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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新聞|暫停特朗普“限穆令”,地方法院裁決為何適用全美?
誓言“讓美國再次偉大”的特朗普總統,日前卻因移民限令在國內碰了一個大釘子。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道,美國聯邦第九巡回上訴法院上周日駁回了司法部要求立即恢復執行特朗普總統入境限令的請求。這是特朗普上任后遇到的重大挫敗。那么,特朗普頒布的“限穆令”還有戲嗎?會否最后淪為一紙空文?
地方裁決為何適用全國?

此前,美國華盛頓州西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詹姆斯·羅巴特在3日裁決,在全美范圍內暫停實施特朗普頒布的限制7個穆斯林國家的移民入境的行政令。
據《赫芬頓郵報》報道,羅巴特在判決時質疑特朗普行政令的依據,他認為特朗普的行政令“應基于事實,而非虛構情節”。政府拿“9·11”恐怖襲擊作為禁令的理據,但事實卻是并沒有來自這七國的公民曾在美國本土策動過襲擊。
在華盛頓州司法部長鮑勃·弗格森看來,特朗普的這項行政令違憲——在沒有合法程序的情況下,剝奪那些具備合法證明的入境者的旅行權利。并且行政令明顯指向穆斯林,有宗教歧視之嫌。
針對羅巴特的裁決,美國司法部立即出手反擊,在4日向聯邦第九巡回上訴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推翻羅巴特的裁決。司法部表示,羅巴特法官的裁決是對總統在國家安全事務上采取措施的“事后批評”(second guess),而且做得過頭了。司法部辯稱,只有總統才能決定誰能進入和留在美國。
在這部“斗法”大戲中,讓人好奇的是,作為地方法院法官,羅巴特的“地方裁決”為何要讓全國遵守?
分析人士認為,一方面,這是基于羅巴特所在法院的權威。美國法院大致分為聯邦和州兩個體系,兩個系統相對獨立,被賦予的責任和管轄范圍也各不相同。羅巴特所在的地方法院屬于聯邦法院體系,權力由美國憲法賦予,聯邦法院有比各州地方法院更高的權威。
另一方面是因為,一州居民在全美有居住和遷徙自由,不能限制他們的出入境自由,這是一件涉及全國范圍的事情,不能局部處理。
此外,美國屬于英美法系,特點是遵循“判例法”。簡單說來,判案就是“蕭規曹隨”,依據以前法官的判決前例。羅巴特在判決書上寫道:“根據以往判例,和移民相關的法律應該在全美以同等程度執行。”
特朗普還有什么牌可打?
目前,除華盛頓州和明尼蘇達州已對入境限制令提起訴訟外,弗吉尼亞州、夏威夷、密歇根州和加利福尼亞州等也對入境限制令采取相應法律行動。16個州的司法部長也已聯名提出抗議。特朗普面臨的司法壓力不可謂不小。
如果特朗普執意推行“限穆令”,在接下來的“斗法”中還有什么牌可以打?
英國廣播公司(BBC)稱,美國司法部接下來可能基于緊急情況上訴最高法院。
美國聯邦法院體系分為三級,從高到低依次是最高法院、上訴法院(也稱巡回上訴法院)和地方法院。
聯邦法院的審理內容主要包括和憲法、法律條約、外交官和公務員、州與州之間糾紛、破產、海洋事務和人身保護令相關的案件。
原告一般先在地方法院提交訴狀,如果對判決不滿可以向巡回上訴法院上訴。美國司法部這次就是這么干的,針對羅巴特的裁決,司法部翌日就向聯邦第九巡回上訴法院提出上訴,要求“凍結”裁決。
巡回上訴法院通常關注法律適用性而非事實或證據。如果原告在巡回上訴法院敗訴,那么還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訴申請判決。
據BBC報道,第九巡回上訴法院已要求控辯雙方在周一期限前提交更詳細的證據材料。巡回上訴法院的最終裁決結果最快或在下周揭曉。
《今日美國報》稱,特朗普要贏得這場司法對決并不容易,因為審理上訴的第九巡回上訴法院中18名法官是由民主黨總統任命的,只有7名由共和黨總統任命。
特朗普若叫板高院會怎樣?
按照美國法律程序,有權推翻總統行政令的只有兩大力量,一個是國會,另一個是聯邦最高法院。美國媒體認為,由共和黨把控的國會參眾兩院很可能會支持特朗普的行政令。因此,入境限制令能否落地可能最終取決于最高法院的裁決。
目前來看,最高法院的判決還存在一些變數。美國最高法院有9個席位,目前有8名法官,其中4人屬于自由派,另外4人為保守派。特朗普近期提名保守派法官尼爾·戈薩奇填補空缺席位,戈薩奇將在一個半月后在國會聽證會上“過堂”。如果提名在行政令案件提交到最高法院之前獲通過,則美國聯邦政府贏面略大;如果提名沒有通過或者通過較晚,則州政府方贏面更大。
假設最高法院最終裁決州政府勝訴,特朗普會否無視最高法院權威,一意孤行?這樣會否引爆一場輿論所擔心的憲法危機?
這在美國歷史上并非沒有先例。確實出現過“霸道”總統抗衡高院判決,最終導致政府機構與司法系統之間的沖突,使國家面臨憲法危機的威脅。
《華盛頓郵報》稱,美國前總統安德魯·杰克遜也是一位具有民粹主義傾向的“霸道”總統。在他執政期間,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馬歇爾曾以違背聯邦條約為由駁回一項佐治亞州的州法,該法允許沒收印第安土著切諾基人的土地。杰克遜無視最高法院的決定,他有一句廣為流傳的話是:“約翰·馬歇爾做出的決定,就讓他自己去執行吧!”
據美國學者弗蘭克·波默斯海姆的說法,盡管杰克遜是否說過這句話,在歷史上尚有爭議,但是杰克遜支持佐治亞州法律對切諾基人土地的占有卻是不爭的事實。在當時情況下,只有使杰克遜確信憲法危機不符合國家利益,才能避免憲法紛爭。
在美國南北戰爭時期,林肯總統也曾與最高法院“杠”上。約翰·梅里曼是來自馬里蘭州的州立法委員,由于他企圖阻止聯邦軍隊從巴爾地摩前往華盛頓而被聯邦軍逮捕拘押。梅里曼的律師以憲法規定的“人身保護令”( habeas corpus)為由尋求聯邦最高法院介入審理此案。但是,林肯卻決定暫停執行人身保護令,繼續關押梅里曼。
時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杰·坦尼做出裁決,稱林肯總統無權中止人身保護令。對此,林肯沒有立即回應,也沒上訴,或下令釋放梅里曼。但是,林肯后來還是做出反擊,堅持有必要暫停執行人身保護令以便鎮壓南方的叛軍。
5年之后,最高法院最終支持坦尼的判決,表示只有國會有權中止人身保護令,同時公民不能受到軍事法庭的脅迫,即使在戰爭時期。
佐治亞州立大學教授丹尼爾·富蘭克林認為,如果特朗普也走林肯這條路,那么特朗普可能會因藐視法庭而被拘留,然后提交眾議院審議。富蘭克林表示,在憲法層面,藐視法庭罪可輕可重,嚴重的話,特朗普或許會被彈劾。
圣·托馬斯大學法學教授喬爾·尼克爾斯說,在走到彈劾這一步之前,更多的爭辯可能不是發生在法官和特朗普之間,而是法官和特朗普手下的政府官員之間。
“法院判決是否得到服從的關鍵不是特朗普做了什么,而是政府官員是否決定服從判決,以及法官如何回應官員的不服從舉動。”尼克爾斯說,如果政府官員拒絕執行法院裁決,那么法官有權發布一道“申明理由”(show cause)的法令,要求官員說明不執行裁決的理由。如果官員仍我行我素,那么他們也可能因藐視法庭而被拘留。聯邦警察也將出動迫使官員執行最高法院裁決,否則后者將面臨牢獄之災,若走到這一步,將會引發危機。
《華盛頓郵報》還稱,對于特朗普來說,另一個問題是,當與聯邦法官發生沖突時,他是否會選擇質疑法官的法律權威。那些附和特朗普的政府機構是否會對特朗普亦步亦趨,無視法院裁決。報道稱,鑒于特朗普目前針對法院和法官的攻擊性言論,以及他渴望借“限穆令”的案子樹立自身權威,這些都意味著出現上述情況并非毫無可能。
BBC認為,最明智的做法是,總統最終迫于壓力修改行政令,而不是試圖捍衛自身權威。但其中一個最大的不確定因素是特朗普是一個固執的人,他會否知難而退將是未知數。
(原題為《上訴法院“杯葛”司法部,特朗普“限穆令”還有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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