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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帶娃”束縛家長手腳?媒體:并非想給家庭教育標準答案
2022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人們關心“合格父母應該具備的教育素養”,也對“是否做不好就要被訓誡”有所擔憂。當家庭教育從“家事”上升到“國事”,如何“依法帶娃”,成為不少家長的關注。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無論是道德品質、文化素養的培育,還是生活技能、行為習慣的養成,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現實中,個別家長的家庭教育理念還存在一定偏差:有的信奉“不打不成才”,動輒拳腳相加;有的漠視責任、疏于看管,培養了不少“熊孩子”……如果沒有及時、準確的教育指導,無論對孩子還是整個家庭,都有可能持續產生不良影響。正因此,將家庭教育納入到法治軌道,督促監護人依法履行好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不僅必要,而且重要。
有人可能會認為,家庭教育促進法束縛了家長的手腳。其實從立法意圖、法律條文來看,該法并非想給出家庭教育的標準答案,而是重在發揮糾偏、指引和賦能的作用,幫助家長更好開展家庭教育。從明確“不得因性別、身體狀況、智力等歧視未成年人”“不得實施家庭暴力”等規定,到列舉家庭教育應當開展的內容、應當合理運用的方法,再到對各級政府、家庭教育指導機構、學校、社會團體等提出具體要求,法律為如何正確開展家庭教育搭起了框架。正如有專家分析,家庭教育促進法的“促進”二字,是對家庭教育自主性的順應和尊重,體現家庭是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國家、社會為家庭提供支持、協助。

需要看到,此次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實施,是在貫徹落實“雙減”政策的大背景下進行的,為的就是調動全社會力量,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目前,各地在作業管理、課后服務和課堂教學質量等方面的改革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不過在個別地方,相關教育服務還缺乏足夠的針對性,一些家長仍然放不下“攢班”“刷題”的焦慮,對于如何利用好孩子多出來的時間缺乏規劃。由此來看,家庭教育促進法呼應“雙減”要求,要求暢通學校家庭溝通渠道,推進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可以說是正當其時,有助于推進“雙減”政策進一步發揮實效。
家庭教育中,家長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理念教育孩子,同時也在和孩子共同成長。教什么、怎么教,對于家長而言是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遇到困難和問題,按照家庭教育促進法的相關規定,家長可以從相關單位獲取相應的幫助。從這個意義上講,落實好家庭教育促進法,相當于開了一堂面向全社會的教育公開課。除了幫助家長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意識,也能促使他們更新教育理念,真正把教育重心調整到如何更好地立德樹人上。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開端,關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和家庭的幸福安寧。無論再怎么強調家庭教育的自主性、個性化,監護人應該具備的教育素養不可少,相關各方應當擔負的家庭教育工作職責亦不可缺。大家共同努力,做好孩子成長路上的引路人,我們一定能幫助他們擁抱更加出彩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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