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我為群眾辦實事丨醉酒阻礙民警執行職務,拘!
今日看點
俗話說“小酌怡情,大酌傷身”,喝多酒不僅傷身體,還有可能因一時沖動,給他人造成傷害,有人甚至借助酒勁公然阻礙民警正常執法,這已經觸犯了法律底線,必將受到嚴懲。
男子酒后失控,網約車司機報警求助
日前,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景田派出所接網約車司機報警稱,其所載乘客到達目的地附近不下車,又說不清家庭住址,希望民警能幫忙妥善處置。
接到警情后,民警陳遠衛與執勤警力迅速趕往求助地點。原來,這名醉酒乘客和朋友喝完酒乘坐網約車回家,到達目的地后,網約車司機詢問醉酒男子住處,其言語含糊不清又不肯下車,司機多次嘗試溝通無果,于是撥通報警電話求助。
民警趕到現場時,醉酒男子正揪著網約車司機的衣服,欲要動手打人。見狀,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將兩人勸開,避免發生肢體沖突。
安撫好兩人的情緒后,民警轉身詢問醉酒男子家人的聯系方式和家庭住址,以便將他安全送到家。但醉酒男子意識不太清醒,一直答非所問,民警多次詢問后,醉酒男子顯得有些不耐煩,奔上前想要推搡民警。

出于安全考慮,陳遠衛決定先將男子帶回所里醒酒,誰料,民警剛要靠近扶起醉酒男子時,他突然抬腳踢向民警的肚子,盡管民警再三警告,醉酒男子依舊借著酒勁對民警惡語相向,不但不聽還情緒激動拒不配合。無奈之下,民警只好對其先行采取約束措施,并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理。

男子酒醒后,對自己醉酒后的荒唐行為后悔不已,并向民警陳遠衛表達了歉意。經調查,該男子對其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行為供認不諱,被福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醉酒女子深夜擾民,民警多次勸阻無果
近日凌晨2時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沙頭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小區住戶噪音擾民,嚴重影響附近居民休息。
接報后,民警陳謨輝迅速趕往現場,經調查發現,該住戶和幾個朋友在家中聚餐,邊飲酒聊天,邊用音響播放音樂,放聲高歌。民警了解清楚情況后,立即對該住戶進行法律宣講。在民警的耐心勸導下,該住戶答應關閉音響,控制好聲音的音量,不再喧鬧,隨后民警便回到路面巡邏了。
原以為事情就此結束了,沒想到民警剛回路面巡邏不到半個小時,又接到了同一位置噪音擾民的投訴警情。民警再次上門核查,發現剛才的住戶不僅把音響開得更大聲,還愈演愈烈,發出更大的響聲。

陳謨輝再次敲門勸阻,繼續開展法律宣講。但該住戶女子不僅拒絕降低音量,還借著酒勁踢打民警。即便民警多次勸誡,該住戶女子仍舊不依不饒對民警進行謾罵。見女子處于醉酒狀態,民警決定將其帶回派出所醒酒后,再作進一步調查。
次日酒醒后,該住戶女子回想起昨晚的事情懊悔不已,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為連聲道歉,但任性是要付出代價的。經調查,該女子因阻礙民警執行職務,被福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飲酒要適量,切莫貪杯!醉酒不能成為違法的借口,民警執法受法律保護,配合警察執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警察執法。對于干擾、阻礙執法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予以處罰。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并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