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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教育廳廳長沈健:立法明確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社會責任

“近年來,政府部門、行業協會、職業院校、企業四方積極推進校企合作,取得了一定進展,當前迫切需要研究制定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條例,推進校企合作制度化,提升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質量,增強職業教育的發展能力。”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教育廳廳長沈健9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校企合作是職業教育發展的必由之路,是提高職業教育質量的根本途徑。目前,從世界范圍來看,發達國家十分重視發展職業教育,對校企合作都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法規。
在我國,2009年寧波出臺了《寧波市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條例》。在該條例的推動下,寧波各職業院校已與1000多家企業建立了合作關系,但在開展校企合作過程中,對遇到的問題,迫切需要法律的指導和保障。
沈健告訴記者,目前江蘇省人大也已經將《江蘇省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條例》列為2018年第一季度出臺的正式立法項目。目前正在抓緊立法調研。在全國其他不少地方也對立法推進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做了許多有益探索,比如寧夏回族自治區率先在全國制定并實施《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條例》,山東省、河南省出臺省級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辦法,加強政府統籌協調、規范校企合作行為、促進校企合作持續深入開展,浙江寧波、江蘇蘇州、河北邯鄲、遼寧沈陽等地,出臺了地級市的校企合作促進條例或辦法。
為此,沈健建議,通過制定條例明確政府有關部門職責,推動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為校企合作提供支持等,并進一步明確促進校企合作的政策措施。如明確參與校企合作的企業優惠政策,引導政府設立校企合作發展專項資金,對舉辦職業院校的企業,其辦學符合職業教育發展規劃要求的,各地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支持。
“對職業院校自辦的、以服務學生實習實訓為主要目的的企業或經營活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等優惠。”沈健說,在對企業參與校企合作進行引導、明確要求、給予支持的同時,也要明確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社會責任,將企業參與開展職業教育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推進校企合作長期有效開展。其中,一定規模以上的企業要有專門的機構或人員組織實施職工教育培訓,對接職業院校,設立學生實習和教師實踐崗位,并且要按協議給予來實踐的學生和教師適當的勞動報酬。有條件的企業可以與職業院校聯合建立實習實訓基地,有實力的企業還可以建設兼具生產與教學功能的公共實訓基地。
(原題為:《沈健:立法明確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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