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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星的現代社會“女誡”:換不起鞋的,就主動裹上腳

以“順其自然”為人生準則的金星又做了件順其自然的事,成為爆款節目《中國式相親》的主持人。此前,舞者金星已在電視行業深耕多年,在《金星秀》中大談婆婆媽媽、大婆小三這些中國式婚姻狀況,時不時地對熱門公眾人物的婚姻家庭觀進行毒辣點評,儼然成為新時代的女性導師。但這位導師的“教育方針”卻引起女性群體的兩極分化:支持者譽她為“毒舌犀利真性情”、“比女人更了解女人,比男人更了解社會”,而反對者則視她為“大寫的直男癌”,在給女性灌一些她自己根本不會喝的“毒舌雞湯”。
自古以來,不乏有對其他女性進行啟蒙或教育的女性,古有班昭寫下《女誡》七章—— “卑弱、夫婦、敬慎、婦行、專心、曲從、叔妹”,成為東漢到民國初期女性的啟蒙讀物。近代則有秋瑾《敬告中國二萬萬女同胞》,訴盡天下不平事,愿女性“奴隸根除,智識學問歷練就”。這兩位中國女性,與電視產業所推出的金星,都在試圖定義“何為女性”與“女性何為”,也成為了千年來中國女性的命運注腳。
班昭與金星:衛道士與招魂幡

在班昭所代表的漫漫歷史中,生理性別(sex)成為區分人類社群標準的最基本依據,在“男人”和“女人”的劃分基礎上“自然”確立了男性的優等與主導地位,衍生出了一整套社會規范,用于定義男女兩性的特質差異,制定評價了男女兩性的標準,并限定了男女兩性的活動范圍。男性在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掌握著話語權,占據著所有公共領域,成為了國家的統治者、家庭的主人、經濟活動的主體,而女性的活動范圍只能局限于手工、家務等私人領域。
《女誡》短短數篇,就規定了女性的一生:她出生時,父母要用各種儀式告知她,她是地位低下的、卑弱的、恭敬的、不辭勞苦的;出嫁之后她要賢惠,對丈夫恭敬和順,不能放縱恣肆,不能與丈夫爭辯,將丈夫當做自己的天;她平日行事需守節規矩,言辭不能引起他人反感,衣著打扮要干凈得體,認真干活操持好家務;她對待公婆要逆來順受,不能爭辯對錯,用謙順二法得到小叔子小姑子的歡心。
金星被廣為詬病的“直男癌”言論中,也有《女誡》的影子——“我的價值觀就包括女孩子不能多說話”、“我覺得做女人就得干凈利索,別一副懶相,這是我跟我媽學的”、“上天公平地給了女人兩次機會,一是影響你的丈夫,一是教育你的孩子”、“男尊女卑有它的道理,在這片土壤上它有它的道理”、“女人一定要有那種能夠讓人,看的人就覺得這個女人很有婦道,就好過一點,你不要跟男人爭高低。爭高低有什么用?那是帶你玩一玩”、“所以女人還是要沉下來,千萬別跟男人爭。都知道這幫男人不如你,我比你們都強,但是我還是在推你,因為這個游戲規則是你們定的。”
如果班昭在世大談《女誡》,恐怕吸引不到太多女性粉絲,因為她開宗明義“但傷諸女方當適人,而不漸訓誨,不聞婦禮,懼失容它門,取恥宗族”,即為了家族的榮光,女性需如此行事。而一旦與男性有所沖突,就會被辱罵甚至被鞭打最后夫妻離心,為夫族父族所不容。她避而不談女性本身的欲求、渴望,女性的一生只為他人而活,是一個家族繁盛背后淺淡的身影。
而自稱“特別識時務者為俊杰”的金星則換了一種表達方式,用她自己的講座名稱叫“如何與這個男權社會智慧相處”,“這是男權社會,女人有眼力見兒,通情達理,各個方面你日子才好過”。這種眼力見兒包括主動回歸家庭私人領域,承擔生兒育女的重任,隱藏自己的才華,服從男權社會的游戲規則,成為男性的襄助者而非競爭者,獲得的回報是擁有一個更加美滿的家庭。
班昭用一種不容置疑的方式規定了女性應該服膺于男權結構,而金星則用糖做誘餌勸說女性要開始自我馴化,不能以公共領域的平等作為性別的訴求。她們代表著對于男權屈從的兩個方向,班昭從男性的立場出發訓誡女性,裹起來的小腳難受但不許放開——這是一個嚴肅的衛道士,而金星則以為你好的名義勸說女性,現在鞋太小你的腳裹一下更舒服——這是一道甜蜜的招魂幡。
反對者們點出金星的自相矛盾之處——早年金星的存在和她的跨性別實踐已經打破了以生理性別(sex)等于社會性別(gender)這一公式,鼓勵“女孩子不能多說話”的金星自己卻以說話毒舌而獲得關注、名利,認為“丈夫孩子是人生兩大機會”的金星并沒有放棄事業的努力,在電視節目外的表達中說得更多的是自己的事業以及對于事業的責任感,鼓吹“男尊女卑”但她的家庭模式是“男主內女主外”,外籍丈夫選擇了與她留在中國。
但結合金星本人的其他言論與實踐,這又是自洽的。在早期的自傳《半夢》和后來的訪談中,金星都提到她很難與中國男性成為戀人甚至成立家庭——所以她選擇了她的外國丈夫。金星“想做個全職主婦”,但是家庭環境需要她“繼續奮斗”,金星的丈夫欣賞的也是她的獨立,“所以我為我的付出心甘情愿買單”。金星崇尚自由和自我選擇,“自由第一位,然后家庭,然后是事業,愛情順其自然了。”她對于家庭關系的表述也遠非《女誡》那一套,如婆媳關系需平等,但其前提是“財政權獨立,照顧權獨立,生育權獨立,教育權獨立”。
所以她的性別觀中有相當大的彈性——女人要想不裹腳,需換得起鞋;如果換不起鞋,你主動裹腳會活得更舒服些——她本人就在“換鞋”和“裹腳”模式中自由切換游刃有余,這就是金星的“眼力見兒”和生命實踐。
秋瑾與金星:栽樹人與砍樹人

金星的性別觀和一些患了“男權癌”的“社會工程師”對女性的需求不拍而合——一方面中國女性需要作為勞動力參與到社會生產之中,另一方面她們需成為人口社會再生產的主力軍,她們不能不從事社會生產或人口再生產,也不能只從事社會生產或人口再生產,更不能消極地從事社會生產或人口再生產——要讓社會中的一半人群心甘情愿地追隨社會的指令舞蹈,需要一個領舞者去領會推廣“社會工程師”的安排。
金星有意或者偶然地,成為了這一個領舞者,也只有跨性別的金星才能夠一手大棒一手甜棗地持續蠱惑——她用自己曾為男性的生命經歷,告訴女性你要與男性競爭勢必引發整個男性群體對你的反撲,而這個社會是男權社會,你能招架得住么?她又用自己身為女性的生命經歷,告訴女性你們還有家庭可去,擁有丈夫孩子也可以實現人生的圓滿,甚至可以在道德上教化男性。
對于“裹腳”理論,一部分換得起鞋又不想裹腳的女性贊同金星的真誠,畢竟金星還沒厚顏無恥到說女人天然應該裹腳并應該自愿裹腳,而指出這是性別不平等下的權宜之計。一部分換不起鞋也不想裹腳的女性將金星式雞湯當作了安慰劑,似乎能平息一下將用布條緊裹錯位腳骨的疼痛。而一部分自愿裹腳的女性,無論疼痛與否,則會更加認同裹腳這一人生安排,并認為腳本來就應該是三寸,約一包香煙的長度。
另一部分換不起鞋但堅決不裹腳的女性,與換得起鞋也不愿裹腳的女性,對金星持批評態度。這是因為金星的性別觀不僅散發出了濃厚的陳腐、偏見與惡意,她的潛臺詞就是:首先,目前中國社會給予中國女性的鞋就是三寸,就是比給中國男性的鞋要小,男女生而不平等,女性根本無需置疑、無需協商、無需抗爭;其次,如果進入社會生活,中國男性和中國女性必然是對抗式的存在,中國男性不允許中國女性在公共生活中與其競爭,會惡意地去扼殺中國女性的才華。最后,中國女性你也可以換個鞋,例如換一個外國老公,但你也需知道對絕大多數女性來說并不現實。
說金星言論陳腐,是因為哪怕在男女實際非常不平等的18、19世紀, “人人生而平等”的口號已經被女性提出,18世紀中期至19世紀初期的第一階段的女性主義運動,已經開始訴求是女性應與男性有同樣的財產權、就業權、受教育權以及選舉權等其他政治權利。1920年美國婦女擁有了完全的選舉權,1928年英國婦女擁有了完全的選舉權,法國的女性于1944年獲得選舉權。同樣的歷史時段里,中國處于“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中,中國的女性覺醒伴隨著歷史轉型和現代化的過程。19世紀末 20世紀初,中國女性運動已經開始要求女子參政權、興辦女子實業、爭取女子社會權利,如放足、剪發、入學與婚姻自由等。
百年前的中外女性前輩們告訴我們,鞋不必只能是三寸,腳也不必只能是裹著。
說金星言論充滿偏見,是因為她對中國男性的認知以偏概全,將中國男性和中國女性視為相克的存在。誠然,“直男癌”不在少數,試圖通過剝削女性獲得收益的男性不在少數,但比百年前,也不可能更多。1904年,中國女權先驅秋瑾發表《敬告中國二萬萬女同胞》,尚且認為男性中有“好老子”和“好男人”,不應該“自己放棄責任”,而應該“把以后事情盡力作去”,將男性鼓勵、培養、改造為“好老子”和“好男人”。中國婦女解放思潮最初與五四運動欲喚起的“人權”自覺一致,但很快被民族精神所替換,“女性”概念也逐漸被替換為從“社會解放”思路衍生的“婦女”概念。 在民族民主革命階段,處于解放“對象”的女性同社會中的進步男性站在一起來反對舊的父權制度,并一起加入了民族解放、社會建設的歷史進程之中。
百年前的中國女性前輩們告訴我們,中國男性不必只能是中國女性的“對立面”,無論從家庭層面還是社會層面。
新中國成立之后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并不是從天而降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律令也不是外國男性賦予的,而是中國女性用鮮血與犧牲,與中國男性一起抵御外敵、參加社會勞動、建設一個新中國掙來的。將社會生活中的男女關系視為零和博弈,就無法理解近代已降的中國男性,你能明了清末的康有為為何在《大同書》中呼吁“男女皆平等獨立”么?你能讀懂建國后毛澤東的口號“婦女能頂半邊天”么?更加辜負了近代已降的中國女性先驅,她們的左右奔走、放聲呼吁、浴血犧牲,并不是為了讓女性追隨“男權癌”取向的“社會工程師”的指揮棒,而是為了女性自身的解放和自由。今天的中國女性,能夠在社會生活中占一席之地,能夠擁有接受教育的權利,能夠實現同工同酬,并不是因為自己卑弱恭順而被中國男性所賞賜,而是因為自己強大自信而能夠與中國男性一起建設一個更好更平等的社會。
狂風始于青萍之末,金星式性別觀的流行,是對近百年來中國女性先驅抗爭犧牲的一場諷刺,是近幾十年來社會變化的一種表征,更是對當下中國男性以及中國女性的一場考驗。我們是要越活越過去?還是得一起并肩向前走?
謹以秋瑾一百年前的話,來警醒可能又要回到百年前的所有中國女性:
“這總是我們女子自己放棄責任,樣樣事體一見男子做了,自己就樂得偷懶,圖安樂。男子說我沒用,我就沒用;說我不行,制約保著眼前舒服,就作奴隸也不問了。自己又看看無功受祿,恐怕行不長久,一聽見男子喜歡腳小,就急急忙忙把他纏了,使男子看見喜歡,庶可以藉此吃白飯。至于不叫我們讀書、習字,這更是求之不得的,有甚么不贊成呢?諸位想想,天下有享現成福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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