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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查|德國柏林一公交公司推出“大麻車票”供乘客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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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麻車票”使用了工業(yè)大麻/漢麻種子提取物大麻籽油,其中不含四氫大麻酚等致幻成分,故“緩解壓力”一說與毒品大麻中的精神興奮性物質(zhì)無關(guān)。
- 目前,德國新聯(lián)合政府正計劃將娛樂用途的大麻合法化,但是柏林公共交通公司否認(rèn)在此議題上站隊。
事件背景
不少媒體報道了德國近來推出的“大麻車票”,稱此舉是為乘客們在疫情之下和圣誕期間舒緩壓力。

有網(wǎng)友將其視為德國“娛樂大麻合法化”的信號。

明查
車票中含有的“大麻油”是什么?
在微博等社交平臺上搜索可知,相當(dāng)一部分轉(zhuǎn)載了這一消息的中文媒體都引用了“德國之聲”(Deutsche Welle)12月14日刊載的題為《柏林地鐵為乘客提供可食用大麻車票》的報道。

“德國之聲”原報道截圖
報道將這種車票稱為“hemp ticket”,大麻油稱為“hemp oil”。該文章提到,這種車票為一日通行票,售價 8.80 歐元(折合人民幣約63元),由可食用紙制成,上面滴了“不超過三滴”大麻油。該報道援引柏林公共交通公司(BVG)發(fā)言人的話表示,這種所謂的“大麻油”是一種植物種子提取物,和葵花籽油、南瓜籽油和橄欖油一樣,“對健康完全無害”。
那么,這種“安全無害的”大麻油同人們聞之色變的大麻又有何區(qū)別呢?
實際上,“大麻”一詞可以被看作是生物學(xué)意義上的總體性稱謂,而非一種具體的植物。1998年,“被子植物種系發(fā)生學(xué)組”(APG,Angiosperm Phylogeny Group)在《被子植物APG分類法》將大麻科(cannabinaceae)歸入薔薇目(rosales)。而柏林公共交通公司推出的車票中使用的大麻油,則提取自大麻屬大麻科(cannabis)下的漢麻(hemp)種。
漢麻也被稱為工業(yè)大麻,與在大多數(shù)國家被禁的毒品大麻(marijuana)在成分和用途上存在顯著不同。美國國會2019年3月出版的文件《定義漢麻:概況介紹》(Defining Hemp: A Fact Sheet)對二者進行了對比。文件顯示,漢麻中德爾塔-9四氫大麻酚成分不超過0.3%,毒品大麻中的四氫大麻酚則沒有含量限制——而四氫大麻酚是毒品大麻中主要的致幻成分。由于其極低的含毒量,漢麻也被認(rèn)為不具備毒品屬性,且在加拿大、澳大利亞、歐盟國家、俄羅斯等國都取得了合法地位。

美國國會《定義漢麻:概況介紹》中對漢麻和毒品大麻的區(qū)分
另一篇來自路透社的報道也提到,柏林公共交通公司發(fā)行的車票中使用的大麻油不含大麻二酚(CBD)以及四氫大麻酚(THC)等致幻物質(zhì)。
更確切來說,這種從大麻種子中提取的、不含大麻二酚和四氫大麻酚的油應(yīng)當(dāng)被稱為“大麻籽油”。
我國衛(wèi)生部將大麻籽列為“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植物資源之一。中國古代典籍中對大麻籽亦有所記載:《周禮》中稱“麻、麥、稷、黍、豆”為五谷,其中的“麻”就是大麻籽;《本草綱目》中記載,“火麻仁補中益氣,久服康健不老”。《中國糧油學(xué)報》2008年第23卷第4期刊載的論文《大麻籽油的特性及研究進展》中提到,大麻籽中油脂含量較高,超過30%,適合作為油料資源。

此外,有研究表明,大麻籽油中含有的如歐米茄-3脂肪酸等成分對于舒緩情緒、抗焦慮有正向作用。例如,《歐洲臨床研究雜志》(European Journal of Clinical Investigation)2005年第35期刊載的“補充Omega-3多不飽和脂肪酸對健康對象的認(rèn)知和生理影響”研究結(jié)果顯示,攝入歐米茄-3脂肪酸后,實驗對象的憤怒、焦慮和抑郁狀態(tài)得到緩解。

“補充歐米茄-3多不飽和脂肪酸對健康對象的認(rèn)知和生理影響”摘要截圖
雖然相關(guān)工作人員的確在與“德國之聲”的采訪中提及,這種“大麻車票”將有助于“緩解壓力”。但是,鑒于這種車票上所用的大麻籽油并不含致幻劑,加之歐米茄-3等抗焦慮成分的存在,很難說所謂的“緩解壓力”與精神興奮性(psychoactive)物質(zhì)存在直接聯(lián)系。
“大麻車票”是娛樂大麻合法化的宣示嗎?
根據(jù)德國現(xiàn)行法律,消費大麻作為一種私人行為嚴(yán)格來說并不違法,但是購買行為是非法的。
今年早些時候,大麻合法化成為議會選舉中的一個重要議題,綠黨、自民黨和社會民主黨等主要政黨都在對大麻合法化持積極態(tài)度。
據(jù)《紐約時報》上月報道,德國新聯(lián)合政府計劃將休閑娛樂性的毒品大麻(marijuana)銷售合法化。“只要大麻是在有營業(yè)執(zhí)照的機構(gòu)出售,(官方)就可以對其征稅并實施監(jiān)管,而且可以限制只出售給成年人。”

但是,柏林公共交通公司發(fā)言人強調(diào),“大麻車票”的發(fā)行不應(yīng)被視為娛樂用途大麻合法化的宣示。該公司表示,“我們反對任何形式的藥物使用——無論是非法的還是合法的......我們對完全無害的物質(zhì)采取開放的態(tài)度。”
綜上所述,“大麻車票”使用了工業(yè)大麻/漢麻種子提取物大麻籽油。這種大麻籽油不含四氫大麻酚等致幻物質(zhì),故“緩解壓力”一說與精神興奮性物質(zhì)無關(guān)。目前,德國新聯(lián)合政府正計劃將娛樂用途的大麻合法化,但是柏林公共交通公司否認(rèn)在此議題上站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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