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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刊文:“在家上學”到底是家庭教育還是非法辦學
對話動機
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家長熱衷讓孩子在家接受基礎教育,其效果一度引發爭議。更為關鍵的是,“在家上學”與義務教育法的規定不符。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出,對于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緩學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向縣級教育部門提出申請,獲批準后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一方面是義務教育法的明確規定,一方面是一些家長學生“在家上學”的需求,兩者間的矛盾如何解決?《法制日報》記者與業內專家展開了對話。
對話人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儲朝暉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熊丙奇
江蘇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 王佳佳
《法制日報》記者 趙麗
《法制日報》實習生 周靜
是家庭教育還是非法辦學
記者:2月24日,民辦非營利機構21世紀教育研究院課題組發布對“在家上學”的調查結果顯示,截至2016年2月,中國已有約6000人“在家上學”,全國約5萬名家長有意嘗試這一教育模式。
王佳佳:“在家上學”現象的出現,其中有一對矛盾,即學校提供的是統一、標準化的教育體系,而有些學生和家長的教育需求或者說教育關注點又是多樣的。也就是說,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與學生需求之間有一個矛盾存在。
熊丙奇:“在家上學”一直存在很大爭議,主要有兩方面。其一,“在家上學”會不會演變為非法辦學?一個家庭對孩子進行教育,是在家教育,幾個家庭或者更多家庭把孩子集中在一起自主教學,是不是在家教育?如果是,這種在家教育和學校教育有差別嗎?打著“在家上學”名義的私塾,真是在家上學嗎?其二,“在家上學”會不會導致學生輟學,影響義務教育的普及?一些不負責任的家庭,很可能以“在家上學”為由把孩子領回,卻不對孩子進行教育;還有的家長按自己對教育的理解對孩子進行教育實驗,結果使孩子的成長面臨很大的風險。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我國目前私塾、學堂形態的“在家上學”,借用了“在家上學”的概念,但存在“非法辦學”的質疑——這些把幾十上百名學生集中在一起學習的私塾、學堂,從形態看是辦學,而不是個體的在家教育,如果不注冊為學校或培訓機構,其辦學就存在“合法性”問題,也使其辦學質量、校舍安全、受教育者權益保障監管出現漏洞,因此,這些學堂和私塾陷入嚴重的生存困境中。同時,由于其一直宣傳“在家上學”,也造成社會對“在家上學”實質的誤解。
記者:家長自己教學,是否能給孩子提供好的教育?這一點也是爭議所在。媒體曾于2016年刊發報道稱,四川省瀘州市納溪區居民李鐵軍堅持11年在家教授女兒,但女兒在語數外和物理化學等學科方面“均學藝不精”。
熊丙奇:在我國目前的教育體制下,如果孩子還是要參加中考和高考,選擇“在家上學”是很有風險的。也就是說,“在家上學”更多是體制外選擇——一些家庭選擇不送孩子上學,其打算是根本不讓孩子參加中考高考,而是準備讓孩子出國留學。如果“在家上學”主要是這種目的,那么對我國教育發展的意義十分有限。
法律要求遇到“灰色地帶”
記者:教育部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對于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緩學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向縣級教育部門提出申請,獲批準后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儲朝暉:無論是在家里上學還是選擇去學校,都要對孩子的成長負責。如果有的孩子的確不適應學校的教育,而是在家里學習更好,我認為應該給孩子這個機會。如果在學校受到的教育是基本合格的,是可以適應的,那就沒必要在家里。而且,在家里上學整體上花費要高,而且對教師的要求很高,我們要避免非理性的“在家上學”。
熊丙奇:依照義務教育法的規定,“在家上學”是不合法的,每個適齡孩子都必須到義務教育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可是,實踐中也存在灰色地帶,一名學生在學校注冊后,可以向學校請假、休學,從學籍角度,他滿足了法律要求,但沒有接受學校教育。
記者:值得關注的是,教育部只是表態稱不得擅自在家學習,但是對于家長執意讓孩子離開學校在家接受教育的行為,教育部并沒有明確說明要介入制止或動用法律手段。
儲朝暉:這是一個很細的實施層面的問題,全國各地的情況不太一樣,不同孩子的情況也不太一樣。因為畢竟在家上學的孩子還是比較少的,因此沒有一個標準的答案、一個標準的操作方法。基本的原則還是學校和家長要有良好的溝通,要尊重孩子的發展。
王佳佳:我們其實也處在探索之中,對“在家上學”的孩子,教育部也希望出臺相關政策能夠有所管理,保證孩子受教育的質量。國外也是各種情況都存在,管理比較松的,學生只需要注冊就行了,甚至有的不需要注冊;管理嚴格的會定期家訪、要求學生定期參加考試、定期提供學生學習證明等,有很多系統性的政策。
修訂法律界定“在家教育”
記者:我們在調查中發現,盡管教育部發布了相關通知,但有些支持“在家上學”的家長仍不愿意將孩子送到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儲朝暉:我覺得目前需要從兩個方面同時去做。一個方面,學校工作做得更好,滿足更多學生成長發展的需要,不要產生太多邊緣化的學生。另外,家庭應該更理性地去選擇,不能簡單憑感性讓孩子獨立在家學習,一定要整體全面評估后再去做決定;另一方面,學校和家庭要有更多地溝通,消除不理解或矛盾。為孩子更好成長發展,具體可以借鑒國外一些成熟的做法,采取以孩子健康成長為本,符合中國實際的方法。不過,從目前來說,這方面還沒有一個很規范、很詳細的解決措施。
王佳佳:進一步制定相關政策和法律要求還是有必要的,但具體操作起來的確存在很大的難度,而且每個家庭的情況都不一樣,如何出臺更有針對性的法律政策,也在摸索之中。比如,學生部分時間在家上學、部分時間在校上學,這種模式可能是一個比較好的解決方案,大多數社會公眾也會表示支持。學校提供教育資源和支持,學生在家上學接受一定程度的管理,達到特定的要求。
熊丙奇:針對“在家上學”的需求,我國應啟動義務教育法的修訂,允許學生在學校教育之外接受家庭教育。當然,也必須對這種“在家教育”進行明確界定,同時對父母的教學資格、“在家上學”的教育質量監督等進行明確,避免由此催生非法辦學和適齡兒童輟學。
(原題為《“在家上學”尚有法律問題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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