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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小鎮|日本的中小城市,是如何形成和發育的(上)
有關日本的東京、大阪、京都等大城市的論文、出版物有很多。對這方面關心的中國讀者,或已掌握、接觸了這些知識。本文把研究對象明確為日本的中小城市,對其形成過程進行論述,給讀者朋友提供一個參考。
本文之所以聚焦于中小城市的形成,是因為,任何城市在形成過程中,它的特點都會遺留下來。不管在什么時代,無論任何國家、地區,城市都不是單獨存在的,它經常是受前一個時代,或者臨近區域強大的文化、經濟、政治——有時甚至是軍事的影響而形成的。特別是中小城市受到來自外部的影響更加顯著。大城市其實也一樣。只是大城市中,各種各樣的要素“混雜”在一起,所以我們不太容易認可它的特征,特別是形成過程中的痕跡。本文僅以日本的中小城市為對象進行論述,目的就在于此。
本文論述了9個城市。一般來說,論述城市史的概要,有好幾種方法。本文選擇沿著時間軸,對“有形成史的,具有顯著時代特征”的城市進行描述,同時并列敘述具有“現代功能、目的和特色”的城市。
本文用以下視點對日本的近1000個城市進行篩選。
歷史性城市:在日本近1500年的城市形成史中,選擇各個時代的 “典型”城市。 日本的城市形成大致從6世紀左右開始。一般的方法是將城市形成過程大致劃分為“古代”、“中世紀”、 “近世”、“近代”。本文也采用這一方法。在每一個時代里,選取一個典型的城市為例,介紹其形成史。“典型”的意思是,它是最能反映那個時代特征的城市。從這點來說,“大城市”是各種要素的復合體,難以理解城市的時代特征。相比之下,中小城市更加明了一些。
近代、現代城市:現在來看 ,“古代”、“中世”、“近世”,它們的時代特征比較單純,相信讀者朋友們能從分別列舉的每一個城市中,了解到其形成史。但是,對于“近代”(僅僅幾十年前的事情),舉出一個“典型”城市,是不可能的。于是,我設定了以下幾個選擇城市的視角:在近代經濟飛速發展中形成的城市;從近世閉關鎖國到開放,并在外國影響下而形成的城市;在大城市(首都)功能分散構想中規劃的城市;在西方文化進入過程中,作為休閑、療養地而發展起來的城市;還有將現代的“主題公園(Theme park)”建設成城市的嘗試,以及對分散首都功能的構想,將追加論述未來可能出現的問題。
我從這些角度選擇城市,并論述其形成史。但每個城市中都混合了各種各樣的要素,我的論述并不十分充分,希望各位讀者朋友能從我的零碎論述中理解日本中小城市的特征。
日本現在的城市體系
現在日本整體人口約為一億兩千八百萬人。其行政區劃中的“基礎性地方公共團體”,是指大約1700個的市、町、村和東京的23個特別區。這些所有的市、町、村和東京的23個特別區,都包含在按照廣域(上位)劃分的47個都·道·府·縣(1都、1道、2府、43縣)內,日本實行兩個階段式的劃分制度。
近代(16世紀末到19世紀中期)的幕藩體制下,由大約300多個地方領主所統治的“藩”是江戶(現在的東京)幕府控制的行政體制。這些“藩”的中心區就是領主所在的近代的城下町,其至今發揮著日本地方核心城市的功能。
在促使封建體制(行政上是幕藩體制)向近代體制(行政上是中央集權體制)轉變的明治維新(1868年)中,“藩” 被合并為約70個“縣”。“都·道·府·縣、市· 町·村”起源于近代的藩的體制,是明治維新以前的各個地方的領主(武士家族)分割統治全國時的產物。通過明治維新,領主被廢除了,但“藩”作為地方管理體制仍然被使用,只是被“縣”所替代了而已。并且,根據規模將各個“藩”中的城市劃分為市和町。
地方上實行下位劃分方式。工商業者居住的人口密集地稱為“町”,農民居住的村落稱為“村”,較大的人口密集地稱為“市”。從明治維新開始,經歷了140多年的變遷,日本現在大約有800個“市”。各個市的規模,如果不計算東京都特別區域里的約900萬人口,以370萬人口的橫濱市、270萬人口的大阪市為首,100萬人口以上的市有11個,100萬—50萬人口的市有24個,50萬—30萬人口的市有48個,30萬—10萬人口的市約有200個,10萬人口以下的市約有500個。
相比中小城市,大城市被賦予更廣泛的權限。“政令指定城市”對人口的要求是50萬人口以上(20個市);“核心市”的要求是30萬人口以上(41個市);另外,“特例市”的要求是20萬人口以上(40個市)。都·道·府·縣的行政中樞所在地的城市,除東京外還有46處。除幾個縣以外,都是該行政區域內人口最多的城市。另外,多數都是后面將講到的由“近代城下町”發展而來的城市。
本文以日本的中小城市,即不滿50萬人口的城市為對象,對其形成史進行概述。雖說是中小城市,多數都是廣域都市區域(urban area)的一部分。例如鐮倉雖有自己獨特的歷史和空間,自成一體,但其作為現在的城市,則處于 “東京-橫濱都市圈(人口3700萬)”范圍內。“大都市圈的人口”,東京圈包含神奈川、千葉、崎玉、茨木的一部分,共有3400萬人口。而包括京都、兵庫的大阪圈一共有1700萬人口。此外,名古屋圈、福岡圈、札幌圈都有200萬人口以上。
現在,為了賦予“市、町、村”這樣的基礎性地方公共團體更多權限,也就是促進地方自治的實現,正在探討廢除“都·道·府·縣”,將現有的5—10個縣統一為一個單位,建立新的 “道·州制”。
日本中小城市地圖
日本城市形成史概略
1. 城市形成過程的時代區分
本節大致區分日本的歷史時代,并對各個時代的城市特色進行概述。考慮到國家形成期(6、7世紀)以后的政治體制變革對城市產生的巨大影響,一般如下區分日本的城市形成過程。
古代城市(從6世紀左右開始到12世紀末為止),相當于日本史上的飛鳥時代(6世紀末—710年)、奈良時代(710年—794年)、平安時代(794年—1185年)。
中世紀城市(從12世紀末開始到16世紀中葉為止),相當于日本史上的鐮倉時代(1185年—1333年)、室町時代(1333年—1573年)。
近世城市(從16世紀中葉開始到19世紀中葉為止),相當于日本史上的安土桃山時代(1573年—1603年)、江戶時代(1603年—1868年)。
近代城市(從19世紀后半期開始到1945年為止),從德川幕府解體到20世紀中葉的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為止。
現代城市(從1945年開始至今為止),從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至今為止。
本文將近代城市和現代城市統括為近現代城市,將19世紀后半期以來形成的城市一起作為研究對象。另外,長崎是從近世到近現代過程中形成的城市。
日本城市形成史年表
古代都市
7世紀時的日本從唐朝引進律令制(以律令為基礎的貴族統治的中央集權制度),開始整飭國家體制。最早的政治中心·首都的 “藤原京”(694年),被認為是參考了“周禮”建設而成的城市。真正的都城建制的城市建設則發端于效仿唐朝長安建立的“平城京(710年建都,現在的奈良)”。從794年都城遷移到“平安京(現在的京都)”,到1185年鐮倉的武家政權建立為止,大約400年間平安京一直作為日本的首都。即使在武家政權時期,14世紀到16世紀末為止,政權中樞還是在京都。盡管之后京都不再是政治的中心地區,但直到19世紀中葉的明治維新為止,天皇仍然在京都。
中世紀城市
12世紀后半期,隨著律令制逐漸成空洞化,政治權力從貴族向武家(武士)階級轉移。在武士集團之間的斗爭中勝利的源氏,把作為政治中樞的幕府遷到了東日本的鐮倉。在隨后約150年間,鐮倉一直作為權力中樞而存續。
鐮倉的城市形態,與之前的都城建制的城市相比,規模較小。但“格子狀”的街道布局、南北主軸等風格都效仿了以前的都城建制城市。過去的都城建制城市,忽視周圍的自然條件,過度重視理念上的城市構造,而鐮倉的城市建設則根據當地自然條件進行了設計建造。
在中世紀,還有在規模較大的寺院和神社前形成的“門前町”,連接全國主要道路的地方則形成了“宿場町”、沿海航路處的“港町”等。
近世城市
16世紀末,武士階級的織田氏、豐臣氏結束了持續近一百年的亂世,實現了統一。17世紀初,德川氏在江戶(東京)建立了最終的統一政權。日本經過15、16世紀的混亂期后進入穩定時期,從16世紀末起,全國開始了新的城市建設。分割統治各地的武家地方權力在各自封地的中心地區建設城市。在短短不滿100年時間里,建立了200多個“近世的城下町”。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建設起同一樣式的城市,在世界史上也實屬罕見。
城市的形狀是以地方權力者·大名的居住地及其辦公地“城”(和中國的“城”不同)為中心,以同心圓狀的形式配置上層武士的居住地和下級武士的居住地(武家地)、商人的町(町地)、寺院和神社用地(寺院和神社地)等。為了起到防御作用,這些城市用地的四周都建了城墻(土壘,石垣等)、護城河。直到今天,在日本多地,這些近世城下町還發揮著核心城市的功能。近世城市(城下町)是現在日本地方城市的前身。
這個時期的日本首都,有代表最高權威的天皇居住的京都和實質上的統治者德川將軍的政府機關幕府所在地江戶,也就是二都體制。德川在江戶維持政權(德川幕府)的時間約為260年。
近代城市
1868年隨著武家政權的代表——德川幕府的滅亡,日本邁向了近代國家。
“江戶”被改名為“東京”,天皇遷移到了東京,東京成為近代日本唯一的首都。
地方政權所在地,具有近世城下町中心功能的“城”被拆除,全國的武家也都失去了身份,權力集中到了以天皇為頂端的新政府那里。通過明治維新這樣一場革命,建立了近代中央集權的君主立憲體制。
近世建立的城下町,是日本各地的中心城市,當時擔負著經濟、文化發展的作用。第一次設置的地方統治單位中,約有50個“縣”,其地方政府所在地大致都是以近世城下町為前身發展起來的近代城市。從近世城下町到近代城市的變化主要有以下幾點:
(1)撤去城下町的外圍(邊界)——城墻、護城河,與周邊農村相連,變為這樣的城市空間。因人口增加而產生的新土地,越過原有邊界,毀掉農田綠地不斷盲目向外擴展。
(2)武家地、町地、寺院和神社用地等基于原來身份制定的土地利用限制被取消,根據城市自身特點擴大后的商業用地、新的近代工業用地等在城市區域內發展。
(3)鐵路作為新的公共交通形式被引入,形成了“鐵路站前地區”這樣的新的城市中心。
(4)城下町中心區“城”被拆除后的舊址,作為新城市的地方政府機關用地、公共設施用地(醫院,學校,劇院等)、軍隊駐地、公園等使用。
盡管個別空間要素有所變化,但在眾多的城市里還能看出基本的城市空間繼承了近世的城市構造。
現代城市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近代城市發生了一些變化。比較有特點的變化是:
(1)戰后復興的過程中,土地規劃、街道布局更加合理化。
(2)始于1960年的快速工業化(經濟高度增長期)中,在大城市周圍和沿海地區開發了很多工業地塊。此外,也新建了一些獨立的工業城市。
(3)作為高速交通工具,新干線鐵路和高速公路先在東京大阪間,此后向全國呈網狀擴散開來。隨之而來的是,在原有的城市中心區之外,在新干線車站周邊、高速公路出入口周邊,開發了大規模的工廠區。
(4)東京、近畿(大阪,神戶,京都)、中京(名古屋)等地的近郊,為上班族建設了很多的大型住宅(睡城)。
(5)經濟高速增長的后半期(1970—80年代前半期),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城市開發形態。出現以大學等為主題的教育研究城市、療養和休假主題城市,還有“城市為志向”的大型主題公園等。
另外,隨著城市的快速發展,農業、農村的凋敝、家庭人數減少,傳統生活方式消失、公害不斷發生等負面影響日趨嚴重。
(6)近年來,伴隨著日本社會的老齡化、少子化,城市病嚴重凸顯,比如,地方中小城市的空洞化。伴隨高度成長期的汽車普及(motorization),人們將住宅遷移到郊外。城市服務設施(公共設施、商業設施等)也在郊外布局建設。另外,人們也越來越少去都市中心地區的商業街,進入上世紀90年代,這種空洞化越來越顯著。
而現在,日本的中小城市為克服“城市的擴大”所帶來的行政服務效率低、基礎設施維護費負擔重、都市景觀荒廢等問題,讓郊外居住者遷回中心區,將過去盲目擴建的郊外住宅用地、商業用地恢復為綠地。這種“縮小城市”的舉措已成為一個無法避免的事實。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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