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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最重要的道德哲學家帕菲特,為何在中國遇冷?
[編者按]:
20世紀最重要的一位道德哲學家德里克·帕菲特 (Derek Parfit)于2017年1月1日去世,享年74歲。
帕菲特是牛津大學萬靈學院的高級研究員,也是美國哈佛大學、紐約大學和羅格斯大學的客座教授。他一生出版了兩本著作:1984年出版的《理與人》(Reasons and Persons)被形容為“19世紀以來最重要的道德哲學著作”,2011年出版的《論重要之事》(On What Matters)在正式出版前就廣為流傳和討論,甚至在2009年就先出版了關于該書的評論文集,其影響力可見一斑。
帕菲特成長的20世紀五六十年代,正是價值虛無主義、主觀主義、相對主義盛行的時代。他在成長過程中最困惑的就是:這個世界上究竟是否有真正重要的事?這是他走上哲學的重要原因。
“而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兩本書就是在做兩件事情:第一,努力向我們表明這個世界是有客觀理由與客觀價值的,也就是這個世界確實有些事是真正重要的;第二,通過各種方式向我們表明,一個得到合理理解的后果主義原則是我們追求的最高道德原則,而義務論、契約論等得到合理重構后也會支持這個最高原則。”
上述評論來自《論重要之事》的譯者、華東師范大學哲學系教授葛四友。他感慨這樣一位思考當代真正重要問題的愛智者,卻在中國聞者寥寥,特此撰文分享他如何與帕菲特思想結下不解之緣,并由此分析:帕菲特為什么會在中國顯得如此“不”重要?究竟是什么原因阻止我們進入與接受帕菲特的思想?

到了早上,媒體各種采訪、約稿紛至沓來。突然之間接到這么多面向公眾普及帕菲特的任務,我壓力倍增。然而,這一窘境某種程度上也反映了中國哲學研究的窘境。
德里克·帕菲特(Derek Parfit,1942.12.11--2017.1.1)作為當今世界最重要的一位道德哲學家,極大影響了英美倫理學理論的發展,在中國學界和思想界的影響卻微乎其微,與其學術地位極不相稱。很多中國學者根本沒有聽說過他,有些即使聽說過,對其基本思想也幾乎一無所知。國內真正熟悉他、研究他的人屈指可數,每年學術期刊上與他相關的論文也是屈指可數。在帕菲特過世后,竟然找不到幾位合適的人,可以寫文章來紀念他!
有鑒于此,我想回顧一下自己是如何與帕菲特的思想結下不解之緣,并成為他一生兩本著作之一——《論重要之事》(On What Matters)——的譯者的。并由此談談帕菲特為什么會在中國顯得如此“不”重要,究竟是什么原因阻止我們進入與接受帕菲特的思想。

我第一次聽說帕菲特是在北大讀博期間,那是2002-2005年。當時與譚安奎一起瘋狂追聽程煉與徐向東兩位老師的課,時不時會聽到兩位老師對帕菲特的推崇、對他寫于1984年的Reasons and Persons一書的贊嘆,給我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理與人》中文版2005年由王新生老師翻譯出版)。不過,由于我是從武漢大學經濟系半路出家到北大讀哲學,又主要是做政治哲學,彼時正處于惡補各種基礎知識的階段,對于Reasons and Persons這種高大上的書,只是懷著敬畏的心情匆忙掃了一遍,發現確實很難懂,很快就束之高閣了。
當我再次捧起Reasons and Persons時,已是2008年。那時我被華東師范大學高研院提供的條件吸引(沒有任何科研要求,不用上課,工資照發,給青年研究員幾年純粹的讀書時間),毅然絕然從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轉道上海。當時我對分配正義的研究正陷入停滯期,后續研究乏力,深感有必要去孥實倫理學基礎。于是趁此機會,下定決心要啃下Reasons and Persons這本書,以之為契機去系統考察整個后果主義的發展,進而考察與比較三大規范倫理學。在接下來差不多近兩年的時間里,我每隔一段時間就把Reasons and Persons仔細讀一遍,前后大概有五六次。盡管過程頗為艱難,但每讀一遍,都會有新的收獲,無論是對論證的整體系統,還是對論證的各種細節,理解得都越來越深入,常常會發現令人擊節叫好的地方,喜不自禁。這個艱苦的閱讀過程逐漸讓我體會到帕菲特所做論證的力度與嚴謹性,也越來越熟悉并且喜歡這種論證風格。
除了Reasons and Persons之外,2009年的2月,我從網上獲得了On What Matters的前身Climbing the Mountain(《攀登高峰》)的手稿,更加驚喜的是,隨后的6月我又獲得了On What Matters的初稿,當時真是興奮難抑,因為這些書稿為我提供了極佳的機會了解當代規范倫理之間的主要爭論。2009年上半年,江緒林兄加入華師大后,這個閱讀過程就變得更有趣了,當時他與他的主處于若即若離的狀態,也對帕菲特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我跟他經常見面,除了偶爾打球鍛煉外,基本上就是聊帕菲特,談各自的感受與困惑。這個過程大概直至2010年我出國訪問而自然終止。而劉擎老師在我2011年回國之前的6月份,把最終版的兩卷本On What Matters發給我,我得以讀到帕菲特系統且完整的論證。(帕菲特的On What Matters最終于2011年正式出版。而該書的書稿在2008年就已被人用來講課。書還未正式出版,就先出版了評論文集,其影響力可見一斑。)

2012年6月幾經波折,我終于順利“出(高研)院”進入華師大哲學系倫理學教研室任教。之后,劉訓練兄受時代華文書局所托,問我是否有翻譯《論重要之事》的意愿。為此,我很是經歷了一翻思想煎熬與斗爭。一方面,當時女兒剛出生,我需要花大量時間來照顧家庭,而我的工資與上海的物價嚴重不匹配,職稱也因自己的懶惰,論文數量遠未達標,可謂是壓力重重。同時,帕著1400頁的篇幅,想想就有點不寒而栗,一旦接手翻譯,要付出的時間可想而知。但另一方面,我是如此喜歡甚至癡迷帕菲特的論證風格,研究工作已深深打上了帕氏烙印,翻譯必然會進一步加深我對他思想的理解,并且我還擔心這類著作落到一個不熟悉或不認真的譯者手上(實際上在當前的翻譯條件下,這有很大的可能,再加上華文書局并非以學術翻譯見長,這種可能性就更大),那將有礙于中國讀者理解帕菲特思想的真正特色,這是我極不希望見到的。于是,我對出版社的回答是:如果我能找到信得過的合作者,我就做,一個人實在不敢做。當時的首選是緒林兄,因為他已經做過許多相關的讀書筆記,若他肯接手翻譯,我即使退出也沒什么關系。只是當時緒林兄又跟他的主聯系緊密起來,對帕菲特已然興趣不大。我后來邀請到好友阮航一起,終于得以接手這個漫長的翻譯活。
2013年底,我們如約完成《論重要之事》第一卷的翻譯,彼此校對完后,我于2014年初與帕菲特教授有了一點真正意義上的聯系。我與阮航兄就書中可能的內容錯誤與印刷錯誤提出意見,向帕菲特發信請教,但未有回音。于是又請羅格斯大學的一位留學生代轉,帕菲特教授終于給出非常詳盡的回復,說明我們認為的“所謂”內容錯誤并非錯誤,只是其表述不夠清楚,隨后他用更為清晰的語言對那些問題一一做了說明與解釋,同時認可我們提出的原書的印刷錯誤并致謝。他在信中再三為他的延遲回復致歉,并且隨信發來了《紐約客》對他的小傳記式報道How To Be Good,還問我對他未出版的論文是否有興趣。可惜當時我雜事太多,更因為英文寫作不夠好,并未給出積極回復,聯系就此中斷。現在回頭來看,真是極為遺憾。
《論重要之事》中文版第一卷因故到2015年暑期才得以出版。而我進入哲學系后,開始講課,多有涉及帕菲特的思想,例如人格同一性理論、對康德絕對命令公式的理解,2016年上半年曾專門組織同學閱讀了第二卷的規范性部分。按照我的設想,第二卷的校對工作于2017年初的寒假完成,爭取暑假出版,然后2017年下半年出國訪問時就可以帶全套的完整中文版給帕菲特,甚至還想過請他作為聯系人給我發邀請信。然而就在這個時候,突然聽到了他過世的噩耗。

于我個人而言,在2008年之前,對我影響最大的哲學家當屬分析馬克思主義者柯恩(G.A. Cohen)。在某種意義上,正是柯恩對諾齊克、德沃金與羅爾斯等人的正義理論所做的批判,一步步引導我學會了如何用分析方法去理解、批判與重構被批判者的哲學思想。不過,自2008年之后,影響我最大的就是德里克·帕菲特。
我在兩個方面受到帕菲特的深刻影響。第一個是帕菲特的論證風格。帕菲特承續英國卓越的道德哲學家亨利·西季威克(Henry Sidgwick,1838-1900),試圖把倫理學發展為一門科學,其中展現的正是典型的科學式理性思維,這為我呈現了一種完全不同的做哲學的方式。在某種意義上說,我從柯恩那里學到了英美的分析進路,但討論時實際上還是以被批判者為主,主要是尋找其論證中出現的各種內部不一致問題。帕菲特的論證的最大特色就是直接以一階問題為主,某個權威人物對問題的看法只是代表了一種邏輯可能性,由此無論涉及多少人,依然是為問題為核心。帕菲特的這種寫作方式教會了我寫論文時如何真正做到以自我為主,而不是讓被批判的各位思想家牽著鼻子走,這樣有利于按照問題本身的邏輯展開討論。
這種以一階問題為主,相應地帶來了帕菲特的第二個最大特點,就是他似乎要做無窮盡的思想試驗,不停地追問各種邏輯可能性,盡可能形成嚴密與有力的論證。這種做法考驗的首先是作者本人,因為邏輯可能性實在太多。據說帕菲特寫完On What Matters的核心內容后,到處尋求其他哲學教授的批判,給予回應的哲學家超過250位。而他本人面對各種批評,一一仔細修正出現的各種錯誤。這大概是該書為什么拖了十來年才得以出版的原因之一。
帕菲特的第三個特點是,他采用的證成方法既不是基礎主義,也不是融貫論,而是實際上接受了科學中的“IBE原則”(Inference to Best Explanation),我稱之為“最優解釋證成”。這種證成的最大特點在于,它不要求理論的起點假設和結論符合我們的直覺,它只要求由此形成的理論體系能夠系統性地解釋(而不是符合)我們的各種相關直覺。比如他就不僅論證價值主觀主義是不一致的,同時還對人們為什么持有價值主觀主義的各種原因給出合情理的解釋。
在我看來,帕菲特的這些特點對中國學者而言,有著非常大的阻礙。理解帕菲特思想的首要前提是,熟悉英美哲學界慣用的分析進路。這種進路可以歸納為:以一階問題為核心,以論證為主線,以推進為目標,以區分為關鍵,以清晰為要務,以批判為橋梁。而目前中國哲學界的很多寫作與此格格不入。我們的寫作往往以人物為主,一般是介紹某權威人物的思想。因此,文章的寫作目的不是推進我們對某個一階問題的認識,作者也就不會有屬于自己的清晰明了的立場,自然也就用不著為此提供論證。既然沒有論證,自然就無法展開真正的學術批判。由此,所謂的學術評價往往不是演變成吹捧式的互相抬轎子,就是陷入誅心式的審判,無法形成良好的批判式學術氛圍,由此也就沒有機會形成真正的學術共同體。
理解帕菲特思想的第二個前提是,接受科學主義的思維方式,特別是其證成方式。這點對于我國學者來說,也是比較困難的。中國的自然科學界,傳統上就比較缺乏成熟的科學思想,要更新發展反而不存在太大阻力。并且,自然科學那種立竿見影的效果,也能大大增強其說服力。然而,中國在哲學領域有著相對成熟的傳統哲學思維方式,強調的是洞見而不是系統性的論證。這種哲學思維方式會阻礙我們接受科學主義式的哲學思維。進一步加劇這種狀況的是,我們中國人習慣認為哲學應該屬于文科,長期主要招收文科生,而中國的文科生往往不擅長理科思維,哲學很容易演變成詩情畫意、精神家園、生活意義的學問,其中感性的東西較多。因此,帕菲特做哲學的這種方式對于中國哲學學者來說往往顯得陌生且得不到承認,即使有些人承認但由于得不到正規訓練,經常不得其門而入,無法真正明白其精髓所在。

我受到帕菲特的第二個巨大影響,則是實質觀點方面的。我早期是個哈耶克主義者和諾齊克主義者,后面受羅爾斯的復雜影響,變成了一個準后果主義者。而帕菲特的論證方式,特別是Reasons and Persons提出的各種論證,讓我對后果主義有了嶄新的認識,變成了堅定且激進的后果論者。然而,一方面由于翻譯的問題,功利主義的譯名在我國受到了極強的污名化;另一方面功利主義本身得出的許多結論就與我們日常的道德直覺相沖突。作為功利主義者的帕菲特,其論證又頗具西季威克的風格,要窮盡各種可能性以及可能的反駁,顯得繁瑣,讓人失去耐心,抓不住要領。諸多因素之下,其理論受到冷落就是自然的。實際上,即使是在西方,帕菲特的實質觀點也受到極強的挑戰。然而,與中國不同的是,盡管很多西方學者可能不贊同帕菲特的立場,但他們至少能夠理解帕菲特的論證,能夠展開真正的學術批判,明白帕菲特的論證對于其他理論所提出的強大挑戰在哪里,而這也是他們需要回應的。這恰恰是帕菲特的理論的意義之所在。但在中國,由于哲學思維方式上的不同,這點恰恰是最難以體現出來的。
這些狀況,非常清晰地體現在我們對帕菲特研究的現狀中。明白這些,盡力轉變思維方式,促進我們對于科學主義的,至少是分析進路的哲學思維的接受與了解,發揚與推進帕菲特對于價值客觀主義的研究,或許就是我們對帕菲特逝世所能做的最大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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