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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銀保監會十大監管政策盤點
根據2021年銀保監會公布的監管政策,本文梳理了其中最重要的十大政策如下:
一 《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
該準則首次將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的要求正式寫入監管制度、首次提出良好公司治理的十條標準,是未來銀行保險機構共同遵循的公司治理綱領性監管制度。
二 《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
該辦法首次系統要求對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進行履職評價,是提升董事會和監事會運行質效的重大制度安排。
三 《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
該辦法首次明確大股東定義并對大股東權利、義務和行為進行明確規定,是制約大股東濫用股東權利,不當干預公司經營,違規謀取控制權,利用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和資產轉移,嚴重損害中小股東及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有效安排。
四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該條例首次出臺有關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的綱領性文件,有利于形成齊抓共管、群防群治、各盡其責、通力協作的非法集資綜合治理格局,對于防范化解風險,保護群眾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五 《商業銀行負債質量管理辦法》
該辦法首次系統提出商業銀行負債質量管理的監管要求,是促進商業銀行負債質量穩健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六 《關于進一步推動村鎮銀行化解風險改革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
該政策首次系統全面提出了化解村鎮銀行風險的方式方法,是推動村鎮銀行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
七 《關于規范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該政策首次明確商業銀行開展互聯網存款業務的政策要求,并禁止通過非自營網絡平臺開展定期存款和定活兩便存款業務,有利于規范互聯網存款業務健康發展。
八 《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
該政策對《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細化,尤其對獨立風控、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的出資比例、集中度、跨地域開展業務等事項,進行了細化明確,有利于進一步規范互聯網貸款行為。
九 《關于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內控合規管理建設年”活動的通知》
該政策在系統總結2017年以來市場亂象整治經驗基礎上,針對目前實際提出了內控合規建設的具體要求和目標,是鞏固拓展亂象整治成果,夯實銀行保險機構穩健合規經營根基的有力舉措。
十 《關于清理規范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業務的通知》
該政策按照“壓縮層級、規范業務”原則,對整頓規范信托公司境內一級非金融子公司作出了明確安排,為治理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市場亂象,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促進信托公司回歸本源、轉型發展意義重大。
(作者系清華大學長三角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中國銀行保險報》學術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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