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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這些行為,將撤銷本科學位
近年來,隨著培養規模的持續攀升,本科生的培養質量受到社會各方的廣泛關注。
為進一步提高我國本科人才培養質量,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明確提出要嚴格學業標準,探索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試點工作,嚴肅處理各類學術不端行為。
2021年1月,教育部印發了《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辦法(試行)》,加強學士學位授予質量監督,嚴把出口關,促進高校切實加強學業管理,提高本科人才培養基本質量,讓本科生專注學業、真正忙起來。

多個省市教育部門積極響應,據不完全統計,江蘇、江西、福建、四川、上海等已先后印發實施細則,加大本科畢業論文抽檢力度。
江蘇
2022年1月14日,江蘇省教育廳向全省高校印發了《江蘇省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江蘇《實施細則》)。
按照江蘇《實施細則》的規定,本科論文(設計)抽檢評議覆蓋全省范圍內所有本科層次高等學校。抽檢工作每年進行一次,抽檢對象為上一學年度授予學士學位的論文,抽檢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每年的參檢名單采取電子搖號方式隨機抽取。
據了解,江蘇論文抽檢評議分為初評和復評兩個環節。初評階段,如3位專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專家對論文的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則該論文即被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如3位專家中有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論文會進入復評程序。復評環節,將重新遴選2位專家,由其對論文進行再次評議。如2位復評專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則該論文被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
同時,江蘇《實施細則》還規定,高校應對“問題論文”相關的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調查,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追責。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抽檢結果開展專項督導,對“存在問題畢業論文”較多的高校或整改落實不力的高校,按照《教育督導問責辦法》實施問責。對連續2年均有“存在問題畢業論文”,且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高校,予以通報,減少其招生計劃,并進行質量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對連續3年“存在問題畢業論文”均較多的本科專業,視為不能保證培養質量,將依據有關規定責令其暫停招生,或建議省學位委員會撤銷其學位授權資格。
論文抽檢評議的結果將作為院校審核評估、一流本科專業建設、本科專業認證以及專業建設經費投入等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參考。
江西
2022年1月,《江西省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江西《實施細則》)印發。
江西《實施細則》明確本科畢業論文抽檢每年進行一次,時間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0-11月份。本科畢業論文抽檢以隨機抽檢為主,重點抽檢為輔的方式進行,覆蓋全省所有本科層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專業,抽檢比例不低于2%。對于上年度抽檢有“存在問題畢業論文”的學科專業,或規模較大、重點建設、新增學士學位授權等需要重點監測的學科專業,適度提高本科畢業論文的抽檢比例。
每篇論文送3位同行專家評審。3位專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畢業論文,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3位專家中有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將再送2位同行專家進行復評。2位復評專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
對連續2年均有“存在問題畢業論文”,且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高校,省教育廳將在本省域內予以通報,減少其招生計劃,并進行質量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應對有關部門、學院和個人的人才培養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調查,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追責。對連續3年抽檢存在問題較多的本科專業,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者,視為不能保證培養質量,省教育廳將依據有關規定責令其暫停招生,或報請省學位委員會撤銷其學士學位授權點。對涉嫌存在抄襲、剽竊、偽造、篡改、買賣、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畢業論文,高校應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調查核實,對查實的應依法撤銷已授予學位,并注銷學位備案注冊信息,宣布學位證書作廢。
抽檢結果將作為本科教育教學評估、本科專業認證、專業建設經費投入、招生計劃分配、推免研究生比例、新專業申請、學位點申報等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參考依據。
福建
2021年12月13日,福建省教育廳印發《福建省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福建《實施細則》)。
福建省教育廳采取隨機匹配方式組織同行專家對抽檢論文進行評議。評議專家按照“合格”和“不合格”兩檔評定論文,并提出評議意見,對評議為“不合格”的畢業論文,須明確指出存在的問題。每篇論文送3位同行專家,3位專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畢業論文,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3位專家中有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將再送2位同行專家進行復評。2位復評專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除按照盲審要求進行技術處理外,抽檢論文若在送檢前人為加工修改,將視為學術造假行為,論文直接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并對有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抽檢有“存在問題畢業論文”的本科專業,下一年度抽檢比例提高到不低于3%。對連續2年均有“存在問題畢業論文”,且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高校,省教育廳將予以通報,調減相關本科專業招生計劃,并進行質量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有關高校要對有關部門、學院和個人的人才培養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調查,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追責。對連續3年抽檢存在問題較多的本科專業,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者,視為不能保證培養質量,省教育廳將依據有關規定責令其暫停招生,或由省學位委員會撤銷其學士學位授權點。對涉嫌存在抄襲、剽竊、偽造、篡改、買賣、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畢業論文,由相關高校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調查核實,對查實的應依法撤銷已授予學位,并注銷學位證書。各高校應將處理結果報省教育廳,并抄送省學位委員會。
抽檢結果將作為“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本科教育教學評估、一流本科專業建設、本科專業認證、招生計劃分配、新專業申請、學位點申報以及經費投入等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參考依據;高校要將抽檢結果納入有關部門、學院和指導老師績效考核等。
四川
2021年11月,四川省教育廳印發《四川省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四川《實施細則》),明確了《四川省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評議要素》。四川《實施細則》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所有抽檢論文必須通過高校的學術不端行為審查、內容涉密審核和盲審技術處理。論文送檢前嚴禁人為加工修改(除按照盲審要求進行技術處理外),否則視為學術不端行為。
評議采用百分制評分,根據總分確定“優秀”(90≤優秀<100)、“良好”(75≤良好<90)、“一般”(60≤一般<75)、“不合格”(<60)四個等級。評議專家應認真審閱論文內容,根據論文評議要素以及相關標準客觀評判,并按優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個等級評定論文等級。若論文在政治方向上有違背黨和國家相關政策方針、法律法規,或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立德樹人要求,或其它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內容;在學術誠信上出現抄襲、剽竊、偽造、篡改、買賣、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則該畢業論文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不再對要素進行評議。每篇論文送3位同行專家,3位專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畢業論文,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3位專家中有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將再送2位同行專家進行復評。2位復評專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
對連續2年均有“存在問題畢業論文”,且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高校,教育廳將在全省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減少相關高校招生計劃,同時進行質量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應對有關部門、學院和個人的人才培養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調查,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追責。對連續3年抽檢存在問題較多的本科專業,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的,視為不能保證培養質量,教育廳依據有關規定責令其暫停招生,直至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撤銷其學士學位授權點。對涉嫌存在抄襲、剽竊、偽造、篡改、買賣、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畢業論文,高校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調查核實,對查實的應依法撤銷已授予學位,注銷學位證書,并通報其所在單位。高校應將處理結果報教育廳,并抄送四川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
抽檢結果將作為本科教育教學評估、一流本科專業建設、本科專業認證、專業建設經費投入、招生計劃分配、研究生推免、新專業申請、學位點申報等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參考依據,同時與高校評獎評優以及績效考核等掛鉤。
上海
2021年7月26日,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印發《上海市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上海《實施細則》)。
上海《實施細則》規定,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每年進行一次,抽檢對象為上一 學年度授予學士學位的論文,抽檢比例原則上不低于 2%。抽檢論文覆蓋本市所有本科層次普通高校(軍事院校除外)及其全部本科專業。對于新專業等需要重點監測的專業,適度提高本科畢業論文(設計) 抽檢比例。
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分為初評和復評兩個環節。初評階段,每篇論文(設計)送3位同行專家,3位專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畢業論文(設計),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論文”。3 位專家中有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 將再送2位同行專家進行復評。復評階段,2位復評專家中有1位以 上(含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將認定為“存在問題畢業 論文”。
上海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結果由市教委向有關高校反饋,抄送上海市學位委員會,同時報教育部備案。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結果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其次對連續2年均有“存在問題畢業論文”,且比例較高或篇數 較多的高校,市教委將在全市范圍內予以通報,減少相關高校招生計 劃,并進行質量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對連續3年抽檢存在問題較多的本科專業,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者,視為不能保證培養質量,市教委將依據有關規定,責令其暫停招生,或建議上海市學位委員會撤銷其學士學位授權點。對涉嫌存在抄襲、剽竊、偽造、篡改、買賣、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畢業論文,由相關高校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調查核實,對查實的應依法撤銷已授予學位,并注銷學位證書。各高校應將處理結果報市教委,并抄送上海市學位委員會。
抽檢結果將作為上海高校分類評價、本科教育教學評估、一流本科專業建設、本科專業認證、專業建設經費投入、招生計劃分配、 直升推免的研究生比例、新專業申請、學位點申報等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參考依據。
新聞來源:教育部、各省教育廳官網
原標題:《重磅!這些行為,將撤銷本科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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