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代表建議恢復亂停車隨手拍舉報,福州公安:亂停車不屬舉報范圍
據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網站1月18日消息,福州市公安局17日答復市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李勇代表《關于要求恢復福州交警微發布公眾號拍交通違法中亂停車功能的建議》稱,亂停車交通違法不屬于群眾舉報的范圍,故停用了“福州交警微發布”隨手拍功能中的“亂停車”功能。
福州市公安局在答復中表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關于印發<非現場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公交管〔2020〕73號)(以下簡稱“規程”)明確規定了群眾舉報的交通違法行為的范圍。根據“規程”規定,亂停車交通違法不屬于群眾舉報的范圍,因此,我局調整了“福州交警微發布”的隨手拍功能,停用了其中的“亂停車”功能。
澎湃新聞注意到,海南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2021年11月16日也已發布《關于“三亞交警”微信公眾號“隨時拍”停止受理違法停車舉報的公告》稱,根據公安部交管局《關于印發非現場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操作規程的通知》第二十五條規定,違法停車不屬于公安交管部門受理群眾舉報的范圍,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現將停止并關閉“三亞交警”微信公眾號中“隨時拍”功能模塊受理舉報違法停車違法行為選項。
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非現場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操作規程(試行》第二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僅受理群眾舉報的以下違法行為:
(一)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的;
(二)違法占用專用車道或者應急車道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在車行道內停車的;
(四)違反禁令標志或者禁止標線的;
(五)客運車輛超員或者駕乘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六)行經人行橫道或者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不按規定避讓行人的;
(七)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八)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九)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十)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離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
(十一)其他嚴重違法行為。
停用“亂停車”舉報功能后,福州市公安局在前述答復中表示,為進一步提升機動車違法停車治理水平,實行嚴管理與柔執法并舉。
一方面,持之以恒抓好違停常態化整治。采取騎警加密沿線機動巡查勤務模式,對于機動車在人行道、禁停路段亂停放以及違反道路停車政策的,一律予以抄告處罰;對于機動車在非禁停路段長時間停放,駕駛人在現場的,教育后勸離,駕駛人不在現場的,予以抄告處罰;統籌線上線下勤務安排,充分利用電子監控設備,加大亂停車的抓拍力度,對于監控盲區,安排民警現場抄告,確保管控區域不留死角。
另一方面,實施溫情執法,牽頭推動福州市政府以政府令形式修訂出臺了《福州市停車場建設與管理辦法》,已于2021年9月12日正式施行,為規范停車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全省率先推出“文明出行、教育免罰”人性化執法措施,截至目前已免罰21.8萬起,允許車輛在背街小巷夜間19時至次日7時15分單側有序停放,允許出租車在非禁停道路和雙向四車道(不含)以下道路,臨時停車上下客,即停即走,允許在上下學時段接送學生車輛和校車在學校周邊道路有序臨時停放,允許城市生活配送車輛在城市次干路、支路非高峰時段臨時停車裝卸貨。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