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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提案杜絕兒童乞討,光明網評論:請保持如芒在背的痛感
雖然流浪乞討兒童的數量在政府專項整治活動中已逐步減少,但兒童乞討的現象仍然存在于全國范圍內。媒體昨日(3月9日)報道,全國政協委員、民建中央婦委會主任李蘭已向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遞交了一份名為《設立兒童保障第一責任人,切實杜絕兒童乞討行為》的提案。提案建議,在國家、省、市、縣、鄉各級政府中,成立“尊嚴兒童”工作小組,并任命一位具有相應權力和能力的責任人進行統籌協調,專職負責兒童福利與保護。
實際上,中國在法律層面已經確立了對兒童乞討零容忍的原則。《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禁止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或者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兒童乞討背后可能涉及的,拐賣、出賣、遺棄、虐待、性侵犯未成年的罪行也已經入刑。但是,長久的不公往往會讓社會失去痛感,“統籌應對”和“長期解決”在實際操作中更容易異化為一種默認。
近十年來,流浪乞討兒童的數量確實在不斷減少,但每當這個群體出現在鏡頭中,仍舊會呈現出宏觀數據之下令人焦灼的社會現實。就在今年春節前后,北京還曾出現過甘肅岷縣等外地“童乞”扎堆進京,利用寒假在地鐵上求乞掙錢的現象。即便,新聞報道稱,此事最終由北京軌道交通執法隊與甘肅的聯動治理進行“解決”,但這種解決,是一種以中心城市為立足點、以治理市容市貌為歸宿的治理。那些在北京地鐵上成為“一道風景”又匆匆消失的孩子去哪了?還有沒有可能讀上書?等待著他們的漫長未來是什么樣子的?這些沒有后續。
如果說,這些孩子僅僅讓人憂慮,那么另外一些,則讓人一旦想起就如重錘敲心、坐立不安。
2014年,鳳凰衛視曾在一檔欄目中進行了對南方某城“丐幫”的調查,報道了犯罪團伙用各種非常手段使人致殘乞討的驚人內幕。受訪的“知情人”對這種團伙虐待、殘害孩子的白描,不知讓多少坐在屏幕前的人瞬間脊背發涼。
該報道引起的輿論波瀾,最終以當地“相關部門迅速展開調查及救助行動”,并“逐步建立健全打擊操縱乞討人員違法犯罪工作機制和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機制”完成了新聞意義上的“結尾”。但職能部門遲鈍和后知后覺的原因何在?這種聯合調查的偶然性和后知后覺的工作慣性,會否給丐幫留下“春風吹又生”的空間?至少公眾現在沒有看到什么可以放心的依據。
李蘭委員提出的“第一責任人”,也許正是針對這種治理現實。越是有著復雜歷史包袱的問題,越是涉及多頭治理的問題(童乞涉及公安、民政、醫療、教育),越需要有一個統籌者和責任人,始終提拉著這個問題,使其不在日常行政中沉沒。此外,童乞表面上是城市治理問題,根源上是農村生存問題,應該成為目前正在大力推動的精準扶貧工程中的一條重要工作線,將“扶貧”二字的內含立體化,將兒童權益保護工作直接做到根兒上。這些,都相當緊迫,因為每一點遲緩,都可能增加一個流浪在街頭的、命運未卜的孩子。
請保持這種如芒在背的痛感。
(原題為《想想童乞的遭遇,誰都會坐立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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