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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州血案背后:“空心房”引爭議,官方稱拆前需征得村民同意
3月17日,江西贛州市南康區十八塘鄉人大主席卓宇進行“空心房”拆除動員工作時,遭到村民明經國襲擊身亡。
卓宇的死亡,將“空心房”拆除政策推向風口浪尖。不少律師質疑,“空心房”并非法律用語,整治政策缺乏法律依據。
3月23日,江西省贛州市國土局副局長羅峰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承認“空心房”確實不是法律用語,是對農村中長期無人居住的危舊土坯房的俗稱,但該政策的制定、實施均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依據。
羅峰表示,“空心房”拆除政策主要是為了消除安全隱患,發布時就明確,只有征得農戶同意之后,才能進行拆除,不會采取任何強制措施。
贛州市發布該政策時,列出了下屬各區縣具體的拆除任務數,不少人認為這些指標也將層層加壓至鄉鎮干部。羅峰解釋稱,“指標是根據前期摸底定的數字,只是指導意見。”
對于案件引發的政策討論,他表示,這項政策仍將會繼續穩步實施。
“空心房”非法律用語
去年開始,贛州開始全面推行“空心房”整治。
2016年7月18日,贛州市現代農業攻堅戰領導小組向贛州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下發《贛州市農村“空心房”整治實施方案》。
方案稱,由于長期以來未能做到建新與拆舊同步、住房建設與環境整治并重,致使農村“空心房”還大量存在,既影響村容村貌、存在安全隱患,又浪費土地資源、阻礙鄉村建設發展。
方案制定了明確的時間表:2016年7月前完成全面調查摸底,2016年8月底完成編制整治規劃,2018年1月底之前,集中開展整治,2019年3月前完成驗收考核。
一些律師認為,整治方案中的“空心房”不是法律用語,沒有行政法規作為依據。
贛州市國土局副局長羅峰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介紹,國土資源部文件中表述了“空心村”,所以贛南地區由“空心村”引申出了“空心房”的概念。實際上“空心房”,是贛南本地農村對農民閑置、無人居住的危舊土坯房的一種俗稱。
“因為一定的歷史原因,贛南農村地區很多房屋都是用土磚房建設,幾十年過去了,現在存在大量危舊土坯房,遇到特殊季節后倒塌,引發的安全隱患事故比比皆是。”羅峰說。
對于該項政策的出臺背景,羅峰介紹,是與國務院對贛南革命老區土坯房改造政策有關。
2012年6月28日,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文件,旨在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
“中央給了贛南很特殊的政策,由中央財政撥付專項資金,用于土坯房改造。按政策,建了新房,拆掉危舊土坯房,就可以獲得相應補助。”羅峰說。
贛州市國土局南康區分局副局長賴新林介紹,對自愿申請“拆舊建新”的,經過調查確實符合條件的,按照申請對象的實際情況制定了1.5萬元、2萬元、4萬元3種不同補助標準。
贛州市委農工部盧科長對澎湃新聞介紹,2012年到2015年,參與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的大致為40多萬戶。
“政策實施過程中,一些群眾在建設新房、領取補償款以后,沒有兌現承諾把‘空心房’按期拆除。閑置房屋對當地農村的生產、生活帶來很多不便,浪費大批土地。”羅峰說,所以贛州市就在去年出臺了“空心房”整治方案。
“所以,‘空心房’整治實際上是土坯房改造政策的延續。”羅峰說。
拆除需征得村民同意
“南康發布”的通報稱,2013年4月,明經國向當地鄉政府申請“拆舊建新”(拆除危舊房,建新房)。2013年7月,明經國領取了危舊土坯房改造補助資金,并在2013年底建好新房入住,但其剩下的危舊房未拆除。
明經國的小兒子明小龍告訴澎湃新聞,目前一家七口住在2013年建的磚房中,此房確為使用了1.5萬元危舊房補助資金建造入住。
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才亮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對拆除“空心房”的方案提出質疑。
王才亮認為,法律沒有規定對農村中普遍存在的“一戶多宅”的情況如何處理,基層政府如強力拆除不符合《立法法》第八條和《物權法》第四十二條以及《行政強制法》第四十條的規定。
《贛州市農村“空心房”整治實施方案》中稱,“政府推動,群眾參與。充分發揮村民的主體作用,積極引導農民投身‘空心房’整治。”羅峰說,這就意味著,整治方案明確拆除“空心房”的主體是村民,沒有征得村民同意,是不可以強行拆除的,政府只是一個“推動力”。
南康區委宣傳部官方微信公眾號“南康發布”3月18日發布的通報稱,3月16日,鄉村干部已深入明經國家做“空心房”拆除動員工作,他明確表示同意拆除。明經國則說,村干部并未與他溝通拆房相關事宜。
事發當天現場,卓宇身穿迷彩服,戴著頭盔,被一些輿論質疑是在做強拆工作。“南康發布”通報中稱,當天卓宇會同4名村干部來到樟坊村開展拆除工作。對此明經國的家人也承認屬實。
卓宇同事、十八塘鄉黨委副書記謝斐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說,這里的鄉干部都有迷彩服,卓宇經常穿著下鄉,當天去拆除其他已經同意的“空心房”,戴著頭盔并不奇怪。“如果是強拆,肯定要有預案,當天至少安排幾十個人,怎么可能讓一個正科級干部帶著4個村干部,就開始強拆了?”
拆除指標爭議
贛州“空心房”治理政策引起輿論另一質疑的是,明確拆除任務指標,是不是層層施壓到了鄉鎮一線干部。
澎湃新聞注意到,贛州市農村“空心房”整治方案制定了2016年到2018年三年的整治任務分解表,對其下屬19個縣區列出了詳細的拆除任務。
方案制定了明確的時間表:2016年7月前完成全面調查摸底,2016年8月底完成編制整治規劃,2018年1月底之前,集中開展整治,2019年3月前完成驗收考核。
贛州市國土局副局長羅峰對此解釋稱,對于各區縣的任務量,只是一個指導性的指標,并不是一個強制性的指標。
這些指標數字又是如何確定的呢?羅峰說,2016年3月,市里面曾下了個通知,要求各縣區對轄區內的“空心房”進行摸底調查,經過摸底調查后,上報到市里,作為指導性指標,“這是自下而上的過程。”
公開資料顯示,各區縣開展時具體的措施各不相同,一些縣城還制定了鼓勵和問責方案。
其中于都縣要求,未完成本鄉(鎮)“空心房”整治工作任務,對該鄉(鎮)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在全縣予以通報批評,并在年度科學發展綜合考評中列為不合格。同時不予撥付“空心房”整治工作經費以及新農村建設整村推進各項獎補費用;完成任務較差,列全縣倒數一、二、三名的,將啟動問責程序。
羅峰說,從全市的角度,從沒有對該項政策未落實啟動問責,各個區縣是可以按照要求來制定符合縣情的方案。“有些規定,也是為了加快落實,不是強行給地方壓力。”
對于案件引發的政策討論,他表示,這項政策仍將會繼續穩步實施,“有一些群眾可能還不理解,我們接下來會耐心細致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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