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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一男子殺情人被判死緩,曾5次拒絕被害人送醫治療請求
據都市快報1月2日報道:2015年4月15日,有一組視頻和圖片在微信朋友圈被人們當作惡作劇紛紛轉發,沒想到這真的是一起殺人命案。
近日,兇手陳某因故意殺人罪,被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緩。

去年4月15日中午,一個微信名叫“陳和西”的男子,在微信朋友圈發了兩段視頻和一些圖片。
一段視頻的時間顯示4月14日。視頻遠處的地上躺著一名衣衫不整的女子,近處一名男子手持尖刀,帶著哭腔說“我把我最愛的人殺死了”。
在另一段4月15日的視頻中,一名女子躺在床上,然后傳出男子聲音——“對不起,已經把你殺死了”。
案發后,龍灣警方和120趕到拍攝視頻的現場,經確認,視頻中的女子已經死亡。而視頻中的男子仍留在現場。

據調查,視頻中的男子姓陳,32歲,溫州市龍灣區人。死者阿蘋(化名),39歲,重慶人。兩人系情人關系。
奇怪的是,阿蘋的刀傷都在大腿內側,并不致命。她受傷的時間在4月14日晚上,而警方接到報警的時間為4月15日中午11:38。
中間這么長時間,究竟發生了什么?
歸案后,陳某供述,阿蘋曾5次向他求饒。但他害怕被抓,都拒絕了。
第一次求饒:阿蘋被捅傷后,陳某把她抱到床上,并躺在她旁邊和她聊天。阿蘋說痛,叫陳某送她去醫院。陳某以“送醫院的話就會坐牢”為由拒絕。
第二次求饒:見陳某不肯送她去醫院,阿蘋又說叫個土醫生來給她包扎一下。陳某又說“這樣子事情就會傳開來”,沒有同意。
第三次求饒:阿蘋陷入昏迷,直到第二天早上才醒過來。她再次讓陳某叫醫生,陳某還是沒有同意。
第四次求饒:第二天上午10點多,阿蘋說要上廁所,當時下床已經很困難,陳某扶她到衛生間,她的傷口在滴血。阿蘋說:“快打120救救我,我好冷。”陳某依然說:“我不敢打,我怕坐牢。”
直到阿蘋第五次苦苦哀求后,陳某見她臉色越來越白,知道她快不行了。他這才給母親和鄰居打電話,結果沒人過來。
最后,他撥打了120,此時已無力回天。
吵架后下毒手
陳某是有老婆的人,但已經分居幾年了。2015年5月,他認識了阿蘋,案發前的大半年阿蘋都住在他家里。
阿蘋也是有夫之婦,老公在重慶,老家還有個兒子。
陳某和阿蘋的感情似乎很好。案發前,陳某還向朋友打聽把重慶戶口遷入溫州需要哪些手續,他們正在準備離婚和結婚的事。
陳某原本在杭州幫著家人料理螺帽生意,案發前不久剛剛回溫州,準備與阿蘋長期生活。
看似感情正濃的兩個人,卻因為一點小事釀成慘劇。
陳某交代說,案發前他曾發現阿蘋在網絡上和其他男性有聯系;案發當晚在朋友家吃飯時,阿蘋又和他吵架,讓他覺得很沒面子;回家后,他發現阿蘋反鎖臥室房門不讓他進去,這些事情累積起來,“當時我很生氣”。
經法院查明,去年4月14日晚,陳某發現臥室房門被反鎖后,先后持菜刀和尖刀砍、捅房門進入房間。在臥室,兩人對罵,喝了不少酒的陳某捅刺阿蘋左右大腿多刀,之后用衣褲對阿蘋傷口簡單包扎,但不肯送醫。
他把現場照片和視頻發在微信朋友圈里,但設置了私密,沒有公開。直到第二天中午,他才打電話報警,說自己在家里殺死了阿蘋。
在報警前,陳某特意把朋友圈里的照片和視頻公開發布了。他說,這樣做只是想給朋友們看看,讓大家知道自己殺了心愛的人。
陳某在微信個性簽名上寫了這么一句話,“香煙愛上火柴注定被傷害”。
陳某早些年曾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阿蘋父母索賠135萬元
庭審中,陳某的辯護律師說阿蘋的“出軌”具有過錯。但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和阿蘋本來就是“情人”關系,而且沒有任何證據證實除陳某外,阿蘋還和他人保持不正當關系。
案發后,阿蘋的家人從重慶趕來。她的父母要求陳某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35萬余元。
陳某說他沒有能力賠償。
對阿蘋家屬提出的賠償費,法院酌情支持25萬元。
(原題為《女方5次求送醫治療都被他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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