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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書》還在版權期內,傅雷次子狀告多家出版社侵權
《傅雷家書》權屬引糾紛,臺海出版社被訴侵權。3月6日下午,澎湃新聞致電傅雷次子傅敏獲悉:雖然傅雷作品已經進入了公版領域,然而《傅雷家書》的著作權還在50年的版權保護期內。

2017年3月3日上午,北京海淀法院審理“《傅雷家書》權屬糾紛”庭審現場。(中國法院網直播圖片)
《傅雷家書》權屬引糾紛,臺海出版社被訴侵權賠償。2017年3月3日上午,傅雷相應著作財產權合法繼承人、傅雷次子傅敏等兩原告方來到北京海淀法院,要求被告臺海出版社停止侵權、公開致歉并賠償近40萬元。
傅雷之子傅敏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有關《傅雷家書》著作權的糾紛全權委托經紀人辦理。其委托代理人江奇勇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今年,傅雷著作權進入了公版領域,這導致很多人都以為《傅雷家書》也進入了公版領域,目前市面上已經出現多家出版社侵權出版《傅雷家書》。”

傅敏2012年在北京家中與傅雷的青銅像在一起。
傅雷致黃賓虹手札,這顯示了其不凡的藝術眼光。
據傅敏及其委托人透露,《傅雷家書》緣起于樓適夷。時任人民文學出版社副社長的樓適夷早在1957年就看到過傅雷傅聰父子往來家信,印象“非常深刻”。作為出版行家的樓適夷深知這批家信的價值,1979年4月建議傅氏兄弟編輯出版。
1979-1981年,由原告將傅雷、朱梅馥、傅聰的家信“整理、編選、輯集起來,匯編成《傅雷家書》”公開發表,得與廣大讀者見面。1981年7月樓適夷專門寫了《讀家書,想傅雷》,作為《傅雷家書》代序。“代序”以飽含深厚感情、充滿歷史記憶的文字,介紹了《傅雷家書》的出版緣起和出版價值,“謹鄭重地向廣大讀者推薦這部好書”。(見《傅雷家書》代序)
1981年8月,《傅雷家書》(1954-1966)由北京三聯書店初版發行,甫一面世即成暢銷書。36年來,由于原告的不斷發掘整理、豐富選編內容,《傅雷家書》不僅成為我國著名的品牌暢銷書,并由初版時的一本小書逐步形成如今擁有十余個品種的《傅雷家書》系列。《傅雷家書》之所以成為品牌圖書并持續暢銷,與“實錄父子雙向交流的文字,全面展示傅雷家風,再現傅氏兄弟成長的家教背景” 密不可分。
《傅雷家書》作為單獨書名使用,在該系列中約定俗成為具有特定內容、特定結構的家書精選本書名。《傅雷家書》主要由樓適夷代序、傅雷夫婦家信、傅聰家信和給兒媳彌拉英法文信中譯本四個內容要件構成,不可分割;其往來家信的時間跨度,傅雷夫婦家信為1954-1966年,傅聰家信為1954-1965年。

江奇勇表示:“傅雷家書內容的完整權由四個內容形式要件構成:傅雷夫婦家信、傅聰家信、給兒媳彌拉的英法文信和樓適夷代序。傅敏作為傅雷夫婦的繼承人行使了傅雷夫婦家信的發表權和修改權,刪節選編了《傅雷家書》。因此,對于《傅雷家書》的著作權保護,我們是通過保護傅雷夫婦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人身權,沒有期限,作者去世后,由其繼承人保護),保護《傅雷家書》完整權,來保護傅敏的匯編著作權(財產權)。”
據“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了解,北京海淀法院于3月3日上午審理了“《傅雷家書》權屬引糾紛,出版社被訴侵權賠償”案,并通過中國法院網(www.chinacourt.org)直播全過程,最終“鑒于雙方分歧較大,被告不同意調解,法庭不再當庭主持調解工作”。

傅敏委托人江奇勇告訴澎湃新聞記者:“該案之所以會直播,且最終沒有成功調解,就是因為這是著作權案件中的典型案例。”事實上,關于《傅雷家書》的聲明已于今年2月14日和28日的《中國出版傳媒商報》第3版和2月21日的《中國出版廣電報》第3版各用半個版面3次發布過了。江奇勇表示:“我們用大版面多次發表聲明,強調《傅雷家書》的完整著作權沒有進入公版。”
他向記者透露,此前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于傅敏先生與世界圖書出版廣東有限公司關于《傅雷家書》版權糾紛的判決已經下來了,其中世界圖書公司賠付傅敏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共計48萬元。
澎湃新聞記者發現,此前有吉林音像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和北方婦女兒童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未經傅敏授權便擅自改編出版《傅雷家書》,這次也被告上法庭。
江奇勇表示:“由于傅雷作品進入公版領域,但不少人《傅雷家書》的完整著作權的認識有誤,目前已經發現不少出版社有侵權嫌疑,僅2017年就有北京工業大學出版社、天地出版社、晨光出版社、當代世界出版社、北方文藝出版社侵權出版,還有去年出版今年上市的上海大學出版社。今年有侵權嫌疑的5家出版社我們將通過法律訴訟討回公道。”

【鏈接】
關于《傅雷家書》等書信版權的嚴正聲明
本律師經傅敏先生和合肥三原圖書出版服務有限公司授權,在2017年傅雷著作權進入公版前,就《傅雷家書》的版權事宜,分別于2016年6月21日和28日的《中國出版傳媒商報》專門發表過聲明,明確《傅雷家書》的完整著作權尚未進入公版。新年伊始,市面上出現了不少同名侵權“家書”,顯然這些出版社完全無視聲明內容,肆意侵權,擾亂市場,我們必然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傅敏選編的《傅雷家書》,1981年由北京三聯書店初版發行,該作品屬于我國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匯編作品。傅聰和傅敏決定發表父母家信初衷,是為了紀念自己的父母,寄托他們的哀思(《傅雷家書》初版后記)。《傅雷家書》甫一出版便成為暢銷書,傅聰早在2002年11月4日回答記者采訪時就說過:“我已經聽很多人說:我父親的信寫得那么好,當年所以寫下這些家信,就是準備發表的。我覺得非常荒謬,怎么會這樣去理解呢!……我父親是很剛正的一個人,他正式發表的東西,都很嚴謹,很理性……給我的信里,他就任真情流露,不加克制。假如他是準備發表的,用字要有分寸得多。所以我要借此機會特別聲明:《家書》得以與公眾見面,完全是歷史的偶然。”(《傅聰:望七了!》第44頁)由此可見,《傅雷家書》不是由信的作者傅雷及夫人準備發表的作品,而是由其兒子整理父母家信發表并輯集成書的,屬于經過刪節選編的匯編作品,出版書名為《傅雷家書》。
《傅雷家書》之所以成為品牌圖書并持續暢銷,與傅敏的不斷修訂選編內容有關,與“實錄父子雙向交流的文字,全面展示傅雷家風,再現傅氏兄弟成長的家教背景” 密不可分,并已約定俗成為傅敏刪節選編的“家書”精選本書名,以致全部傅雷夫婦家信的合集只能以《傅雷家書全編》書名出版。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二十條“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之規定,即使傅雷夫婦的家信進入公版,家信的刪節選編他人亦無法進行;即便允許他人選編傅雷家信出版,也不可冠以《傅雷家書》書名。因為,《傅雷家書》作為書名是與傅敏選編的家信內容息息相關的,傅敏享有其匯編作品《傅雷家書》獨立的著作權。更何況,《傅雷家書》中樓適夷的代序、金圣華中譯的全部家書外文注譯和傅雷夫婦給兒媳彌拉的英法文信,還有傅聰家信,均未進入公版,已被合肥三原圖書出版服務有限公司全部買斷,專供傅敏選編《傅雷家書》使用,《傅雷家書》作為完整作品的著作權沒有分割,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本律師重申,進入公版的傅雷夫婦每一封完整家信均系獨立作品,其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是永久的,現由其次子傅敏先生保護,任何人不得侵犯。因為《傅雷家書》完整著作權沒有進入公版,所以,他人以部分進入公版的傅雷夫婦家信選編而成的“家書”,不能直接以《傅雷家書》書名出版,否則構成對傅敏編《傅雷家書》作品完整權的侵犯,傅敏有權保護。傅敏先生已授權譯林出版社自2017年起獨家出版由他本人選編的《傅雷家書》系列,并許可譯林版《傅雷家書》獨家使用傅雷家人照片,以便讀者識別。
本律師同時聲明,為保護傅雷書信全集(包括與友人書)版權,合肥三原圖書出版服務有限公司還買斷了傅雷致杰維茨基和梅紐因全部信件的金圣華中譯本版權,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選編出版。
本律師再次重申,以上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他人不得任意摘錄《傅雷家書》和傅雷致杰維茨基和梅紐因信件中譯本,擅自編入其他出版物,如:傅雷談藝錄,傅雷談文學、談繪畫、談音樂、談人生等匯編作品,違者必究。
特此聲明。
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 彭青律師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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