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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智慧法庭”正在照進現實

上個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智慧法院論壇”上表示,未來法院將引入人工智能,協助法官斷案。目前,有報道稱,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已試點以庭審錄音錄像代替書記員記錄。
“智慧法庭”的想象空間,也絕不止于庭審錄音自動轉化成文字,甚至是全方面對于訴訟制度的改造——今后,可能實現24小時網上起訴、立案后即時調取平臺數據、執行法官直接從電子賬戶直接扣款,免去訴訟當事人的種種“訟累”,也讓法官從大量機械、繁瑣勞動中解放出來,將精力和時間投入對于正義的權衡中。
“智慧法庭”的大背景是,互聯網深刻地嵌入我們的生活,“虛擬世界”就是我們現實生活、訴訟中“法律事實”的重要組成部分?,F實生活中購物、轉賬、繳水電費,何時何地做了什么,很多通過電子數據沉淀下來,甚至成為了“第二現實”。
這樣一來,就在講究現場出庭、紙質書證的傳統法庭上,形成一個“次元壁”,那些最真實記錄交易的原始電子數據,不能被法庭直接采用,而是由法官、律師辛辛苦苦地把這些電子數據轉成紙質文書,嚴重浪費社會資源。比如,微信上有沒有轉賬、淘寶有沒有下單,完全可以用從后臺提取數據的方式來證實,而不必由原告、被告通過截屏—打印紙證證據的方式來舉證、質證,這是一種“冗余”,也是法官的重負。
能不能對于海量的涉及網絡的訴訟,實施“網上案件,網上審”?目前,杭州法院已在西湖區、濱江區等打造“電子商務網上法庭”,要“讓訴訟像網購一樣便利”。
“網上法庭”開通后,訴訟案件從立案、送達、舉證、質證、庭審、調解到執行,每一個環節都全流程在線。而且“網上法庭”已經實現了與淘寶天貓、螞蟻金服、趕集網等電商平臺的對接,相關涉訴的訂單全部從云端直接讀取?!熬W上法庭”還推出了“電子督促程序”。
如果說“網上法院”還是在積極探索,那么司法的網絡拍賣,已經相當成熟,甚至在淘寶平臺上,法院能夠司法拍賣輪船,通過更大范圍內的拍賣詢價,更充分保障債權人利益。
在信息時代,“智慧法庭”創新,需要充分利用互聯網公司所沉淀的技術和電子數據,實現互聯網、法網的無縫銜接。目前,法律界將這種司法和互聯網企業的協作,稱為“網絡新楓橋經驗”。
打破“信息孤島”,借道民間,讓電子數據融入國家治理體系的大框架,是“智慧法庭”的發展方向,也是讓楓橋經驗實現了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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