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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富士:我的巫覡研究之路
【編者按】本文系“中研院”史語所研究員林富士為其新作《巫者的世界》(廣東人民出版社2016年12月)撰寫的序言,原題《吾將上下而求索》(現題為編者所擬),文中回顧了自己數十年來從事巫覡研究的心路歷程。經出版方授權,澎湃新聞(www.kxwhcb.com) 轉載。

1982年夏天,我從臺灣大學歷史系畢業,立刻面臨人生的第一個重大抉擇:繼續升學或當兵。后來,我選擇入伍擔任預備軍官,但仍保留了歷史研究所的入學資格。
當兵是無可逃避的“義務”,也是體魄與心智的鍛煉。在文學院浸泡了四年,心靈自由而奔放,生活隨意而自在,因此,在入伍之后,格外難以忍受講求權威、服從、標準、齊一的軍人文化。而且,當時還在“戒嚴”時期,言論、思想與行動幾乎都戴上了手銬與腳鐐。役期一年十個月,苦悶中慢慢煎熬。所幸我是少尉經理官,擔任補給和管理的工作,較為輕松,而且還有獨立的臥室,在半是禁閉的狀態下,讀書成為最好的解脫。
那時,我帶了王守仁(1472—1529年)的《陽明全書》和葛洪(約284—363年)的《抱樸子》到部隊。我特別挑沒有標點的版本,一個字一個字點讀,在斷句的過程中,仿佛吐納一般,呼吸著儒、道二家的思想。我先是讀王陽明,因為我大學時代的志業是彬彬的儒者。但是,越讀越無聊,紙面上充斥著天、人、性、命、道、理、心、良知、格物這一類的字眼,以及一篇又一篇的問答、書信、序文,反復圍繞著仁義道德與學問事功。我非常佩服,但如墜五里霧中。
后來讀《抱樸子》,一看,眼界大開,驚愕連連。葛洪所描述的道教的世界實在太有趣了,有煉金、房中、辟兵、禁咒、長生、神仙、隱形、分身、變形等法術,提供了各種欲望的滿足方法。對于神仙之說,我雖然不敢置信,但仍被勾引起一絲富貴不死、法力無邊的貪念。更重要的是,童年時期在鄉村的一些經驗突然醒覺,我恍惚又聽見了道士在喪禮中的搖鈴聲、吹角聲、唱誦聲,看見了三清道祖、十殿閻王、地獄鬼怪的圖像。在閱讀、冥想的過程中,我逐漸找到當下與往昔的聯系,也找到自己歷史研究的方向。
我選擇宗教作為主戰場。原本打算從中國道教史入手,但是,當時我所能讀到的只有許地山(1894—1941年)、傅勤家、孫克寬(1905—1993年)、李豐楙四人的著作,而他們在討論道教起源的時候,都提到道士與巫覡有緊密的關系,這讓我想起小時候所碰到的童乩。
20世紀60年代,我所生長的濱海村莊(臺灣云林縣臺西鄉五港村瓦厝),還相當“落后”,沒有象征“現代文明”的自來水、汽車和醫生,多的是蒼蠅、流氓和沙眼。病痛的時候,通常會求助于童乩,降神、問卜、畫符、念咒、收驚、叫魂、祭解、驅邪,無所不用。而我的表姨丈就是村里最神氣的童乩。事實上,我還有一位姨丈、兩位表哥、一位堂哥,也都是童乩。我對于這樣的人并不陌生,他們應該就是傳統文獻所說的巫者。
可是,根據《國語·楚語》的記載,巫者在古代是圣、智、聰、明的才藝之士,是統治集團的一分子,而童乩在當代社會卻受人輕賤,被人打壓。官方與主流媒體不斷宣稱他們是低級、野蠻、邪惡的神棍,應該予以禁斷。在知識的殿堂中,他們更是毫無立足之地,很少有人愿意碰觸或討論這樣的人。因此,我很快就決定要探索巫者的古今之變。我的終極關懷,不是陌生的巫者的往日光輝,而是我所熟識的童乩的當代困境。

二、啟程(1984—1987年)
1984年夏秋之際,我服完兵役,重返臺大校園。一開始,野心勃勃,企圖以“先秦至兩漢時期的巫者”作為碩士論文的題目,并獲杜正勝先生(1944—)與韓復智先生(1930—2014年)二位老師首肯,同意聯合指導。但是,到了1986年,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和摸索之后,我不得不限縮自己的研究范圍。我知道自己在先秦史的領域,短時間之內不可能有所成就。我雖然可以通讀傳世文獻,但對于古文字學、器物學、考古學、出土文獻卻所知有限,而材料的取得也相當困難。因此,在1987年是以“漢代的巫者”為題完成學位論文。
這篇碩士論文主要是從宗教社會學的角度勾勒漢代巫者的面貌。我先是疏解“巫”的字義,接著探討巫者的政治社會地位,說明其所屬的社會階層。然后分析巫者的技能(“巫術”)和職事的內容,借以解釋巫者活動的主要憑借,以及他們的社會功能。而為了檢驗漢人在觀念上是否能接受“巫術”,便解析巫者施行巫術的觀念基礎,并探討漢人對于鬼神和禍福之事的看法。緊接著,評估巫者的社會影響力,厘清巫者的活動范圍,探討他們在各個社會階層和地區的活動情形,借以說明當時巫者所觸及的“社會空間”和“地理空間”。最后則是總論巫者在漢代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
當年在進行這項研究時,我所能憑借的前人研究成果相當有限,因此,只能在史料方面多下工夫。無論是傳世的典籍、碑刻,新出土的簡牘、帛書,還是非文字性的材料(包括銅鏡、畫像石、壁畫、帛畫、墓葬、建筑遺存等),我都竭盡所能,逐一檢視、爬梳、分析,從而重建我所認知的漢代巫者的世界。我所走的似乎是所謂“史料學派”的老路子,一切以史料為依歸,多做考證、敘述,少做詮釋、臆解。
不過,那時候臺灣正大力引進法國“年鑒學派”(Annales school)史學,我不免受到一些影響,尤其是布洛赫(Marc Bloch,1886—1944年)、布勞岱爾(F. Braudel,1902—1985年)對于“時間”的界定、對于“心態”(mentalité)的強調、對于“歷史整體”(histoire totale)的觀照,以及他們以“問題”為導向的研究取徑,更引導了我的思維。此外,社會學家涂爾干(Emile Durkheim,1858—1917年)和韋伯(Max Weber,1864—1920年)、人類學家馬凌諾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1884—1942年)和心理學家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年)的學說,也都或隱或顯地左右了我的論述。

三、閉關(1987—1989年)
或許是我的碩士論文還有點原創性的價值,或許是因為杜正勝先生(以下稱杜先生)的薦舉,我從碩士班畢業之后,隨即獲聘為“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以下簡稱“史語所”)的助理研究員(1987—1995年)。
當時的史語所還是四組一室的編制,我隸屬于人類學組,是最年輕的一位小學徒。當時擁有博士學位的人還不算太多,也不特別受到重視,但是,杜先生“建議”我繼續攻讀博士學位,而且,最好是到海外留學。他是我碩士論文的指導教授,又是人類學組的主任,算是我的主管兼導師,我沒有任何抗拒的理由或正當性。因此,我剛一進所,其實就已經在準備出國進修。
出國以前,我還有兩年的時間(1987—1989年)。除了強化英文能力、申請學校之外,我也開始為自己后續的學術發展做準備,雖然時間不長,但如今想來,卻是非常重要。
那是一段精神專注、心靈活躍的日子。我幾乎參與了史語所每一場講論會和演講活動,接受了多元學科及不同知識傳統的洗禮。史語所是一個多學科的研究所,有歷史學、語言學、考古學、人類學和文字學,擁有許多不同領域的專家。那時候,一些學界知名的老前輩都還在,中壯年的學者已卓然獨立,此外,還有一大批剛獲得博士學位不久的生力軍,以及一些正在攻讀博士學位的助理研究員,其他的研究人員也都學有專精,博學廣聞。成員的世代差異極大,最老者已逾九十歲,年輕者還不到三十歲,可以說是三代同堂。大家的學術背景也很不一樣,有的是早年畢業于北京大學等名校,有的是1949年之后在臺灣所養成者,有的是剛從歐美各國的名校回來的,也有的是從日本東京大學畢業的,可謂濟濟多士!這樣一個多元、多樣、異質的團體,在知識的論辯上便顯得相當激烈。當時,大約每兩周就會有一場演講。一場兩個小時,一個小時報告,另外一個小時討論,文稿都是先前就印給所有同仁。因此,在講論會上常見刀光劍影,各種新舊的概念、理論、方法、意見都有人提出來,或是客氣的商量,或是赤裸裸的批評。兩年的聆聽,在各種思潮、論述、風范的沖擊下,我知道治學必須有壯闊的心胸,不能拘泥于一方,不能自傲、自滿。他們都可以說是我的老師。
聆聽各家說法并沒有讓我迷失自己的方向。在閱讀方面,我選擇了三個面向。我過去已讀過前四史(《史記》、《漢書》、《后漢書》、《三國志》),也以秦漢史為治學的重心,但我不想成為斷代史的專家,通讀歷代史籍是必修的功課,因此,開始讀魏晉南北朝時代的“正史”,延長自己的時間縱深。其次,我的初衷是要研究道教史,必須克服道經研究的難題,所以挑了道教最早的一部書《太平經》,進行精讀,這也是爭議相當多的一部書,所以,便順便搜集、閱讀各家的研究成果。此外,為了快速掌握道藏的梗概,也開始讀《云笈七簽》,并構思一些專題研究。

在這過程中,我發現要研究中國中古時期的宗教似乎不能不碰敦煌文獻。但是,當年的敦煌文書很難閱讀,用微卷翻印的字體很不清楚,只能看日本整理、出版的一些道經。幸運的是,那時中國大陸已將敦煌壁畫、藝術方面的材料以較精美的方式印制出版,所以我轉而花費較長的時間在圖像學的研究,并透過敦煌藝術進入佛教世界。更幸運的是,臺灣在1987年7月15日解除了長達三十八年(1949年5月19日至1987年7月15日)的“戒嚴令”,在這之后,原本被管制的一些書刊,才能自由借閱、購買、閱讀、引述,我也才能逐漸接觸、熟悉來自大陸學人的著作。
四、留學(1989—1994年)
1989年,我面臨了一個艱難的選擇。那時,我同時獲得哈佛大學和普林斯頓大學(以下簡稱普大)博士班的入學許可。若到哈佛,可以跟隨張光直(1931—2001年)教授,強化人類學的訓練。若到普林斯頓,可以師從余英時教授(1930—,以下稱余先生),仍以歷史學為專業。他們都是我非常景仰的前輩,也都見過面,談過話。不過,我從大一開始就讀余先生的著作,比較熟悉他的學風,深受他的啟發,因此,在多方考量、幾經波折之后,我最終選擇到普大。
普大的留學生涯,大致可以分成四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從1989到1991年,在這兩年之間,我修完所有必修、必選的課程,通過兩門外語(日文、法文)的課程修習和測驗,并赴歐洲(英國、法國、德國、瑞士)短期游學。第二個階段,從1991到1992年,大約一年時間,我完成了學科考試,主科是余先生的中國古代史,副科是杜希德(Denis Twitchett,1925—2006年)教授的中國中古史,以及太史文(Stephen F. Teiser)教授的中國宗教。第三個階段是在1992年,通過學科考試之后,大約兩個月之內,我提出了博士論文的研究計劃,并獲通過。第四個階段,從1992到1994年,大約兩年時間,我進行博士論文的撰寫、答辯、修改與繳交,并獲得學位。
我最后完成的博士論文題目是“Chinese Shamans and Shamanism in the Chiangnan Area During the Six Dynasties Period(3rd-6th Century A.D.)”(《六朝時期江南地區的巫者與巫俗》),這其實并不是我最初要探討的課題。我當初申請赴美留學時,因剛讀罷麥克尼爾(William H. McNeill,1917—)的《瘟疫與人》(Plagues and Peoples),對于他能從世界史的角度探討瘟疫與人類文明發展的關系,深感佩服,但對于他書中有關中國部分的敘述,覺得過于簡略,而我在碩士班的階段,除了宗教史之外,另一個研究興趣是疾病史(身體史),因此,我便以“漢代的疾病觀念”為題撰寫研究計劃,打算在美期間能專攻疾病史。可是,到了普大才知道,歷史系雖以科學史研究聞名,疾病史卻非其主流,而東亞系的杜希德教授雖曾發表過東亞瘟疫史的論文,但非其主要興趣,圖書館的相關藏書也以中國傳統的醫籍為主,相關研究成果的論著不多。所以,我逐漸放棄原先的計劃,回歸宗教史研究的方向,并以歷史系、東亞系和宗教系的課程為主修。
在摸索的過程之中,我曾到藝術與考古學系、社會學系、心理學系、人類學系旁聽一些課程,激發了進行跨學科研究的興趣,有一陣子曾經想以“夢的文化史研究:中國古代篇”作為博士論文的題目,連續幾個課程的學期報告都圍繞著這個課題撰寫。我當初的想法很天真。我認為睡眠的時間占了人生的三分之一,而做夢又占了睡覺時間的四分之一,因此,人類歷史應該有三分之一的篇幅寫睡眠史,十二分之一寫夢的歷史。不過,這個題目并未獲得指導教授余先生的首肯,他似乎是認為“清醒的世界”比較重要,而且,要進行“夢的歷史研究”,必須有謹嚴的概念架構,并分疏、整合許多不同的理論工具,不容易落實。
放棄夢的題目之后,我很快就決定轉向我碩士論文所處理過的巫覡問題,只是將時代改為六朝,將地理范圍限縮于江南。然而,相較于碩士論文,我的博士論文所面對的其實是更為復雜的時空、社會和文化情境。首先,中國的“宗教景觀”(landscape of religion)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有了天翻地覆的改變,除了原本的巫覡信仰,這時還多了耀眼奪目的道教和佛教。其次是族群與文化問題,北亞、中亞草原民族不斷南移,黃河流域成為胡漢交混的地區,而大量的漢族則向南往長江、珠江流域移動,進入了原本被“中原”視為“蠻野”的荊楚、閩粵文化圈。此外,政治格局也由統一變為分裂,由安定轉趨混亂。因此,我覺得有必要探討巫者與巫俗是否也與時俱變,是否有新的樣貌。
在博士論文的研究取徑和論述策略方面,我也跳脫了碩士論文的老路,視野變寬了,視角也較為多元。這和我在普大的學習及師友的熏陶有關,其中,受益最大的是一系列有關shamanism的著作研讀。我在構思及撰寫博士論文時,最讓我感到困擾的是一些關鍵的中文詞匯和觀念的英譯問題,尤其是全文的核心:巫。過去的漢學家或是將巫直接音譯為wu,或是譯為medium,或是譯為shaman。我最后選擇了具有爭議性的shaman一詞,而引發爭議的源頭是埃利亞德(Mircea Eliade,1907—1986年)的說法。他認為shaman的語源是通古斯語的saman,基本上是指一種專擅于“出神”或“脫魂”(ecstasy)之技的人,而根據《國語·楚語》的記載,中國巫覡的基本特質卻是“降神”(神明降之),也就是所謂的“附身”或“憑靈”(possession),兩者雖然都可說是溝通人神(鬼)的靈媒,但通靈的技法與方式卻不相同,因此,有不少學者依循埃利亞德的定義,反對將巫覡納入shamanism的范疇。但是,埃利亞德可能誤解了通古斯語中saman的語義。例如,根據專研北亞、東北亞shaman的俄國學者史祿國(S. M. Shirokogoroff,1887—1939年)的說法,通古斯saman的主要特質其實和中國的巫覡一樣,也是“降神”、“附身”。事實上,西方人類學界反對埃利亞德將“出神”(“脫魂”)視為shaman核心特質的學者還不少。日本學界則采取折中的看法,認為“附身”(“憑靈”)與“出神”(“脫魂”)這兩種類型都有,有些社會以“附身”為主,有些社會則以“出神”為主,但也有同時并存者。因此,他們在使用シャーマニズム(shamanism)的時候,通常兼指“附身”與“出神”。事實上,日本的宗教學、民俗學、人類學、歷史學者,在討論中國、韓國、日本及東南亞一代的巫覡時,絕大多數都會使用シャーマニズム(shamanism)一詞,我個人也比較傾向日本學者的用法。除此之外,我還有更堅實的理由使用shaman來翻譯巫覡。事實上,南宋徐夢莘(1126—1207年)《三朝北盟會編》便載:“珊蠻者,女真語,巫嫗也”,而珊蠻在清朝時期又常寫作薩滿、薩蠻,都是saman的音譯,而女真語、滿語、通古斯語(Tungus language)都同屬于阿爾泰語系(Altaic language)。換句話說,將巫與shaman對譯的,最晚從宋代就開始了。
無論如何,在閱讀各種有關shamanism的論著過程中,我不知不覺地開闊了視野。我所處理的雖然是六朝江南的巫覡,但是,我不時會將中國臺灣及東南亞、西伯利亞、東北亞,乃至美洲、非洲和歐洲的巫師,或隱或顯的作為參照和對應。尤其是當我探討巫者的鬼神世界和通神方式時,更常仰賴這種全球視野、古今對照和跨域比較,這也是我在碩士的階段最欠缺的。
其次,在準備“中國宗教”這個科目的學科考試時,我曾閱讀不少歐美人類學家有關中國宗教的研究,而為了了解他們的立論由來及核心觀念,我也進一步看了一些不同流派的人類學經典,這讓我充分體會到儀式(ritual)研究對于理解一個宗教的重要性。因此,我在博士論文中特立一章,專論巫者的儀式構成元素、服飾、法器、過程、類型和功能。這也是我過去研究宗教所忽略的面向。
更重要的是,我因此開始比較認真地思考人類學與歷史學之間的關系。當時“歷史人類學”(historical anthropology/anthropological history)開始蔚為風潮,主要的倡導者是法國“年鑒學派”的第三代學者,如勒高夫(J. Le Goff,1924—2014年)、勒華拉杜利(E. Le Roy Ladurie,1929—)等人,但全球各地都有其呼應者。他們或是接受“年鑒學派”的觀念,或是和其本地的人類學家展開互動而開創新局。尤其是美國史學家,不僅有來自新加坡和馬來西亞,以及中國臺灣、香港地區“年鑒”的刺激,也有來自美國人類學者如特納(Victor Turner,1920—1983年)、格爾茨(Clifford Geertz,1926—2006年)等人的影響。其中,代表性的史家戴維斯(Natalie Davis,1928—)和丹屯(Robert Darnton,1939—)就任教于普大歷史系。或許是受到這股風潮的影響,我的寫作策略便以“故事”的“敘述”(narrative)為前導,并重視細節的描述。不過,普大的歷史學家對我博士論文寫作影響較大的,除了余先生之外,其實是史東(Lawrence Stone,1919—1999年),我還采借了他所說的“人群學”(prosopography)概念,將六朝江南的巫者及其信徒視為一種虛擬的“社會群體”,進行分析。
此外,中國的巫者在六朝時期所遭遇的競爭對手,除了士大夫之外,還有新興的道教和佛教,換句話說,我的博士論文必須處理楊慶堃(1911—1999年)所說的“分散型宗教”(diffused religion)與“組織型宗教”(institutional religion)之間的關系,以及政府在這之間所扮演的角色。這對我是個新的難題,最后是從老一輩的歐洲漢學家高延(Jan Jakob Maria de Groot,1854—1921年)、石泰安(Rolf Alfred Stein,1911—1999年)、許理和(Erik Zürcher,1928—2008年)和謝和耐(Jacques Gernet,1921—)等人的著作,獲得一些經驗。不過,英國史家托馬斯(Keith Thomas,1933—)對于英國十六、十七世紀“通俗信仰”(popular belief)的研究,也給了我不少啟示。
留學普大,知識的成長主要來自書本。但是,師生的多元背景所匯聚的國際部落,也相當重要。就以東亞系的師生來說,華人之中就有來自新加坡和馬來西亞,以及中國臺灣、香港地區的差異,亞洲各國則有韓國人、日本人、越南人。西洋人除了美國當地之外,還有來自比利時、荷蘭、法國、瑞士和英國的。校園中的學術氛圍與文化沖撞,經常帶給我不小的震撼。

五、歸鄉(1994—2001年)
1994年,我通過博士論文口試,取得了學位,返回史語所,展開較長期而穩定的研究工作,并于1995年升等為副研究員,2001年升等為研究員,個人的職等升遷算是相當順遂。但是,就在這七年之間,臺灣的大環境有了激烈的變化,我的學術研究興趣與重點也因此有了一些轉變。這也印證了余先生反復述說的,史學、史家與時代密不可分。
1994年年底,民進黨的陳水扁(1950—)在競選臺北市長時,喊出了“臺北新故鄉”的口號,感動了許多人。我雖然不沾惹政治,但也受到不小的刺激。我是云林人,從高中起就在臺北讀書、工作,即使扣除當兵、出國的幾年,我在這個城市生活的歲月,已遠超過在家鄉的時間,可是,我老是覺得家在云林。在臺北,像我這樣的移居人口非常多,有從臺灣中南部來的,有從山地部落來的,也有在1949年從大陸來的,那時候,我們的認同大多還是“祖籍”、“原鄉”。阿扁的口號神似東晉南朝的“土斷”,提醒許多人要認同當下生活的環境。事實上,那也是臺灣“本土化運動”逐漸從政治向社會、文化擴散的關鍵時期。認識臺灣,認識本土蔚為風潮。我也因而投入“北臺灣”的宗教研究。
不過,我的“本土”研究其實還是聯系著原先的巫覡研究,只是將焦點放在臺灣。厲鬼在《周禮》所建構或描述的鬼神體系中并不重要,但“祭厲”一直在中國官方宗教與民間信仰中占有一席之地,從六朝時起,厲鬼更成為巫者主要的祭拜對象,而臺灣民間廟宇及童乩的主祀神明更是以厲鬼為最主。因此,我以一年的時間,搜羅各種歷史資料,并以臺北為主,以云林和臺南為輔,進行祠廟的田野調查和童乩的儀式觀察,最后完成了《孤魂與鬼雄的世界》一書,完整地描述“北臺灣”厲鬼信仰的類型、源起、信徒及其與佛、道、巫三者的交涉。我一方面探索這種信仰和漢人文化圈血脈相連的關系,另一方面則剖析其與臺灣的歷史發展過程及特有的生態、文化、政治、社會、經濟環境之間的關聯。這也可以說是我服膺歷史人類學理念的實驗之作。
在完成臺灣的本土研究之后,我回頭省視自己的博士論文,覺得有些課題必須深化討論。我主要的關懷還是在于厲鬼信仰,因此,便針對“女性人鬼”及蔣子文信仰進行專題研究。其次,為了充分比較各地巫者交通鬼神方式的異同,并強調樂舞在早期中國巫覡儀式中的重要性,我特別以《論衡》所載的“巫叩元弦下死人魂”為切入點,展開較為精細的討論。再者,由于巫者在許多人類社會中都扮演醫療者的角色,因此,我特別針對六朝時期的巫覡與醫療進行專題研究,并將博士論文中未處理的北朝案例納入討論。此外,在我博士論文口試答辯時,余先生曾問我:如何區別巫者和道士?當時我的回答過于簡略,論文中也沒有完整的討論,因此,我便借由參加余先生榮退紀念研討會的機會,在2001年返回普大,宣讀《試論六朝時期的道巫之別》一文,算是回答老師當年的質問。
事實上,在這七年之間,我的研究重心并不是巫覡,而是道教史和醫療文化史這兩大領域,而且仍然以中國為主要的研究范疇。不過,1997年1月的一趟意外之旅,倒是打破了我原先固守的畛域。那時,我和史語所的同事宋光宇(1949—)以及民族所的張珣一起到馬來西亞的吉隆坡,進行為期一周的“華人宗教調查”,考察了當地華人的新興宗教、佛教、民間信仰,同時也訪查了童乩的活動。那是我首度接觸東南亞華人社會的宗教研究,讓我對海外華人的世界產生莫大的興趣。更巧的是,1997年1月23日剛好是印度教的大寶森節(Thaipusan Festival),我們便臨時變更行程,加入當地信徒和觀光客的行列,搭火車到黑風洞(Batu Caves)的“寺廟洞”(Gua Kuil)朝圣。在途中,我首度看到印度教徒的祈福、贖罪儀式,他們或是戴上“枷鎖”(kavadi),或是以長針穿透面頰或舌頭,或是以釘鉤釘在背部以繩索拖曳“枷鎖”。他們有的成群結隊,隨鼓樂而舞動,神情恍惚,似乎已進入“迷離”(trance)的狀態,頗似臺灣進香隊伍中的童乩,只是很少“流血”。這也讓我興起針對宗教體驗和朝圣儀式進行比較研究的念頭。遺憾的是,這次海外之行所引發的研究興趣,至今都還沒有實踐。
六、冒險(2001—2015年)
2001年,在年滿四十一歲前,我升等為研究員,同時獲得一張聘期到六十五歲的聘書。這意味著我從此可以海闊天空、自由自在地進行任何課題的研究。我先是重整自己的知識領域和研究版圖,以身體史研究統整了我過去的閱讀世界和研究成果,找出過去較為硬、實的板塊,進行了一些修飾和補強的工作,并將若干論文集結成《中國中古時期的宗教與醫療》一書。其后,我決定走一條過去不敢走的路,也就是貫穿古今的通史式的專題研究,同時擇定了四個課題:一、精魅(妖怪)文化;二、祝由醫學;三、檳榔文化;四、巫覡研究。我希望自己在退休之前能走完全程,看看若干“昔日之芳草”如何變成“今日之蕭艾”。

這四個課題的研究都正在開展之中,而我用力最多、耕耘最久、關懷最深的還是巫覡研究。我先是著眼于臺灣的童乩,采取歷史人類學和人群學的研究取徑,除了使用傳統文獻及各種文字資料之外,還展開一項名為“臺灣童乩基本資料”的調查工作,完成大約六百個童乩的初步訪談工作,并長時間在廟會場合進行田野考察,針對“進香”活動和童乩的儀式進行影像拍攝,大約記錄了四百位童乩的儀式展演,鮮活地描繪了臺灣童乩的面貌。
其次,我轉而回歸中國的巫覡研究,企圖補足過去遺落的環節。我補述了從先秦到兩漢巫者社會形象與社會地位的變化,魏晉南北朝時期巫者與政治的關系,以及宋代巫覡信仰的特色。遺憾的是,我仍然未能處理隋唐五代、宋遼金元和明清時期的巫覡。不過,透過“巫醫”傳統的考察,我仍然完成了一項貫通性的研究。而在處理“巫醫”問題的時候,我發現在中國古代與中古時期的醫療世界中,卜者與巫、醫密不可分,因此,又以專文探討這個課題,并以此祝慶余先生八十大壽。
在這期間,我也大膽地到“域外”探險。2001年2月,我首度踏上朝鮮半島,到大田地區進行韓國“巫堂”(巫者)的田野調查和訪談,也相當完整地拍攝、記錄了一套喪禮中的“降靈”(牽亡)與“功德”儀式。其后,我分別在2010年7月和2011年3月兩度到香港考察傳統的廟宇和宗教活動。我希望借此比較臺灣和大陸的巫覡信仰。可惜的是,停留的時間都太短暫。而另外一種“域外”探險則是踏入“數位人文學”(Digital Humanity)的領域,希望未來能結合數位科技與人文研究,創造新的研究典范。
七、未央(2015—)
回顧這段進出巫覡世界的歷程,突然驚覺青春消逝之迅捷與無情,匆匆之間,竟然已過三十載,我在史語所工作的日子也已占人生的一半。我來自窮鄉僻壤,出身寒微之家,所幸在成長的過程中,一直有良師益友牽成,才能廁身士林,在學術的王國中開墾自己的樂園。遺憾的是,過去十余年,我未能秉持道家“用志不分”、“守一”之訓,不自量力,既想盡讀書人的社會責任,故投身一些公共事務,消磨不少精力;又想馳騁于不同的學術疆域,故兵分多路,同時作戰,以致無法在任何單一的領域中出類拔萃。
如今年華已由盛壯步入衰老,心中的惶恐也日益增加。而2014年接獲余先生出版的新書《論天人之際:中國古代思想起源試探》,讀后更是讓我惆悵、感傷。余先生從思想史的角度,詮釋中國從巫覡傳統轉向禮樂傳統的文化意涵,清晰地剖示了古代巫者政治、社會地位滑落的文化脈絡。這是我始終不敢,也無法碰觸的面向。但我終究必須面對,必須處理在各個重要的文化轉型或突破時期,巫覡信仰如何調適與變遷。讀罷,真有“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之慨!因此,我便開始整理舊作,打算以此為基礎,繼續下一個階段的探索之旅。也就在這個時候,我接獲了李懷宇先生的稿約,便決定將最近十年左右的巫覡研究成果,先行結集出版,其余則俟來日。這樣的因緣,也算巧妙。
總之,這本書能夠出版,必須感謝李懷宇先生的邀約與安排、蘇婉婷小姐的排版與校訂,以及史語所同仁長期的鞭策與砥礪。而在我知識的探索之旅中,始終扮演導師角色的杜先生與余先生,更讓我永遠感懷,他們一逾七十,一過八十,卻仍然著述不輟,熱情一如往年,也讓我不敢怠惰。當然,我還必須感謝內人倪曉容數十年的相知、相惜,從美國普林斯頓的“取經”,到法國巴黎的游學、馬來西亞的考察、日本京都的交流與香港的城市訪查,她始終是我身邊最親密的伴侶與照護者。最后,謹將此書獻給先父林德源(1925—2006年)、先母林吳晚(1929—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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