即便在這種混沌情況下,旅法華人群體的情緒在極短時間內就達到了燃點,尤其社交媒體上一片群情激憤,喊打喊殺,有人呼吁去19區警察局進行不間斷示威,有人散布街頭暴亂、毆打警察、焚燒警車視頻,鼓吹“以暴制暴”,有人發動去中餐館拿啤酒瓶向警察投擲。在這種心態背景下,3月27日晚間,大約200到300名華人聚集到巴黎19區警察局門前抗議示威,場面隨后失控,示威者不僅同警察對峙并投擲石塊,并且推翻路障、焚燒車輛,據當地媒體報道稱,對峙造成3名警察受傷,被捕人數從起先的3人暴增至35人,而華人的社交媒體上,則到處是示威者頭破血流的畫面,以及對法國警方的強烈譴責。而28日,示威規模擴大到500人,同樣發生投擲雜物和警方以催淚瓦斯回應的劇烈沖突。
在這種突如其來的混亂中,一種聲音最值得警惕。筆者在微信群中看到的這一發言,大概在相當程度上可以反映一部分華人的心態——“真需要真相嗎?需要的是中國人的團結,讓法國人別小看了中國人”。這種思維推衍出去,問題的關鍵就不再是當事人的行為,而是他的身份。無論劉少堯做了什么——哪怕真有襲警舉動——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作為中國僑民被法國警察擊殺,法國就應該為此付出代價。
2016年英國脫歐公投,以及特朗普在美國充滿爭議的勝利,使得“后真相政治”進入公眾視野。根據這一概念,“事實勝于雄辯”已成過去時,情緒與話術才是制勝因素。某種意義上說,“后真相”并不是英美專屬的更高級(或者更低級)玩意,它深植于人性當中,也正因此,中國人并不天然地對“后真相”有免疫力,一旦和固有的族群身份掛鉤,很容易血氣上涌,成燎原之勢,從反日、反美、反法到反韓,這在歷史上已經反復多次證明。
多年之前,人們曾經討論過“真相與民族主義情緒”,聚焦于對信息的扭曲和操控;而如今,似乎“后真相與民族主義情緒”儼然成為迭代產品,信息的扭曲和操控依然存在,但重要性已經讓位于身份認同本身。無論是英國式的“拿回我們的控制權”,還是美國式的“讓美國再度偉大”,“后真相政治”的核心策略,都是直接訴諸于身份。而中國的海外移民,恰恰在身份認同這一點上尤其強固。

與這種“社群抱團”相伴生的,還有社群間的割裂。和旅美華人對墨西哥裔移民的歧視一樣,旅法華人對非裔和阿拉伯裔的歧視,毋庸諱言是顯而易見的普遍現象。在日常生活中,華人對非裔和阿裔移民往往持強烈的警惕和敵視態度。而當法國警方同這兩大族裔關系頻生事端時——最典型的是2017年初黑人青年Theo被四名警察虐待——華人社群基本要么無動于衷,要么冷嘲熱諷。即便居于弱勢的少數族裔,在不同程度上都有“社群抱團”現象,但鑒于長期以來的隔絕狀況,華人此次抗議活動,恐怕也很難得到橫向其他族裔的理解和響應。
結語
在槍擊事件剛剛發生48小時之際,本案還有太多的疑點等待澄清與破解,而在這一關頭,使館出面表示關切、僑社領袖向法國警方施壓、普通民眾表達憤怒,甚至考慮到總統大選背景,期待以選票作為杠桿來加速解決問題,某種程度上說這都是勢所必至、無可厚非。現實一點說,訴諸身份是一種便捷的動員工具,不管我們是否喜歡,它都將長期存在。
然而,眼下展現的危險苗頭在于,如果這種社會博弈演變成“不管事實真相如何,你必須先給我個說法”,各方都很難從中解套,因為這項條件與訴求根本是自相矛盾的,尤其是當這種訴求用華人社群罕見的暴力手段表達出來,參與者可能會覺得“揚我族威”,但在惡化社會輿論觀感方面,可能失分更多。而華人所習慣的“社群抱團”策略訴求,也很容易把自己鎖死在這種路徑依賴當中。
和多數旅法華人一樣,筆者對法國行政效率低下、態度惡劣深有體會,例如居留、社保延宕日久、簽證被警察局無端刁難等等,也曾因為微小過錯被巡邏警察威脅帶回警局羈押,凡此種種,都讓人深惡痛絕。包括此次劉少堯命案,當然不排除警員濫用武力的可能性,但所有這一切,都不是把自己降到那種不問事實真相就輕易站隊、動輒祭出“歧視中國人”的理由,更不是“犯強漢者雖遠必誅”或“以暴制暴”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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