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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運營商電話營銷半年不斷,騷擾電話為何“掛不斷”?
“您的話費額度已達到標準,有一條200M的免費寬帶可以贈送,只需付200元安裝費”。這樣的營銷電話,您熟悉嗎?
師女士就被騷擾了半年。她今年6月在北京某中介處辦理移動寬帶,后幾乎每周都會收到營銷電話。從10086到10050,到客服的私人號碼,“基本每個周六的早上我都會被吵醒,嚴重影響了我休息”。師女士多次投訴,卻毫無作用。自澎湃新聞介入至發(fā)稿日,騷擾電話才終止。
我自己也是這種營銷電話的受害者。已經記不清多少次,在午休時候被中國移動的寬帶營銷電話吵醒,影響一下午的學習狀態(tài);還有好多次,在上課時接到電話,擔心錯過重要的信息,急匆匆跑出教室,結果又是營銷。很多網友對師女士的感受產生共鳴,也正因如此。
營銷電話的本質是廣告,受眾有權拒絕。所謂“拒絕”,不僅指可以在鈴聲響起后掛斷,還應包括不讓鈴聲響起。天下苦騷擾電話久矣,可為何就是“掛不斷”呢?
首先,是很多人對營銷性質的認知還不充分,只覺得像夏天的蚊子煩人又驅不盡,并不會想到維權,也不知道該如何維權。其實,早在2018年,工信部等多部門就開展過針對商業(yè)營銷類電話的整治工作,規(guī)定市民接到“騷擾電話”可直接舉報;2020年發(fā)布的《通信短信息何語音呼叫服務管理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更明確提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未經用戶同意,不得發(fā)送商業(yè)性短信或撥打商業(yè)性電話。
法律更早有相關界定。比如《廣告法》規(guī)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發(fā)送廣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fā)送商業(yè)性信息?!峨娦艞l例》《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等也都有明文規(guī)定。抵制營銷電話,絕非無法可依。
尤其是,像中國移動這樣的主流運營商,除了在個體消費者訴諸媒體后停止營銷,是否需要道歉,并立即停止對全體用戶的電話營銷,也該有個下文。
值得注意的是,師女士在維權過程中多次投訴至10086,這可以說是走進了“向10086投訴10086”的死胡同,也暴露出了當下營銷電話類維權的一些短板,即第三方監(jiān)管的“存在感”還遠遠不夠。
在網上,對于工信部在2020年建立的短信和電話服務管理平臺、“謝絕來電”平臺和12321受理中心三道屏障,很多人表示“并未聽說過”。這也說明,還要加大宣傳力度,讓權威維權渠道被更多人所知,讓法律和制度規(guī)定真正發(fā)揮出應有的效力。
當然,對抗營銷電話絕非某個被騷擾的消費者、某一職能部門的事。唯有壓實各方責任、齊抓共管,并在社會上形成不容忍、會維權的氛圍,才能讓制度長出牙齒,為公眾建起一道抵御騷擾的防火墻,讓狂轟濫炸的營銷電話徹底消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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