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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一保護區內飯店銷售野生魚,16名河長管不好兩條河?
據新華視點報道,近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貴州開展督察發現,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羅甸縣對蒙江壩王河特有魚類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保護不力,大肆興建水電站、水壩,嚴重破壞生態環境,飯店還公然銷售野生魚,其中不乏國家保護野生魚類,這導致被譽為“淡水魚之王”的斑鳠等數量減少,且生存受到威脅。
早在2009年,原農業部審定批準建立了57處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其中就包含蒙江壩王河特有魚類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一個成立十幾年的特有魚類國家級保護區,兩條擁有鄉縣州三級16名河長的河流,卻出現重點保護魚類數量不斷減少、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的現象,令人震驚。
蒙江壩王河“國保區”是貴州唯一以斑鳠為主要保護對象的保護區。專家指出,斑鳠之所以極其珍貴,是因為其產卵、繁殖的過程對水質、流速等生態環境要求較高,很難人工繁育。而由于監管缺位、勘測設計不合理、管理不到位和歷史遺留原因,羅甸縣小水電開發對“國保區”生態系統造成了破壞。
根據2019年印發的《羅甸縣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方案》,蒙江(省級河流)、壩王河(州級河流)設有鄉鎮級、縣級、州級河長等共16名。如今,這16名河長不僅沒能管好兩條河,導致“國保區”成了“不保區”,而且在各方檢查力量多次介入后相關問題依舊嚴重。
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走深走實。比如,要嚴格落實“禁漁令”、落實河長制,緊盯責任鏈條上的所有環節,確保責任到;要加強各職能部門的合作,對違法捕撈、運輸、銷售、餐飲等多環節形成“全鏈條打擊”;要違規售賣、食用野味的相關主題和人員依法追責;對當地在小水電開發、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監督到位,整改到底。
恢復生態向來代價沉重,各地須舉一反三、吸取教訓,筑牢生態防線,避免綠水青山遭受如此重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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