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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檢察機關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去年前11月不捕率超30%
先看一組數據:2016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6865人,不批捕12377人,不捕占比超過30%,而與此同時,對于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的不捕率約為20%。這就是檢察機關堅持“寬容不縱容,關愛又嚴管”,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結果。
教育感化挽救,讓涉罪孩子順利回歸社會
“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這是檢察機關辦理未成年人案件必須遵循的原則。檢察官們在繁冗的卷宗中,努力復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心路歷程,不放過每一處有可能撥正他們人生航向的線索。在檢察官的幫助下,一大批因無知或者沖動犯罪而陷入困境的孩子得以回歸社會、長大成才,千萬個受到傷害的家庭找回了幸福安寧。
2015年5月,江蘇省淮安市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17歲的小朱涉嫌盜竊一案過程中,得知有關人員不慎泄露案情,導致村民對小朱議論紛紛,小朱因此壓力巨大,不堪重負,兩次試圖自殺。面對緊急情況,檢察機關選派專人配合專業心理師迅速介入干預,同時幫助小朱轉移住址,每天進行心理疏導,最終促使小朱放棄輕生念頭,打消了思想顧慮,配合完成訴訟程序。鑒于小朱犯罪輕微,檢察機關依法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
“檢察機關始終堅持落實‘少捕、慎訴、少監禁’的工作原則,嚴格依法把握逮捕、起訴標準,注重全面收集未成年人有罪無罪、罪重罪輕的證據,完善逮捕必要性證明和雙向說理機制,積極適用不起訴、附條件不起訴及非監禁刑量刑建議機制,進一步降低了對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訴率和監禁率。”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未檢辦”)副主任史衛忠說,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設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專章,不僅確立了少年司法的方針、原則,還規定了合適成年人到場、強制辯護、犯罪記錄封存等多項特殊制度、程序和要求,推動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治體系的豐富完善。
從2013年至2015年,全國檢察機關共開展社會調查6萬多人,落實合適成年人到場22萬多人,申請法律援助15萬多人,決定附條件不起訴1.1萬多人,進行犯罪記錄封存12萬多人。一個個背負心理包袱的未成年人得到了檢察機關的幫助和教育,重拾生活的信心,順利回歸社會。
打擊預防并重,還校園一片明朗天空
校園原本是孩子們學習、生活、成長的地方,然而近年來頻頻見諸報端的校園暴力事件,讓原本明亮溫暖的校園蒙上了一層陰影。有效遏制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維護校園安全,是全社會的期望。而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和司法機關,參與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責無旁貸。
2016年11月,9部委聯合印發《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全國各級檢察機關不斷強化與其他部門的配合,依法履行檢察職能,積極參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加大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力度。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校園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180人,批準逮捕有關成年犯罪嫌疑人403人。對犯罪性質和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校園暴力犯罪案件,堅決依法懲處;對校外成年人教唆、脅迫、誘騙、利用在校中小學生違法犯罪的,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形成司法震懾。
“在辦案同時,檢察機關還與教育、民政、婦聯等密切合作,做好救助工作。”最高檢未檢辦主任張志杰說,2016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對被害學生進行司法救助128人、法律援助537人、心理疏導476人。各地檢察機關積極組織干警學習心理學知識,參加專業技能培訓、取得心理咨詢師資格。截至目前,全國基層未成年人檢察部門具有心理咨詢師資格的人員占一半以上,而北京市等部分地區已達到80%。
一方面對嚴重的校園暴力犯罪要依法嚴懲,而另一方面,如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顯得更為重要。2016年6月,最高檢、教育部聯合部署開展了為期3年的“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力爭實現對學校的全覆蓋。最高檢從全國抽調24名優秀檢察官組成巡講團,研發了精品法治課程,分赴各地巡講,受到了廣大師生的歡迎。截至2016年底,全國檢察機關共開展巡講1.66萬余場次,直接覆蓋1.26萬余所學校和約800萬名學生,發放宣傳資料近400萬冊。
專門機構專業化,健全社會化保護體系
從1986年6月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檢察院成立全國第一個少年起訴組算起,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已經走過了30多個年頭。這期間,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從無到有、從小到大,日趨專業和規范,初步形成了符合司法規律和未成年人特點的特殊司法理念、工作機制和工作規范,打造出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未成年人檢察隊伍,為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做出了積極貢獻。
2012年5月,召開了全國第一次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會議,隨之而來的,是最高檢在強化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方面的密集“發力”,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向著專門機構、專業化、規范化建設持續邁進。2015年12月,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成立,全國基本構建起四級檢察機關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專門機構。這對全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發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促進作用。
經過30多年的鍛造和培養,形成了一支精于辦案、長于幫教、善于溝通、敢于創新的專業化未成年人檢察隊伍,一批優秀的未成年人檢察團隊和檢察官成為檢察工作的品牌。重慶市三級檢察機關全面設立“莎姐”青少年維權崗,構建“司法保護、犯罪預防、心理矯治、幫教挽救”四位一體的工作模式;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檢察院成立“大手拉小手”工作室,幫教6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順利回歸社會,無一重新犯罪;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檢察院注冊成立全國檢察系統首家公益法律服務類社會團體——“小橘燈公益法律服務匯”,全力打造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和犯罪預防專業化與社會化體系。這些優秀團隊和個人始終堅持以保護未成年人為使命,以春風化雨、潤物無聲的情懷挽救了一批又一批失足少年,化解了一個又一個社會矛盾,健全了未成年人保護的社會化工作體系,形成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力。
“檢察機關將結合辦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查找有關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隱患,通過檢察建議等形式,督促相關部門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史衛忠表示,檢察機關還將針對地方特點,努力營造關愛保護未成年人的社會環境。
(原標題:《寬容不縱容、關愛又嚴管,檢察機關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扶正長歪的小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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